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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CASAO (文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信区: CA
标 题: 关于办理师生人身意外保险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信站: 荔园晨风BBS站 (2004年10月28日15:36:55 星期四), 站内信件
深圳市教育基金会为深圳市在校师生统一购买了师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此保险推出
已有三年,我处曾多次发布过相关事项的通知,但目前学校仍有部分师生对“师生人身意
外保险”及其理赔程序不是很了解,特别是刚入校不久的新生更是不清楚。为了使师生更
好地对“师生人身意外保险”理赔事宜的认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师生人身意外保险是“免费”的,只要是意外受到了人身伤害都可以向保险公司
申请理赔。
二、此险只负责意外伤害的理赔,疾病或者其它的医疗费用不在理赔之中。
三、一般伤害事故可分两种:即一种是在校内发生的伤害事故,一种是在校外发生的
伤害事故。这两类事故的保险金额是:在校园内发生的意外伤害身故和意外伤残,保额为
5万元;在校外发生的意外伤害身故和意外伤残,保额为2万元(按残疾程度与给付比例表
确定的比例分别乘以校内和校外的保额);在校内发生的意外伤害事故,其医疗保额为
3000元人民币;在校外发生的意外伤害事故,其保医疗保额是1500元人民币。(不管是发
生在校内还是校外伤害事故,申请理赔时都免赔200元,即3000元只理赔2800元)。如果
你申请的保额不足200元时,此份申请无效。
四、申请理赔的途径及注意事项:
1、当意外事故发生后,伤者必须到区、县级以上的公立医院就诊,并且要在事故发
生后三日内由伤者本人或者委托他人拔打95512保险公司电话报案,报案时要向受理人讲
明受伤的详细经过。
2、报案后请安心养伤,在确定伤痛基本复原且不再需要花费医疗费用时,请备齐以
下资料到保卫处办公室(田径场B区4号房)找陈惠娜同志填写理赔申请书和银行转帐委
托书。
3、意外伤害医疗需备的资料:
(1)门诊病历;
(2)门诊费用收据原件;
(3)门诊药房发药清单(在门诊费用收据内药品项目一栏显示有西药、中成药或者
中草药的需要出示此证明,其它不用);
(4)疾病诊断证明书;
(5)各种检查报告单;
(6)身份证、学生证、校园卡复印件。
另外,如果是住院治疗的还需出示:
(1)住院费用收据原件;
(2)住院费用明细清单;
(3)出院证明。
注:详细说明请参阅保卫处网页服务指南内的《师生平安保险理赔手册》。
保卫处
2004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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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荔园晨风BBS站 bbs.szu.edu.cn·[FROM: 192.168.45.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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