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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coolfire (俺是农村人,不要欺负俺), 信区: CL
标  题: 今日说法——都是污水染的祸
发信站: 荔园晨风BBS站 (Fri Sep 27 19:44:26 2002), 站内信件

记者:闫书芳 李政林 编辑:高国辉 田苗 主持人:张绍刚
嘉宾: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 汪劲
主持人:我们大家总在说保护环境,但是因为环境不是和一个人具体的利益紧密地
联系在一起。所以说归说,破坏环境和污染环境的事情仍然在不停地出现。我们今
天就来了解一起和环境有关的案例。
陈学军一家住在江苏省淮安县城南乡的小闸村上,一家人以养鱼为生。1997年他家
承包了村里的一个鱼塘。此后,全家人的心思都扑到了鱼的身上。尤其是陈学军的
父亲,为了能给鱼割到新鲜的草,他每天都起的特别早,在鱼塘边照看鱼,给鱼喂
饲料。就这样,一晃3年过去了,2000年7月21日早上,陈学军的父亲像往常一样又
早早地来到鱼塘看鱼。可眼前看到的一幕令他惊呆了:他看到的不再是往日清澈的
河水,而是一池红黑色的污水,水面上还弥漫着让人做呕的气味。池塘里的鱼也开
始往上跳,没过多久,死鱼越来越多。等到了上午10∶00左右,满塘的鱼几乎全都
死了。陈学军一家心疼万分。据了解,陈学军承包鱼塘的前两年,由于经验不足,
养鱼没赚什么钱。所以第三年,他一下投入了几万元钱的鱼苗,想着来年有一个好
收成,可以把家里的土房子拆掉,重新翻盖一下。没想到却发生了这种事情,家里
的精神支柱倒塌了。
陈学军一家不明白,鱼为什么会在一夜之间全死光了呢?为了查清鱼的死因,陈学
军自己先围着鱼塘四处查找,发现有一股脏水正在朝鱼塘的方向流,也不知流了多
长时间了。于是,陈学军就同几个村民一起,顺着污水找源头。大约走了五六公里
的路,他们终于发现了污水流出的地方。那是淮安市环卫总公司下属的一个垃圾处
理厂,于是他们去找该厂的领导,想讨个说法。谁知厂里的工作人员百般搪塞,不
承认此事。陈学军他们只好无奈而归。
记者来到了垃圾处理厂的上级单位--江苏省淮安市环卫总公司了解情况。环卫总公
司的负责人表示,他们不会对此事负责。因为单从死鱼这个角度来讲,它可能有多
种因素致鱼死亡,比如喂养不当等等。
为了查清鱼的死因,陈学军委托了淮安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对鱼塘的水质进行了检
验。得出以下结论:垃圾处理厂的污水的确流经陈学军家的鱼塘,而且还严重超过
了国家规定的养殖业水质标准。这说明陈学军家鱼的死亡和垃圾处理厂流出的污水
有关。在和淮安市环卫总公司多次交涉未果的情况下,陈学军一纸诉状将环卫总公
司告到了淮安市清浦区人民法院,要求环卫总公司赔偿其经济损失70000元。但是
在法庭上,被告环卫总公司却说他们的垃圾处理厂自2002年起就从向外排过污水。
而2002年以前排放的污水也是经过环保局检测过,达到国家安全排放标准的。而且
据说环卫公司的渗沥垃圾处理填埋池的堤坝非常高,如果没有专业的提(抽)水设
备,水不可能自己流出去。
为了弄清事情的真相,记者决定到垃圾处理厂的周边向当地的村民了解了情况。记
者来到垃圾处理厂旁边的村上,看到满街堆的都是垃圾,小沟里流的也全是脏乎乎
的污水,而且一股难闻刺鼻的味道迎面扑来。这时一个刚从垃圾厂捡垃圾的村民准
备回到村上,我们向他了解情况。村民告诉我们,垃圾厂刚刚才停止排放污水,排
水用的管子还没有收起来。记者顺着村民指的方向走去,果然在垃圾厂的污水池旁
边找到了一根管子,管子的一端通向污水池,而另一端则通向旁边的一个水塘。据
当地的村民讲,这个水塘以前也是养鱼的,后来鱼就莫名其妙地全死了,这个水塘
也就空了。而且村民们说垃圾厂没有固定的排水渠道,全部的污水就排到附近的一
个大沟里。
村民指的排污水的沟叫西大沟,污水就是从垃圾处理厂流到西大沟,再经过陈学军
家的鱼塘,最后流进大运河的。看来被告环卫总公司所说,他们的垃圾处理厂从未
向外排放过污水的说法不攻自破了。所以在法庭上,被告环卫总公司举不出证据证
明自己没有向外排过污水。但是被告环卫总公司这时又有了另一个说法,即使垃圾
处理厂向外排过污水,也不能说明死鱼是他们造成的,因为往西大沟排污的有两个
地方:一个是他们的垃圾处理厂,一个是碳酸锰厂。垃圾处理厂的污水是没有危害
的生活垃圾废水,不会致鱼死亡。而碳酸锰厂才是真正的罪魁祸首。因为碳酸锰厂
的污水锰含量很高,锰进入水里以后不但不产生氧,还吸收氧分,这样就会导致鱼
的死亡。
那么陈学军家鱼的死亡到底是不是碳酸锰厂造成的呢?据陈学军说,印象当中碳酸
锰厂并没有污水流出来,而且当时污水坝筑得很高。另外我们看到,在淮安市环境
监测中心站出具的监测报告中也没有检验出锰的成分。但是在法庭上,被告环卫总
公司为了证明死鱼确实是碳酸锰厂造成的,还拿出了淮安市清浦区人民政府的一个
会议纪要。上面记着:在2000年的7月21日,也就是陈学军家死鱼的那一天,当地
政府刚好对碳酸锰厂的污水进行了排放。污水顺着西大沟冲了下去。因此环卫总公
司断定是碳酸锰厂的污水,造成了陈学军家鱼的死亡。所以被告环卫总公司要求追
加碳酸锰厂的上级单位淮安市清浦区武墩镇政府,为第二被告。
法庭上,第二被告武墩镇政府对此问题也提出了反驳意见。据武墩镇政府有关人士
解释鱼塘的死鱼时间是2000年7月21日早晨,而他们电磁波灌站打水(排污)时间
是(2000年)7月21日上午10点。也就是说死鱼在前,工厂放水排污在后,这中间
有一个时间差。而且工厂距离陈学军家的鱼塘还有5公里的路程,污水流到鱼塘也
需要一定的时间。鱼的死亡和武墩镇政府无关。
2002年4月22日,淮安市清浦区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为这是一起
环境污染造成他人损害的特殊侵权案件。被告应该负有举证责任,但在本案中被告
淮安市环卫总公司既没有提供证据证明自己没有向外排放过污水,也没有证据证明
其排放的污水对鱼类无害,所以应承担赔偿责任。最后法院判决被告赔偿原告经济
损失70000元。而本案中第二被告淮安市清浦区武墩镇政府放水排污的行为与死鱼
没有因果关系,所以不承担责任。事情到此似乎可以结束了,但是在记者即将结束
采访离开淮安市的时候,又有村民向记者反映,说垃圾处理厂旁边又有一塘鱼全死
了。于是记者又驱车来到垃圾处理厂,果然看到成群的鱼肚子朝天堆在岸上,池塘
中仍旧是臭气熏天的脏水。记者同时还看到一股黑黑的污水顺着垃圾堆正流向死鱼
的鱼塘,鱼塘的主人却显得无可奈何。
主持人:汪教授,最后法院还是判定由垃圾处理厂来赔偿原告的经济损失。判决的
理由是因为垃圾处理厂不能举出对自己有利的证据。那么法院为什么要用这种方式
来判案子。
汪劲:在民事损害赔偿当中,我们把这个环境污染的案件叫做特殊的侵权行为。之
所以特殊,就在于环境污染的因果关系很难认定。比如,对于一个被害人来讲,他
受到的损害是什么原因,通过什么途径,通过什么样的原理发生的,这不像一般的
侵权行为那样容易说清楚。相反对于被告来说他却有大量的知识能够说清楚这个问
题。所以在这种情况下,法院根据我国环境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的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在这类案件中,如果加害人否
认侵权事实,那么他就要进行举证。
主持人:其实这就是在法律上通常理解的举证责任倒置。
汪劲:作为一个加害人,如果要推卸责任的话,你必须首先证明被害跟你的行为没
有因果关系。第二、需要证明被害人的损失是被害人自身的原因,或者说被害人的
损失是第三人的原因,和自己无关。但在本案当中,加害人他拿不出这样的证据。

