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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coolfire (俺是农村人,不要欺负俺), 信区: CL
标  题: 今日说法:难堪的诉讼
发信站: 荔园晨风BBS站 (Tue Dec  3 21:34:41 2002), 站内信件
记者:王涓 李鹏 编辑:樊华伟 主持人:撒贝宁
嘉宾:中国人民大学教授 龙翼飞
主持人:今天咱们要看到的这个案子非常充满了戏剧性。因为以前我们经常在影视

作品里看到婚变,就是两个人快要结婚了,突然要么新娘跑了,要么新郎跑了,总

觉得那是文艺作品里才会有的。但是我们今天看到的这个案子发生在江苏省江都市

,有一对50多岁的农民夫妇为自己的独生女儿好不容易找到了一户合适的人家,眼

看女婿也过来了,婚事马上就要办了,却出现了刚才我们说到婚变的意外。那么到

底是什么情况?父母安排的婚事
 谢家琪夫妇是江苏省江都市的农民,今年都五十多岁了。他们平时吃完晚饭后都

会到小路上走一走。但是最近几个月来,他们最不愿意走的就是这条路。因为在这

条路上,住着他们最不想见到的人——金玲。金玲和谢家夫妇曾在一个屋檐下亲如

一家地生活了6年。如今不但形同陌路,而且过去的一切他们互相都不愿意再提起

了。金玲坦白的对记者说:“我不想说。过去已经过去了,我不想让这种事情对我

今后的生活有什么影响。”这一切究竟是怎么回事呢?事情还要从10年前说起。谢

家夫妇虽然身体硬朗,但是老两口膝下无儿,他们想给自己的独生女儿找一个合适

的人家。一来女儿可以托付终身,二来老两口的晚年生活也可以得到照顾。1992年

,他们相中了一个小伙子,名叫黄步春。此人忠厚善良,性格比较温和又吃苦耐劳

。自己的女儿能嫁给这样的人,谢家夫妇感到很放心。谢家琪老人说:“总的来说

,不是为了瞎搞。(黄步春)忠诚老实,老实人,和我们一样的,不滑头。我就看

中这个。”对于父母的安排,女儿谢英虽然觉得不情愿,但为了不让父母失望,还

是答应和黄步春暂时交往着。黄步春在珠海打工,每个月回来几天。在最初的两年

中,他们相处得还不错。当记者问道找这个女婿的时候,谢家夫妇有没有问过女儿

的意见时,谢家琪说一开始谈的时候女儿是同意的。正在老两口准备为女儿操办婚

事时,女儿却不同意和黄步春继续交往了。问及原因,谢英说:“相处一段时间之

后,发现他跟我说谎。他明明是在外面做食堂的,他说是钢筋工。这样就产生矛盾

了。然后又发现他有别的事情瞒着我,就处不到一起了。”在父母的说和下,谢英

同意继续和黄步春交往。但是之后谢英多次向黄步春提到分手,都被父母拦住。转

眼两个人已经相处了四年,夫妇俩准备给女儿把婚事办了,了却一桩心愿。谢家夫

妇还花了1万多块钱为女儿布置了新房。然而,在领取了结婚证之后,谢英还是决

定放弃 :“(黄步春)一点男人气概都没有,一点主见都没有。” 到了这个节骨

眼上反悔,让老两口觉得非常恼火。他们为女儿已经准备好结婚的所有东西,村里

人也都知道了家里要办喜事,结果竹篮打水一场空。然而谢英却觉得正是到了这个

关键时刻,如果再不作出决定,一生的幸福就要化为泡影。谢英和同村的另一个小

伙子关系日益密切,更坚定了和黄步春分开的想法。谢家夫妇和女儿从几次三番地

争执发展到争吵,但是谁也说服不了谁。谢英一气之下,和自己的心上人离家出走

。这一走彻底寒了老两口的心。他们气愤之下声称和女儿断绝关系。招“婿”进门

签协议谢英和黄步春办理了离婚手续,但老两口思来想去觉得不能亏待黄步春。他

们决定还是让黄步春上门,但是不是作为女婿而是将他当亲生儿子对待。谢家琪说

:“你不同意,我就把这个女婿招到家里来。招到家里,我既然把女儿赶出去了我

就认住你了。”老两口和黄步春签定了一个遗赠扶养协议。协议约定,黄步春从立

约之日起每月承担谢家夫妇的生活费200元及其它相应的义务,谢家夫妇将来去世

后家里所有的财产归黄步春所有包括三间平房,两间厢房以及拖拉机和一些电器。

从此,黄步春就以儿子的名义在老两口的家里住了下来,将来养谢家夫妇老,送谢

家夫妇的终。不久,黄步春在同村又找了一个媳妇,就是我们最初见到的金玲。两

