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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LifeRights (文学院学生会生活权益部), 信区: CA
标 题: 致文学院全体同学——重修费收取问题
发信站: 荔园晨风BBS站 (Fri Jun 11 10:06:06 2004), 站内信件
文学院全体同学:
鉴于仍有许多同学对重修费的收取一事存在疑问,我们文学院学生会生活权
益部于6月8日(本周二)下午,就以上这个问题向章必功校长和教务处老师做了
进一步咨询。
国家教育局发布的有关高校收取重修费的235号文件《广东省物价局、广东
省教育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高等院校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收费管理问题的补充
通知》,教务处已将其贴在校内邮件上,这是国家关于这方面于2004年1月1日发
布的最新规定。而相关的旧的125号文件在学生手册中也有详细说明,同时,同
学们也可以直接到教务处查询。
有关重修费的收费标准80元/分的制定,我们也再次咨询了章必功校长。据
了解,125号文件中并没有对各高校重修费的收费标准做出统一规定,收取与否与
收取多少都由高校自行决定,故在235号文件发布前,各高校收费不一。而现在随
着235号文件的发布,高校重修费的收费标准已实行全国统一。
根据高校收取重修费的通知,5月26—28日,学校委托商业银行代收,其后经
同学们反映,学校与商行已将收费时间延至6月1日。但是在这之后,学校重修费的
收费工作仍在进行中,只是还没有交的同学不需再去商业银行办理,直接到学校办
公楼财务处缴交即可。另外,考虑到部分同学由于经济紧张实在无能力立即缴纳重
修费,学校同意这部分同学先到各学院申请缓交。
不过值得注意的一点是,对于在本学期结束前仍不交费,同时又没有申请缓交
的同学,教务处将取消其相应的学科的学分。
文学院学生会生活权益部
二00四年六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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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关心,所以我们争取!^_^
这里是文学院学生会生活权益部--请多支持!!
有问题,您可于周一至五,下午5点—6点,拨打我们的权益热线26537125^_^
您也可以直接发信至本ID向我们反映。
我们的工作有赖大家的支持。谢谢!^_^
※ 来源:·荔园晨风BBS站 bbs.szu.edu.cn·[FROM: 210.21.224.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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