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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coolfire (俺是农村人,不要欺负俺), 信区: CL
标  题: 今日说法——小丽的成长之路
发信站: 荔园晨风BBS站 (Fri Oct 11 20:52:47 2002), 站内信件

记者 刘满胜 张阳 编辑:刘阳 主持人:撒贝宁嘉宾:北京工商大学法学院教授 李仁玉

主持人:中国人有句老话叫女儿是妈妈的小棉袄。应该说母女之间是最贴心最懂感情的
。但是在今天我们这个案件当中,有这么一对母女却无论如何没办法生活在一起。而且
为了这件事情最后她们还闹上了法庭。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案子?

小丽的成长之路

谁也想不到,事隔多年后的今天。女儿小丽和母亲阿贞的见面竟是这样的不愉快,甚至是
充满了敌意。

母亲司馈贞:要不是我看你怪可怜的,在你三姑家里那么挤。在那儿不是老是受委屈。

小丽:受啥委屈,我在那儿没受委屈。我跟着你我才受委屈呢。我要是跟着你,你拿着我
家东西一卖,你拿着钱走了。

司馈贞:我霸占啥东西了?

小丽:7亩地。那麦是不是你种的?7亩地那地是不是你霸占了?

司馈贞:那不是闺女没的吃嘛。

 母女之间的关系为什么会到这种地步。村里人都说,小丽这孩子命苦,1994年,小丽才5岁
,还不太记事。母亲阿贞因为是否再要一个孩子的问题和父亲阿有产生了矛盾,因此夫
妻二人感情不和,最后父母协议离了婚。离婚后,小丽由父亲阿有抚养。母亲阿贞随即
离开了村里。这样时间一长,小丽对母亲的印象就渐渐地淡忘了。小丽曾坚决的对记者
说:"我不想她(母亲),从小跟着俺爸生活,我就不想她。" 几年后,小丽家里盖起了
4间新房,生活也渐渐好起来了。可没想到不幸却接踵而至。1999年小丽10岁,奶奶去世
了,2001年爷爷病故了。仅仅两个月后,父亲阿有在外出打工给人盖房时因意外事故被
楼板砸死了。小丽一下成了孤儿。村委会主任同情的告诉记者:"小丽她爹死了,她够伤
心了。因为她妈不在家,出去时间长了,有2-3年吧。高群有又不在了,爷爷奶奶又都没
有了。在当时好像成为孤儿了。" 在这种情况下,村里的干部和小丽的3个姑姑出面料理
了阿有的后事,并为小丽从建筑队要回了13000元的抚养费。这样家里的4间新房、7亩多
承包地和这13000元钱就都落在了年仅12岁的小丽的名下,而孤苦一人的小丽也很自然地
住到了同村的三姑家。小丽说:"在俺姑家,俺姑姑对我非常亲。我在这儿住着非常好。
"同时,小丽的姑姑和姑父也表示很愿意抚养她。按村里干部的想法,因为小丽学习成绩
很好,那笔13000元的抚养费暂时不要动用,如果小丽将来上了大学,可以给小丽用作教
育费用。可小丽的姑姑姑夫们却不同意这样。因为他们说小丽家盖房,办理老人丧事,
小丽的父亲阿有借了不少钱,现在有钱了应该尽快还给人家。小丽的三姑高霞说:"(小
丽的父亲)盖房子盖不起,借的人家的钱。现在人家催着要,说你们有钱了必须得还俺
。" 因此,姑姑姑夫们几次三番找到拿着这笔钱的村主任,最后终于要回了这笔钱。而
村主任则对他们这种做法很反感:"他们跟你蹦着,吵得很烦。他最后领着佳丽来了,我
还问佳丽你拿这钱给你姑父不给你姑父呀,她说那给我姑父吧。"拿到钱后,姑姑姑夫们
就取出5000元替小丽的父亲还了债。其实村里不少人都知道,小丽的父亲阿有借的钱主
要是从小丽的3个姑姑家借的。这些事情刚刚处理完,小丽的生活也刚刚恢复平静。今年
春节期间,小丽的母亲阿贞却带着一个5岁的小女孩儿回到了村里,说这小女孩儿是小丽
的亲妹妹。 母女之间冲突不断 自从司馈贞她想要领回小丽并住回阿有家,双方之间就
一直矛盾不断。按照司馈贞的话说:"我没有啥要求,我只是想抚养孩子。"可是,小丽
