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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pettor (雪候鸟), 信区: sysop
标  题: 【公告】荔园晨风BBS站关于一文多发的规定
发信站: 荔园晨风BBS站 (2004年10月13日10:57:20 星期三), 站内信件

                      荔园晨风BBS站关于一文多发的规定
一文多发的定义:
    同一个或数个不同的ID,以相同目的,把同样或相近内容文章,在三个不包括三个
以上的讨论区内张贴及转发。

申请一文多发的方法及相关规定:
 1、 请到Service版申请一文多发,并附上申请的内容,站务人员将在一个工作日内审批,
     如有特殊情况需要立即一文多发的,请及时联系站务人员。
 2、 一文多发者要求给出具体的申请理由,凡广告类及非面向全体同学或与学生生活无
     关的一文多发申请将不予考虑;理由不充分不予通过者在一个星期内不得再次申请。
     如果网友对一文多发有反对意见的,请及时跟贴并说明理由。
 3、 申请经站务人员批准后方可在指定范围内一文多发,并且只能由申请ID在当日转贴完
     成,并在一个月内不得重复申请,如有违反此规定的,将按照情节轻重,至少给予取
     消其基本post两周或两周以上不等的处罚,最高处罚至删除其帐号。非站务人员不
     得通过一文多发,不得跟贴灌水,如有发现将至少给予取消其基本post四周的处罚。
 4、 对于因违法违反该规定而被取消基本post权的id,如其注册时间不超过7天,视为
     恶意骚扰,站务人员将给予删除其ID的处罚。情况特殊的话如能在第二天中午12:00
     删除ID前及时向站务人员做出充分说明解释的,可酌情处理。
 4、 如已被批准一文多发的文章内容有重大改变,需要重发的,请于Service版再次申请。
 5、 站务人员及SYSOP处理站务时转载的文章不视为一文多发。
 6、 本规定解释权归站务管理委员会,有关事项与其他管理办法互为补充。
     本规定经过站务管理委员会讨论通过,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荔园晨风站务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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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荔园晨风BBS站 bbs.szu.edu.cn·[FROM: 192.168.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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