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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EricZeng (一步一生), 信区: CE
标  题: 2004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深圳考区
发信站: 荔园晨风BBS站 (Wed Mar 10 09:05:25 2004), 站内信件

 报 名 简 章


    根据财
政部《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的规定,现将2004年度有关报名事项通告如
下:
    一、 报名条件
    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中国公民,可报名参加考试:
    (一)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的学历;
    (二)会计或者相关专业(相关
专业是指审计、统计、经济。下同)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二、 免试条件

    凡2003年12月31日前具有会计或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包括学校及
科研单位中具有会计或相关专业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职称者),可以申请免试一
门专长科目。申请者应填写《2004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免试申请表》,并
提交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批准文件,经我市考试委员会及有关部
门审核确定并报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以下简称全国考试委员会)核准后
,方可免试。
    三、 考试科目和范围
    考试科目:会计、审计、财务成本
管理、经济法、税法。
    考试范围:在全国考试委员会发布的2004年度《考试
大纲》中确定。
    四、 考试方式和时间
    考试方式为闭卷、笔试。客观性
试题采用填涂答题卡方式解答;主观性试题采用书写中文简体文字方式解答。

 考试于2004年9月17日至19日举行。会计考试时间为210分钟;审计、财务成本管
理考试时间各为180分钟;经济法、税法考试时间各为150分钟。
    考试顺序如
下:
    9月17日 下午2:00-5:00 审计
    9月18日 上午9:00-11:30 税法

         下午2:00-5:30 会计
    9月19日 上午9:00-11:30 经济法

   下午 2:00-5:00 财务成本管理
    五、 报名
    (一) 报名时间:自3月
16日起至4月12日止(星期一至星期五正常上班时间,为满足部分考生的需要,另
增加3月28日和4月11日两个星期日接受报名)
    上午:9:00—11:30 下午:
2:00—5:00
    (二)报名地点:深南东路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一楼营业
大厅
    (三)首次参加考试报名或遗失IC卡的考生需填写《2004年度注册会计
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表》,并交近期一寸黑白免冠相片二张(一张贴于报名表上,
另一张用于准考证扫描),同时携带学历(或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身份证原
件,以便审查报名资格。
    (四)以前年度参加过考试报名并持有“注册会计
师考试报名IC卡”的考生,报名时请携IC卡并填写《2004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
考试报名表》,同时交近期一寸黑白免冠相片二张(一张贴于报名表上,另一张用
于准考证扫描),不须再进行报名资格审查。
    (五)报名参加考前辅导的考
生,每报一科另交一张一寸黑白免冠相片,如:报一科交一张,二科交二张,五科
交五张(制作“听课证”之用)。
    六、 考试用书订购、发放
    (一) 全
国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根据全国考试委员会审定的2004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
《考试大纲》,组织编写、出版考试辅导教材及有关参考资料。请考生在报名时注
意订购。我会是全国考办辅导教材在深圳的唯一发行点,全国考办未委托任何其他
单位出版发行该教材。
    (二) 严禁其它单位或个人以全国或地方考试委员会
、考试委员会办公室、考试委员会委员及考试命题专家、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的名
义编写、出版考试辅导教材及有关参考资料,举办考前辅导班,或翻印复制由全国
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编写、出版的考前辅导教材和有关参考资料。全国考试委员会办
公室将保留对上述行为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三)为方便考生复习应考,
全国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将在《中国注册会计师》杂志开辟考试问题解答专栏,回答
考生在应考和复习中遇到的问题,并在6月、7月和8月出版3期《2004年度注册会计
师全国统一考试问题解答》专刊,集中回答考生在复习备考中遇到的问题。请考生
在报名时注意订购。
    如果考生在复习备考过程中遇到教材中的专业问题,可
向全国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发传真,全国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将开通24小时传真电话(
01068703206);或发电子邮件,会计问题请发送至examkj@cicpa.org;审计问题
请发送至examsj@cicpa.org;财务成本管理问题请发送至examcw@cicpa.org;经济
法问题请发送至examjjf@cicpa.org;税法问题请发送至examsf@cicpa.org 。全国
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对所提问题进行汇总,对考试政策及教材专业问题,研究后集中
解答;对涉及现行法规、制度、准则等政策问题,将提交有关机构研究;全国考试
委员会办公室原则上不办理对考生个人的解答事项。
    七、 考前培训
    深
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根据《考试大纲》的内容,针对不同对象的考生举办各种形式
的考前培训班。
    (一)考前串讲班。按考试科目设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
理、税法、经济法五科,每科讲授12次课,48个学时,对考试教材的重点、疑点和
难点问题进行串讲,适合有一定的会计基础或对考试教材作了初步阅读的考生,分
设罗湖和蛇口两个教学点。本年度考前培训串讲班于5月份下旬在考试教材到达后
开设,8月底考试前结束。
    (二)考前重点精讲班。按考试科目设五科,每科
讲授一天。特邀北京有关考试辅导专家来深,针对本年度的考试特点突出讲解每门
课的考试重点、难点及应试技巧,并提供最新考试信息。于考试前的8月底至9月初
举行,适合于对教材已作熟练阅读较为精通教材的考生或已参加我会举办的考前串
讲班培训的考生,目的是考前冲刺。
    (三)下一年度的考前长期辅导班。按
考试科目设五科,每科讲授18次课,72学时。在本年度考试完后于10月中旬开始举
行,对本年度考试教材按部就班地详细讲述,适合于非财经类专业毕业的考生和会
计基础较为薄弱的考生,以为下一年度考试做准备。
    八、试卷评阅、成绩认
定和成绩核查
    (一) 应考人员答卷由全国考试委员会办公室集中,并依据财
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下发的《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试卷评阅规则》组织
评阅。考试成绩由全国考试委员会认定,由各地方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复核后通知考
生。
    (二) 每科考试均实行百分制,六十分为成绩合格分数线。
    (三
) 成绩发布后,如果考生本人认为所发布的成绩与本应取得的成绩有差距,可由
考生本人在全国考办当年考试成绩发布之日起1个月之内向报考地注册会计师考试
委员会办公室提出成绩核查申请,全国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将依据财政部注册会计师
考试委员会下发的《注册会计师考试成绩核查试行办法》、《注册会计师考试成绩
核查试行工作规程》组织成绩核查。
    (四) 单科成绩合格者,其合格成绩在
取得单科合格成绩后的连续四次考试中有效。今年对以往年度的单科合格成绩有效
期追溯至2000年。
    (五) 取得全部应考科目有效合格成绩者,可持成绩合格
凭证,向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申请换发全科合格证书。
    (六) 在领取全国
考试委员会颁发的全科合格证书后,可申请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

九、其他
    有关2004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的事项(报名简章、教材发
放、辅导班听课证发放、准考证发放、单科和全科证领取)可拨打声讯电话
16867720,人工台:160查询;也可通过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http://www.
cpasz.org 查询。 我会咨询电话:83515411。
                           深
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二00四年三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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