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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loris (不良牛), 信区: sysop
标  题: 公告:关于群体信件的暂行规定。
发信站: BBS 荔园晨风站 (Wed Dec  6 17:28:20 2000), 转信


在几天的意见咨询中,很感谢大家给了我们宝贵的意见。根据我们收集
到的信息,决定暂对群体信件的发送作以下规定:
一、为了维护互联网信息自由的基本精神,有利信息的传播,让所有已
    注册站友继续享有发送群体信件的权利。
二、为了保护每个站友的个人权利不受侵犯,对所有被群体信件骚扰的
    投诉进行严肃处理。
在以上规定的基础上,给大家一些重要的劝告。就是在发送群体信件之
前,请慎重对方考虑是否愿意接受你的信件,因为只要是投诉,我们都
会严格处理的。
    而对于一些信息发布类的群体信件,为有需要的团体作以下的安排,
所有需要行使这项权利的团体都必须向站长申请,在荔园晨风管理小组
讨论通过,并予以注册固定ID以作发布信息用途。与此同时,这些群体
信件都必须征得收信人的同意,建议使用由收信人用信件的方式订阅。
发送个体保存订阅信。
以上的规定只为在维护信息自由和保障个人权利间取得平衡,有不妥之
处,请大家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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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BBS 荔园晨风站 bbs.szu.edu.cn·[FROM: 192.168.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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