主持人:对于原告一方,也就是损失的鱼塘这一方。他需要举什么样的证据?
汪劲:对于被害人来讲,他一定要拿出自己的损害事实的证据。
主持人:往往造成污染的这一方说我们达到了国家的标准,而且我们符合这个行业
的标准等等。那么,符合标准是不是不承担责任的理由?
汪劲:在环境污染案件当中,污染物的排放标准仅仅是证明了一个企业是不是遵守
了国家行政法规的依据。但是,在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的案件当中,我们不以行为是
否违法作为判断它是否应当承担责任的依据。即使你达标了,但在长期的排放过程
中,它也会使得环境当中有害物质的浓度和含量不断的增加,从而造成损害。这就
是环境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不能作为企业免责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
主持人:我们今天讲的是一个鱼塘的故事。这个鱼塘可能对于那个农民来说是件大
事,但是放在这个大环境当中来看,其意义在于它揭示出来了环境污染的可怕性。
而且环境污染的问题现在越来越得到了大家的重视。比如,在前不久,在南非的约
翰内斯堡召开了可持续发展世界首脑会议。在这个会议当中,全世界各国的首脑针
对保护环境的问题达成了共识。我觉得国际上的最高元首对环境所表现出来的关注
,可能更多的是调控一些国家行为。而对于每一个老百姓来说,比如那个鱼塘的主
人,他面对的损失是实实在在的。所以现在大家想要解决的问题是,目前我们国内
针对这些污染尤其是针对水污染,有没有什么具体的法规出台?
汪劲:对于加害人来讲,它是一个无害化垃圾处理公司。这种企业在现代国际上叫
做环保产业。它实际上是我们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应当鼓励的。可是很遗憾,这种
企业它不仅没有把垃圾进行无害化的处理,相反把它排放进环境,这种行为非常令
人痛心。今年6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还颁布了一部《清洁生产促进法》。这部法
律和传统的环境保护立法不一样,它是直接针对企业的生产作出规定的。也就是说
,企业从原材料的选用到产品的生产,一直到产品的废弃,全过程都必须按照清洁
生产的要求来做。
主持人:我手里面有一组来自国家环保总局的数字。2001年损失在1000元以上的各
种环境污染的案件超过了1800起,其中涉及到水污染的超过1000起。而各种各样的
损失加起来超过了一亿两千万元。我们一说到保护环境,总把它当做嘴边的一句话
。我想,如果有一天我们把优美的环境当成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那时,保护环境才能够真正从概念变成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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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自横刀向天笑,去留肝胆两昆仑。

※ 来源:·荔园晨风BBS站 bbs.szu.edu.cn·[FROM: 192.168.4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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