个人见了面之后觉得条件都不错,就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在入住谢家前,谢家琪

把自己跟黄步春的关系作了说明,但金玲看到一家人和睦相处,也愿意成为这个家

庭中的一员。谢家琪说:“我(对金玲说)这个家庭你自己考虑,你同意不同意。

你同意就在这过,你不同意就干脆(说)。她说既然来了,我就不怕。”谢家将那

间准备给自己女儿做新房用的房间给黄步春夫妇住。之后,黄步春的户口正式迁入

谢家,他们成了真正意义上的一家人。一个月后,黄步春依旧回珠海打工,留下媳

妇和两位老人一起生活。村里人对谢家的生活也是很羡慕,村民们普遍反映金玲对

老两口不错,还帮老人弄菜、挑粪。不久,黄步春的女儿也出世了,小孙女活泼可

爱。一家人虽非血缘,但却像亲人一样相处得很融洽。本以为谢家夫妇能和黄步春

三口和睦地生活下去,但是两年之后,离家出走的谢英突然回来了。无可挽回的矛


 原来,谢英也结婚生子。一家三口在外面虽然过得不错,但是毕竟血浓于水,尤

其是在生了孩子之后,更体会到当初父母对自己的苦心。谢家夫妇也不再计较过往

的事情。但是谢英回到家里总要面对以前曾和他有过婚约的黄步春,这种见面让他

们觉得很尴尬。谢英说:“(和黄步春的关系)不怎么好,不怎么说话。毕竟闹也

闹过一场,以前闹得那个样子,闹到法院,离婚了。还跟他多说啥,也没什么可以

说的。”由于女儿的经常光顾,使这个本来平静的家庭增添了一些波澜。虽然大家

表面上都不说,但是都心存芥蒂。谢家琪说:“儿媳妇主要看不得我姑娘在这儿吃

饭。”村民们也说金玲和谢家开始产生了一些矛盾。随着谢家夫妇和自己女儿关系

的渐渐好转,儿媳金玲心里却有了想法。在以后的日子里,究竟谁才是老两口的贴

心人,将来的财产又归谁所有呢?从开始的心存芥蒂渐渐引发了生活的矛盾。黄步

春在外打工,谢家夫妇和儿媳的关系开始不稳固,渐渐起了摩擦。谢英说:“每天

吃饭都要看她的脸色,好像她是一家之主,各方面都要听她的。”谢家琪说;“我

姑娘在这吃饭,每年还交给我五六百元伙食费呢。你(金玲)一直到现在二分钱没

给过。”一方面和儿媳妇的关系日益恶化,一方面是自己骨肉亲情。老两口不知道

该怎样取舍。日子就这样一天天的过去,老两口和黄步春夫妇的关系成了敏感的话

题。大家谁也不提,终于有一天,矛盾还是不可避免的发生了。谢英说:“她(金

玲)就跟我爸说了一句,现在你做得动你养我,等你做不动了我养你。我爸听了这

话心都凉到底了。”谢家琪也气愤的说:“(金玲)说的那些话太气人了,说我们

不把他们当个人。我可以讲,我没有什么对不起他们的。我一心都扑在你身上了,

你说这样的话,我心里怎么好受。”吵闹过后,老两口一气之下将黄步春赶出门外

。事情到了这个地步已经无法挽回。2002年3月8日,谢家夫妇将黄步春一家三口告

上法庭,要求撤消双方于1997年1月12日达成的协议。要求黄步春搬离谢家。谢家

琪说:“我一心对待你,但是你要有好心对待我。如果你不真心对待我,叫我哪里

安心呢。”一时间,这个事件在小小的村镇掀起了巨大的风浪。在记者问及此事的

时候,黄步春借故躲到外乡。而黄步春的妻子金玲也坚决拒绝采访:“不愉快的事

情过去就过去了,不要重提了。”金家对这样一个结局也是愤恨有加。金玲的父亲

告诉记者:“当初这个亲事就认个门当户对。认你这个门户,认你的财产。不是为

了小孩怎么会跑到你家里过日子,对不对?”黄步春夫妇被人赶出家门的经历令金

家人无法在当地抬起头来。他们认为当初自己是看着黄步春可怜,老两口又没有人

养活才考虑让女儿嫁到谢家。没想到几年下来竟碰上这样一个结果。按照金玲父亲

的话说:“不可否认,这个事情在人生道路上来说,打击太严重了。”所有的人都

不愿意再提及往事,面对镜头他们除了躲闪还是躲闪。2002年4月29日,江都市人

民法院对这起家庭纠纷做了调解。法院的法官对此做出评论:“双方已经不能相处

,经常有矛盾,已经有纠纷。如果再相处下去,对他们也是个痛苦。所以我们法庭

把我们这个观点拿出来之后,被告也是能接受的。在这个基础上进行了调解。”
2002年5月23日,双方依法解除了这份遗赠抚养协议。谢家夫妇返还黄步春夫妇6年

来交纳的生活费9000元,并做了相应的补偿。法律虽然解决了双方的矛盾,但是老

