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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rabbit (rabbit), 信区: Announce
标  题: 深圳大学学生宿舍计算机网络管理暂行规定
发信站: BBS 荔园晨风站 (Mon Dec 11 15:59:11 2000), 转信

深圳大学学生宿舍计算机网络管理暂行规定

为规范学生区网络使用行为,使学生们能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正确上网,确保网
络的畅通,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    学生宿舍内每个网络端口只允许按学校规定开户的用户使用,没有办
        理开户上网手续者,不得擅自使用网络端口。
二、    学生宿舍的网络仅适用于科研、教学和个人日常事务使用,未经允许
        不得向其它商业用户提供商务服务。
三、    每个用户只限使用一个静态IP(由网络中心分配),不得同时使用两
        个或两个以上的静态IP。对乱设乱用IP地址,扰乱网络资源的正常分
        配和使用者,一经发现,将处以3~5天的断网处罚。
四、    不得发送邮件炸弹,不得扫描网络端口,不得盗用他人帐号,不得通
        过网络窃取他人信息,不允许采用黑客技术非法进入任何计算机网络
        系统。一经发现,将给予断网1-3个月,并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
        的,将移交有关方面严肃处理。
五、    所有宿舍楼内的网络设备(包括光纤、交换机、设备箱、网络插口等)
        均属网络中心所拥有,其安装、维护等操作由网络中心工作人员和学
        生区网络维护小组进行,其他任何人不得打开、维修和破坏。如被发
        现,将给予整层楼断网3~5天、通报批评的处罚,如造成设备损坏的,
        要加倍赔偿,并报学校有关部门按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如有异常,请
        及时与网络中心或本宿舍的网络维护小组联系。
六、    所有网络用户均应按照深圳大学《国际联网用户收费管理办法》和开
        户时签署的《深圳大学校园网收费办法》的规定,按时缴费,对逾期
        不缴者,将加收滞纳金并予以断网。
七、    校内用户不得在校园网上从事任何有悖国家网络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
        违反BBS等网上信息安全的活动,一经发现,将视其情节轻重,交校
        学生处、保卫处或公安机关处理。


                 深圳大学现代教育技术与信息中心网络中心2000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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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BBS 荔园晨风站 bbs.szu.edu.cn·[FROM: 210.39.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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