的姑姑姑夫们根本就不认阿贞是自家人了。姑父说:"按情按理说,她1994年离的婚,离
婚了8、9年。要我说这一切事不属于她了。"况且,小丽的爷爷奶奶以及父亲去世时,阿
贞都没有回来,现在为什么又回来要女儿呢? 据阿贞讲,1994年她和丈夫阿有离婚后到
平顶山租了间房做点儿小生意,而丈夫却旧情难忘,想起了妻子的种种好处。于是,他
农忙时在家干活,农闲时就跑到平顶山和阿贞住在一起。1997年,他们又有了个女儿。
从那以后,阿贞一直要带着小女儿回家,可是丈夫阿有及其家人却一直不答应。阿贞说
:"我问他(阿有)你为啥不喜欢这二闺女,她也是你的亲骨肉。他说我那几个姐姐都不
愿意叫回去。他一说我生气了。"为此他俩的关系又恶化了。2000年初,阿贞一气之下带
着小女儿南下广东打工去了。直到今年年初阿贞才得知家里发生的一切,这才急忙赶回
了村里。阿贞说:"家咋出现这么大事,我真的想不到,我在外面1年多,俺老公公跟俺
当家的死了。我听说这事我是可伤心。" 几乎所有的人都知道,已经离了婚的阿贞已没
有权利要回前夫阿有家的财产了。可阿贞一旦要回了女儿小丽,就意味着要回了家里的
房子、承包地和那笔抚养费。其实对于小丽的姑姑姑夫们,又何尝不是如此呢?因此小
丽的姑姑姑夫们明确表示不愿意让阿贞抚养小丽。姑父解释说:"(阿贞)如果是活活地
挟制住她,那对她伤害很大。她就根本没心上学了。"显然,作为母亲更看重的还是自己
的女儿。阿贞对记者说:"我跟她(小丽)说了,以前都算是我的错。我没有回来照应你
,这阵儿我回来照应你,我还算是弥补以前的过错。我以后加倍还偿你。我闺女是哭,
我也是哭。" 可让阿贞难过的是,才12岁的小丽在姑姑姑夫们的影响下,却表示愿意留
在姑姑家,而不愿意回到母亲身边小丽说:"这么多年了,我从小时候她就不管我了,这
时候回来管我了。她要是万一再撇下不管我,那我咋弄呀,东西都霸占完了。那我咋弄
呀。"村里的干部也出面帮着协调此事,可双方在由谁抚养小丽的问题上一直没能达成任
何结果。后来,阿贞还是带着小女儿住回了原来的家并几次向小丽的姑姑们索要米面、
被褥等生活用品,阿贞解释说:"闺女不回去,我就是跟这儿等,你也得叫我吃呀。你不
叫我吃,我说俺的东西粮食都在你家,不吃我就饿着。在这儿等,那不饿死了。再说还
有这个二闺女。" 这不仅让小丽的姑姑非常恼火,就连小丽也在感情上不能接受妈妈了
。小丽说:"她说的叫我回去,她还说的给她点儿面她就走了。她还向我要麦要面。事不
说好了,绝对我啥也不给她。她闺女现在还没跟她呢。"因此,双方发生了争吵。闹到最
后,小丽和姑姑姑夫们一起冲回自己家,把妈妈阿贞所有的东西扔到了院子里。小丽向
记者解释当时的情况:"我没投靠了,人家接我到他家养活。她还那个样,撵着我姑夫骂
。我想可生气了,我就把她东西扔出来了。" 争吵中就到了6月,已是麦收的季节,阿贞
又向村里提出要收自家承包地里的麦子。阿贞说:"我是小孩儿们第一监护人,第一抚养
人。我说别说这4亩,就是这7亩2分半我完全都可以收。再说当初不收我这闺女,也没啥
吃的呀。平常都是人家借给俺的。"对此,小丽的姑姑姑夫当然不同意。因为小丽的父亲
阿有去世后,家里的承包地一直是姑姑家帮着耕种的,他们怎么可能同意让阿贞收呢?
小丽的姑父说:"我问队长,我说像这每年我种着、我收了、我缴公粮了。像她今年回来
了,户口啥都没有了。你凭啥叫她收呀。" 又是在协商未果的情况下,阿贞收了7亩多承
包地中的4亩麦子。为此双方又一次发生了激烈的冲突。阿贞说:"人家车过来了,我叫
人家收麦呢。靳建锁一来拦着不叫人家收。姑父却反驳说:"你说当初我种的麦,我投资
500多元钱。她要把这麦割了,割了她要卖。你说这合理不合理。"连小丽也说:"她这都
不想叫我过了,我没麦子吃了,我还咋过呀。" 法庭上面势同水火 今年6月,阿贞以两
个女儿的名义将孩子的姑姑姑夫告上法庭。要求收回女儿小丽的抚养权、4间房子和那笔
抚养费,由两个女儿继承。此时,女儿小丽和母亲阿贞的关系已势同水火。

小丽:你跟我打官司使的啥钱呀?

