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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coolfire (俺是农村人,不要欺负俺), 信区: CL
标  题: 今日说法——三罐银元
发信站: 荔园晨风BBS站 (Tue Sep 10 07:46:15 2002), 站内信件

三罐银元




(记者:沈华钢 张维桐 编辑:王秀敏)

嘉宾: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李显冬

主持人:天上虽然不能掉馅饼,但是在地上挖出来宝贝还是有可能的。在我们今天
的节目当中,就有人在盖房挖地基的时候,挖出来一罐银元。那么这罐银元到底是
谁埋在这儿的?最后又到底归谁所有呢?

 王永安是河南省温县招贤镇辛西村的村民,2001年7月,他扒掉住了几十年的老房
子,准备盖两间新楼房。就在他挖地基的时候,突然从地下挖到了一个陶罐,打开
一看,里面竟然是20块银元。从天而降的横财,使王永安一家欣喜万分。经过打听
王永安得知:这种民国时期发行的刻有袁世凯头像的银元,现在市场上一块能卖
65块钱。也就是说他挖到的银元价值1300多块钱,这对于正在建房,急需用钱的王
永安一家来说是一笔不小的数目。王永安家盖房挖地基挖出一罐银元的消息,顷刻
间传遍了四邻八乡。村民们在感叹王永安运气好的同时都纷纷猜测,这银元是谁埋
下的。

这时,同村的一个名叫岳桂香的老太太,突然站出来说这些银元是她的。83岁的岳
桂香是王永安家的邻居,据她讲,银元是她在抗日战争的时候,由于当时社会兵荒
马乱,为了家里的钱不被日本鬼子抢走,于是她把家里的一部分银元埋在了地下,
那时她才22岁,银元是她亲手埋下的。

那么岳桂香家的银元怎么会埋藏在王永安家的地下呢?原来岳桂香家解放前是做粮
食生意的,经过多年的经营,积累了一点家产。当时就在辛西村建造了几处宅院,
解放后经过土改,岳桂香家的几处宅院分给了同村的村民,王永安家现在住的宅院
当年就是岳桂香家的。

 由于解放后岳桂香家被定为地主成分,所以一直以来岳桂香都把埋银元的这个秘
密深埋在自己的心里,就连两个儿子她都没有告诉,而且,据她说,银元不止1罐
。在王永安家的另外两个地方还埋有两罐银元。

如今,3罐银元中的1罐已经被王永安挖了出来,岳桂香担心另外两罐银元也被王永
安挖出来并占为己有。于是她将当年埋有银元的事告诉了两个儿子。岳桂香在同儿
子们商量之后,认为王永安家里弟兄人多,自己要不回来那些钱。为了避免节外生
枝,他们决定不直接去找王永安协商,而是通过法律渠道向王永安要回银元。

2001年9月29日,岳桂香将王永安告上温县人民法院,要求王永安归还其挖出的那
罐银元。同时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可以在起诉前向法院
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于是岳桂香要求法院对还未挖出的另外两罐银元采取财产
保全措施并进行挖掘。

2001年10月12日上午,岳桂香带着法警到王永安家挖掘另外两罐银元。在岳桂香的
指认下,经过6个多小时的挖掘,法警终于挖出了一大一小两罐银元。其中,大罐
的底部写有王甸帮记字样,而王甸帮正是岳桂香的公公。小罐的罐盖内则写有王树
屏的名字。这个王树屏又是谁呢?岳桂香放银元的罐子上怎么会写有他的名字?据
岳桂香讲,王树屏是她五叔,虽然王树屏和她公公王甸帮分家多年,可平日里两家
之间相互借东西还是很平常的事情。这罐子就是她从王树屏家借的,所以她认为罐
子虽然是王树屏的,但这银元肯定是她的。经法官当场清点,大罐内藏有银元400
块,小罐内有银元300块,另有3块银元宝,共计银元700块。按照现在的市场价格
,一块银元能卖65块钱,一个银元宝能卖500块钱来计算,一共能折换成人民币价
值47000元。这对于靠种地为生的农民来说是一笔天大的财富。突然间在自家的宅
院里挖出这么多银元,王永安一家人实在是没有想到。

 而更让他们想不到的是,岳桂香在没有事先和他们打个招呼的情况下居然叫法院
的人来挖银元,而且还把他们告上了法庭,这让他们很是气愤。在接到法院的应诉
通知后,王家认为自己是在自家的院子里挖出的银元,而且另外两罐银元也是从他
们家挖出来的,他们也应该有份。

2001年11月3日,温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在庭审中,王永安认为该银元并
非岳桂香所埋,挖出的银元应该归自己所有。那么这3罐银元到底是不是岳桂香亲
手所埋的呢?据岳桂香的大儿子说他们挖出的银元、元宝都与岳桂香所说出的地址
与事实完全相符。这就能证明被告挖走的银元是母亲手所埋之物,是他们的财产。
同时王永安还认为,后来挖出来的两罐银元中写有王树屏名字的一罐,应属于王树
屏的财产。岳桂香并非王树屏的法定继承人,该罐银元不应属于岳桂香所有。

2001年11月13日,温县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为,王永安现在居住
的宅院土改前是岳桂香家所有,并且在挖掘其余两罐银元时,岳桂香所指认的埋藏
地点基本无误。因此可以排除其他人埋藏的可能。法院判决,王永安所挖出的那罐
20块银元以及后来法警挖出的其中一罐,罐底标有王甸帮记字样的400块银元,3块
银元宝归岳桂香所有。由于法警在挖掘银元的过程中使王永安家受了一定的损失,
因此法院判决由岳桂香补偿给王永安500元。关于写有王树屏名字的那罐银元,法
院考虑到这罐银元的产权可能涉及其他人的财产利益,法院将另案处理。

主持人:李教授,法院最终还是把两罐银元判给了岳桂香。但是实际情况是,这个
银元确实是在王永安现在的家里面挖出来的。这该怎么理解?

