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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kikue (小坏蛋), 信区: CL
标  题: [故事转载]有感于法学教师不懂法学
发信站: 荔园晨风BBS站 (Wed Apr 11 22:16:55 2001), 转信

不久前,一个大学同学满怀忧心而又十分真诚地恳请我,他那从
未学习过法学,甚至不知刑事诉讼法学为何物的弟弟就要在某大学执
教刑事诉讼法学课程了,希望我能给予一些指点。我随口说,对于刑
事诉讼法学,我也只知其皮毛,恐怕难当此任。不过需要什么资料,
凭借我在西南政法大学的便利,倒是可以给一些帮助。

  其后,话题也就被经意地岔开了。聚会结束回到自己的书房我才
倒抽了一口凉气。法学还是学问吗?法学教育还可以神圣吗?一个从
来没有学习过刑事诉讼法学的人,竟然可以给他们高等学校法学专业
的学生讲授刑事诉讼法学?天啊,刑事诉讼法可是一部决定被告人罪
与非罪、罪轻与罪重的程序法呀!刑事诉讼法学可是一门研究何以保
护合法、何以制裁犯罪的科学呀!让一个对于刑事诉讼法学一无所知
或者知之甚少的老师教出的学生去给被告人定罪量刑,岂不是要任意
出入人罪吗?

  愈想,我愈害怕;愈想,我愈不敢想。不懂法学的人从事法律工
作,虽然禁而未止、有禁难止,但毕竟已经为人们所诟病,所深恶痛
绝。在高等法学教育不适当地膨胀的情况下,一些根本没有足够法学
教师的高校也办起了法律系。不懂法学的人也从事起法学教育来,不
能不令人恐惧。法学的科学性在过去曾受到畸形政策的无情践踏,似
乎只要认识汉字,就可以充任法官、检察官、警察,其他准司法机关
人员更是无须什么法学知识。现在假冒——“掺水”已经发展到了法
学教育上去,问题还不严重么?

  法律法规是人类千百年锤炼而得的神圣规则,法学教育是自古就
被视为神圣的事业,法学教师所从事的无疑是神圣的职业。如果法学
课程不是由法学专家来讲授,实在匪夷所思!不懂法学的人混迹于法
学教师的行列,他们或许有这样那样的苦衷,其本身也许有值得大众
同情的若干理由。不管转业教师的原因是什么,道理都是一样的,法
学教授、副教授、讲师都可以不懂法学,更不能理解法之真谛,更况
乎教鞭之下的弟子。这种法学教师培养出来的法学专业学生,还是法
学专业的学生吗?其危害,不知又要多少年才能清除,其给司法实践
造成的灾难恐怕是谁也无法估计的,而且会比历史上遗留的法盲执法
问题祸害更甚。

  法学不被特定时代、特定人群认为是科学或学问,就已经是人类
的不幸和悲剧。法学啊,您竟然在现代的个别高等学校甚至其法学专
业也不被认为是学问,而被按照江湖术士的办法对待,法学,您会自
杀么?一个对您一无所知或知之甚少的人,也可以从事您那神圣而伟
大的事业,这简直就是亵渎、侮辱。在法学教育事业上从事管理与领
导职责的先生们,您能对法学、法学教育,对中国的法治,对中国的
人民大众和社会负责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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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荔园晨风BBS站 bbs.szu.edu.cn·[FROM: 192.168.4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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