阿贞:那后来太没法了嘛。我告的你姑夫,我不是和你打官司。

小丽:你就是和我打官司。跟俺姑夫打官司就是和俺打官司。

在庭审中,女儿小丽站到了被告姑姑姑夫一边,要求母亲退还住房、粮食和承包地等。小
丽认为:"她不应该告俺姑夫,俺姑夫好心收养我,再将俺姑夫告上法庭,太不应该这样
做了。"这可让阿贞伤透了心,阿贞说:"这样俺就没法办。我就想着要不是俺这闺女我都
死掉了。你死吧,没人养活俺这个闺女。你说我就难到这儿。我现在我也没法。" 6月17
日,襄城县法院城关法庭作出一审判决。判决中法院认定了阿贞带回的小女孩儿是阿贞与
阿有的非婚生子女,也就是小丽的亲妹妹。小丽判归阿贞抚养。阿有家的财产因为继承关
系复杂,则不予合并处理。 判决后,小丽并没有回到妈妈身边,还是留在了姑姑家。后
来,阿贞听说女儿小丽从自己那笔抚养费里拿出2000元要姑姑上诉。阿贞没想到她和女儿
的关系会闹到这种地步。既然女儿不愿回来,阿贞决定还是暂时离开这让她伤心的村庄。

专家点评:继承权和抚养权

主持人:李教授,打官司的过程中可能很多人站在不同的角度,比如站在母亲的角度或者
站在小丽的角度,会得出很多不同的结论。那么作为小丽的父亲,他在去世之后他留下来
的房子包括承包地,包括家里面替他讨回来的抚养费怎么办?

李仁玉:小丽是他的亲生女儿这一点是没有疑问的,那么她妹妹也是她父亲的亲生女儿。
这个好像没有发生争议。既然都是他父亲的亲生女儿,一个是婚内的亲生女儿一个是婚外
的亲生女儿,根据我们国家《继承法》的规定都享受继承权利。当然这里面有一些问题
要具体分析。第一,关于1.3万元的赔偿金的问题。如果当时明确约定就是给小丽将来生
活之用的,那么这种情况下就指明了钱的用途,这种情况下钱就是小丽的。

主持人:因为当时村里面的人,在去这个工地里讨要这笔费用的时候并不知道小丽的父亲
还有另外一个女儿。

李仁玉:第二点就牵扯到7亩承包地的问题。毕竟是村民组织内成员才享有承包权也才享
有继承权,另外你不是村民组织的成员,那你对这个承包权就不享有继承权的。如果她们
村里承认小丽的妹妹是本组织的村民在这里落户口。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她就享有继承权
,第三就是有关房屋问题,它是离婚以后所建,因此它不是夫妻共有的财产。那么现在小
丽的父亲死了,当然由他的法定继承人继承。这个法定继承人既包括小丽也包括小丽的妹
妹。当然,她母亲可以代替她妹妹去主张房屋的继承权。

主持人:她的父亲生前欠下的债务能不能够从小丽的抚养费当中来扣除?

李仁玉:抚养费就是刚才讲的专款专用。一般来说是不能动的。父亲欠下的账,应当以他
父亲的遗产部分来还。遗产主要包括房子。房子应当是变价,可以变卖来还债。但是也可
以采取一种变通的方法把房屋留下。

主持人:村里面对于小丽的母亲当时回到村里最大一个看法就是:她回来不是为了真的抚
养小丽,而是通过让小丽要回到自己身边来得到房子,来得到这个土地的承包权,同时得
到这1.3万元钱的抚养费。但是现在通过您分析无论遗产包括继承权都是跟她的母亲没有
关系。

李仁玉:但是我们说如果她作为监护人的身份,那么她对财产享有管理权。因为监护人有
权利管理被监护人的财产。比方这三间房屋,她就可以共同使用,承包地她也可以一起经
营,以支持她的生活。所以从这方面来讲,她当然也是有利益可图的。

主持人:案子里面还有一个比较重要的环节,就是法院做出的判决。让我们所有人看来都
是非常困难的事情。本案当中,虽然一审已经判下来,小丽归她母亲抚养。但是小丽就是
不回家,那么类似监护权案件,我们在以前今日说法节目当中也曾经看到过。比如前不久
播出这样一个案例。 在山东临沂,有位名叫解修英的农村妇女在丈夫病故后,婆婆怕她
将两个孩子带走,让她嫁给小叔。她没有答应,为了孩子的监护权打到了法院,法院判决
孩子给解修英抚养。可两个孩子对奶奶感情深厚,不肯离开,强制执行也执行不了。

主持人:像刚才我们碰到这样一些在监护权上的法律难题,一般我们解决的原则是什么。

李仁玉:比如轮流监护。这个孩子跟你生活一段时间,过一段时间又与对方生活。让未成
年人跟双方都建立起亲情。建立起良好的关系。这个监护可能由于未成年人的作用,来导
致他的监护人之间可能会化解矛盾化解隔膜。这也是一种解决方案。

主持人:的确,今天这个案子虽然说起来会让人觉得有点遗憾,但毕竟比以前没有人来抚
养一个孩子,而孩子要法庭上讨要抚养权这样的案子要好得多。因为毕竟他们是在争抚养
权。这个女孩的前途和未来毕竟让我们觉得比较宽心。但是现在最重要的问题是什么样的
环境能够使小丽能够更加愉快健康的成长。我想这不光是法院同样也是双方当事人姑父姑
母,包括小丽的母亲都应该好好的考虑,并且能够坐下来协商,最后取得一个最好的方案
。如果是这样的话,对于小丽来讲将是一件最好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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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自横刀向天笑,去留肝胆两昆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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