两口的心里还在隐隐作痛。因为女儿虽然回来了,但同时他们却失去了一个儿子。

专家点评:抚养义务和赡养义务
主持人:龙教授,我们看到这是在临近结婚的时候女儿跑了。那么在她跑了以后,

老两口能不能和这个年轻人也就是黄步春再签订一个遗赠抚养协议。而且遗赠抚养

协议到底在法律上是个什么东西?
龙翼飞:遗赠抚养协议是我们国家在1985年4月10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

法》里边第一次作为一个法律规定提出来的。在《继承法》第31条明确规定,公民

可以同一些社会组织或者同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订立这样一个抚养人提供公民的生

养死葬的生活费用,给予生活的帮助。同时,遗赠人在死亡以后他的财产要转移给

抚养人。这样的权利义务相对应作为协议的一种法律关系,目前我们的《继承法》

上并没有限定说遗赠人必须是无儿无女的人。那么他有儿有女也可以跟别人签。但

是需要向观众澄清一点就是,即使是在老人同他人订立了遗赠抚养协议的情况下,

把遗产将来不给儿女给别人了,并不能免除有抚养能力的有抚养义务的子女应该尽

的赡养的义务。主持人:现在看来,这个遗赠抚养协议出现了问题。因为女儿后来

又回来了,并且还带回来自己的家人。在这种情况下,老人提出了要跟黄步春解除

遗赠抚养协议。这种协议一旦签定以后,可以像其它的买卖合同一样解除吗?
龙翼飞:可以。遗赠抚养协议从法律性质来说,它实质上是一个合同。双方当事人

在发生了矛盾的情况下,如果抚养人不履行生养死葬的义务了,特别是不履行供养

的义务了,可以解除遗赠抚养协议。你原来已经支付的这些供养费用一般的不予偿

还。因为你违约在先,你没有好好地生养死葬,等于是违约责任,不得要求补偿供

养费用。反过来,如果遗赠人一方不履行这合同了,或者不想履行这合同了,你要

解除这个遗赠抚养协议可以。你就要应当去补偿抚养人已经向你提供的供养的费用


主持人:但是,我想无论怎么补偿,对于黄步春包括他的妻子金玲来说,可能心灵

上受到的伤害却是难以愈合。您有没有好的建议,今后包括收养也好,包括遗赠抚

养协议也好,怎么能够让它履行地更加美好,真正达到它所要达到的社会意义。
龙翼飞:我想我们有两点建议。第一,作为遗赠抚养协议的当事人双方应当本着一

种相互信任、相互协作、相互和睦的精神来处理遗赠抚养协议。合同里边的当事人

之间的抚养人跟遗赠人之间的关系,这点非常重要。第二,当一旦出现了这类矛盾

隔阂以后,应当通过沟通来消除隔阂,继续维系这种和睦的关系。遗赠抚养协议毕

竟是一个法律关系。它确立起来之后,在当事人之间就赋予了一种法律的强制力。

一旦违反了这个协议之后,会带来一些法律责任,带来一些法律后果。因此,我们

建议当事人应当慎重对待遗赠抚养协议的履行和遗赠抚养协议的解除。
主持人:遗赠抚养协议本身就不是在血缘亲情的关系上建立起来的。所以它更加需

要双方用一颗真诚的心去对待它。包括晚辈对待长辈,长辈对待晚辈,都应该是真

诚地、信任地去沟通去生活在一起。也只有这样才能让这种不是亲情的感情能够胜

似亲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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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有时很大,有时很小,
很少的时候不大不小
人有时很高,有时很矮
很少的时候不高不矮
那时
他因为快乐忘记了自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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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自横刀向天笑,去留肝胆两昆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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