李显冬:《民法通则》中规定: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和隐藏物要归国家所有。如果
所有人明确,那么不论是埋藏物还是隐藏物,要归埋藏人或者是隐藏这个物品的所
有人所有。因为这两罐银元现在的证据完全可以证明,是岳桂香老太太亲手埋的。


主持人:如果我们假设王永安挖出来了这罐银元之后,村里面以及周围所有的人没
一个承认是自家埋的。是不是这罐银元就归王永安自己?

李显冬:这种情况叫做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和隐藏物。我们的《民法》规定就要归
国家所有。那么会有人提出疑问:我是发现人,如果我没有去挖的话,他也发现不
了,这个时候该怎么办呢?根据我们的《民法通则》的规定,国家或者集体会给予
你适当的奖励。

主持人:我们今天看到的这罐银元被埋在地下60多年,假设它被埋了160多年,甚
至于它被埋了600年。但是家里面一直代代相传,一直告诉后代地下埋有东西,所
有权也明确,这个时候应该怎么处理?

李显冬:它埋了160年或者610年的话,它肯定就是文物了。但是我们国家的《文物
保护法》规定得很明确,私人的传世文物受国家法律保护,他依然对这个文物享受
所有权。也就是说即使它是文物,在处理的过程当中也把它当做一个埋藏物或隐藏
物来处理。只是人们在行使对文物的所有权的时候,不能违反《文物保护法》的有
关规定,不能随便地买卖,特别是不能随便地出口卖给外国人。

主持人:在这个案子里面还有一罐银元,也是格外让大家注意。就是那罐盖子上写
着王树屏的银元。也是经岳老太太一指认就被挖了出来。但是这罐银元现在法院说
是另案处理。为什么要另案处理?

李显冬:它的所有权发生了争议。虽然现在可以证明,岳老太太知道它隐藏的地方
,但是因为它的盖上面写了王树屏某年某月某日,那么给人的印象就是在埋的时候
,王树屏在上面留了一个标记,这就表示他有一定的权利。但是究竟所有人是谁,
现在可能还有一定证据上的问题。所以它就需要经过一定的法律程序来对它另案处
理。

主持人:据我们的记者了解,王树屏已经去世了。法院在竭尽所能来寻找王树屏的
后人。那么王树屏的后人是不是找到了?最后剩的这一罐到底是不是归王树屏的后
人呢?来看一下记者的追踪报道。

2001年12月1日,温县人民法院发出通告,让王树屏的后代到法院协商处理那罐写
有王树屏名字的300块银元。经过多方寻找,得知王树屏有个亲外孙叫张茂新,住
在河南省沁阳市。由于离招贤镇较远,其母亲逝世之后,亲戚间走动越来越少,以
至于后来与招贤镇的亲戚慢慢失去了联系。如今面对这份意外之财,张茂新心中也
充满了欢喜。

王树屏的直系亲属是找到了,但是岳家认为虽然罐上确实写有王树屏的名字,但罐
子里的银元毫无疑问是岳家的。岳桂香的二儿子说,埋银元是在他们家里埋的,埋
藏人是他母亲,挖掘指认地点的人还是他母亲,从这一点可以证明,这就是他们家
的财产。可张茂新认为,罐子上写有他外祖父的名字,而且他也曾听说过外祖父家
埋有银元,因此,这罐银元应该是他外祖父家埋下的。由于双方都拿不出能够证明
银元是自己的直接证据,法院一时无法认定这罐银元的归属。那么除了张茂新之外
,是否还有其他人是王树屏的直系亲属或后代呢?张茂新说,他外祖父王树屏一共
只生了两个女儿,而两人现在都已去世,并且除自己之外也再无别的后代,所以自
己就应该是王树屏合法的也是惟一的继承人。那么,由于这仅仅只是张茂新的一面
之词,法院暂时无法认定张茂新确系王树屏的惟一的直系后代。于是法院根据相关
的法律规定,让张茂新和岳桂香共同出资600元钱,在当地报纸上刊登公告,寻找
王树屏的二女儿或她的后代。在公告刊登两年后如果没有人出面证明自己是王树屏
的二女儿或她的后代,届时,法院将再次开庭审理这罐写有王树屏名字的300块银
元的归属问题。

主持人:李教授,看来这罐银元最后到底是属于谁的,现在我们只能把它当做一个
疑问留起来。因为要到两年以后法院才会针对这个案子作出最终的判决。为什么在
处理这个案子的过程当中,法院让他们(原被告)双方共同出钱在报纸上去登启事
,这种决定有什么法律依据吗?

李显冬:它实际上是说对于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因为涉及到了这个诉讼中间的第
三人,所以这时候就要求诉讼中间的第三人来参加诉讼。于是它通过公告的办法来
告知他们。另外,如果将来他们没有其他的利害关系人,或放弃权利的话,那么这
个时候就可能通过各种各样的权利推定谁能享有所有权。

主持人:这个案子里面还有一个细节是把最后这一罐银元的所有权的判定推迟了两
年的时间,为什么是两年的时间?为什么把时间的这个战线拉得这么长?

嘉宾:它是考虑到举证比较困难,或者说找到它的利害关系人是一个比较复杂的漫
长的过程。所以法院尽可能地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给了它一个比较长的诉讼时间


主持人:从地下挖出来宝贝,这是所有人都梦想出现的一个奇遇。但是一旦这个奇
遇降临在自己身上,先别太激动,先想一想我们今天的节目给您介绍的相关的法律
规定,直到明确了这个宝贝真的归你所有之后,再高兴也来得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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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自横刀向天笑,去留肝胆两昆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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