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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LifeRights (文学院学生会生活权益部), 信区: CA
标  题: 致文学院全体同学——关于重修费问题
发信站: 荔园晨风BBS站 (Sat May 29 15:58:42 2004), 站内信件

致文学院全体学生:

    近日,关于学校催交重修费的问题成为了同学们讨论的一个焦点,原因之一在于对

如何计算和上交重修费校方没有给出一个比较完整的说明文件,而仅仅通知学生自行查

看并上交。这样就在一定程度上给同学们造成了不便,为此我们文学院学生会生活权益

部特地向章校长了解具体的情况。

    在会谈中,章校长向我们出示了两份不同时间的省教育厅公布的关于重修费的文件,

一份是2000年的,另一份则是2004年公布的。两份文件最大的不同之处是对收取重修费的

定义,2000年的文件规定第一次重修不用交重修费,第二次重修开始才要交重修费。而我

们学校之前也是按照这份文件的规定执行的,所以有部分同学第一次重修是没有交重修费

的。但是2004年公布的文件重新修改了这部分细则,规定只要重修已修科目都要收重修

费,而执行的时间是从2004年1月1日开始的,所以从2004年1月1日开始,重修任何科目均

要交重修费,重修费的价格是按照学费与毕业所需学分的比例计算出来的。因此校方完全

是按照省教育厅公布的文件去执行的。


    另外,章校长指出,重修费并不是如同学们所想的那样有百害而无一利的,收取重修

费对同学们在一定程度上是起到一个警惕的作用。另外,收取重修费也大大提高了获得学

位的人数,因为我们学校取消了补考制度(省教育厅规定同一科目只要补考两次就没有学

位),只需要重修就行了,而重修多少次只要重修过了都得学分,很大一部分的学生也因

为这样最终取得了学士学位。

    关于重修,同学们还很容易会进入一个误区,以为只是重修必修科目才需要交重修

费,但是关于重修费的最新文件上明确规定了只要重修已修科目均要收重修费,并没有

必修跟选修之分。当然,即使选修的科目不过,不影响毕业的话也可以选择不重修。

    就交重修费的时限,我们也与章校长达成了共识,章校长同意适度放宽时限,所以

没有在28号之前交重修费的同学不用担心,学校会在近期内再次公布上交重修费的时间

的。

    趁此机会,我们也与章校长讨论了一下02届市外省内学生的户籍问题,章校长也答

应我们会向校方提出并向省教育厅及省公安厅提交公文。

    以上是我们与章校长讨论的结果,如果同学们仍有任何疑问可与我们学院的学生会

生活权益部联系,或者直接向章校长了解。你们的权益掌握在你们手中,请用你们的双

手去保护自己的权益。


                                                   文学院学生会生活权益部
                                                             2004-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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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关心,所以我们争取!^_^
 这里是文学院学生会生活权益部--请多支持!!
有问题,您可于周一至五,下午5点—6点,拨打我们的权益热线26537125^_^
        您也可以直接发信至本ID向我们反映。

我们的工作有赖大家的支持。谢谢!^_^

※ 修改:·kensou 於 May 29 21:56:57 修改本文·[FROM: 192.168.83.228]
※ 来源:·荔园晨风BBS站 bbs.szu.edu.cn·[FROM: 210.21.224.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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