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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joise (joise), 信区: CL
标  题: 是持枪绑架还是非法拘禁?记者调查事实真相
发信站: 荔园晨风BBS站 (Fri May 16 12:34:08 2003), 站内信件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16日10:47 沈阳今报

  虎石台镇派出所的所长说:有枪啊,我们是按绑架往上报的……

  新城子区公安分局办案的刑警说:枪没在他们手上,枪让连斌带跑了,这个人
有命案在身。

  新城子区检察院办案人员说:派出所说有,你们就找派出所去吧!


  新城子区法院刑事庭庭长说:我们判的是非法拘禁,不是持枪绑架!

  律师们说:已经形成了证据链,可以认定是持枪绑架。

  被害人说:我是被人持枪绑架的!

  记者吕映辉

  投诉:持枪绑架20小时

  我叫邢立春(男),40岁,是沈阳市新城子区虎石台镇小桥村村民。

  2002年12月7日,我正在睡觉,半夜1点多钟,有人砸门,声音很大,孩子都被
吓醒了,直哭。我下地到门口问谁,回话的我一看认识,名叫赛斌。

  我把门打开,一下子先闯进屋3个人,先进来的赛斌和另外两个人(一个叫冮连
斌,一个叫李学斌)拿着两把手枪顶住我的头部,后又进来2个人(一个叫刘俊华,
另一个到现在我也没打听出来叫什么名)直奔东屋,去看着我老婆和孩子,赛斌、
冮连斌、李学斌3个人则将我逼到西屋。

  进屋后,3个人不容分说,上来就殴打我,当时我的脸、嘴和头就被枪把子打
出血来。这时,冮连斌对我说:“穿上衣服跟我们走。”

  我说:“你们为什么打我,去哪?我不去。”

  赛斌说:“你要不跟我们走,我们连你和你老婆孩一起带走。”说完就用我家
的一把小剪子把我家电话线剪断了。”

  我老婆有病,肝硬化,孩子才5岁,我怕连累他们,只得跟他们走。

  我被他们用枪押着,走到屋外的院子里,这时我看见,院子的大门已经被他们
卸下来了,院外停着两台车,一台是白色的丰田佳美,另一台是白色捷达警车,车
上有警灯,车号是辽OH0068。

  赛斌和刘俊华一人拿着一把把枪,将我押进丰田佳美车后排坐,并一左一右将
我夹在中间,李学斌开着这台车。

  冮连斌和另外一个人开着那台警车。他们走时告诉我老婆:“你要报警,你家
邢二(邢立春小名)就别想活了。”

  我先被他们绑架到虎石台镇地质机厂家属院,时间大约是凌晨2点半。两台车
前后脚到的。我在车上听见塞彬用手机和一个叫陈小二(小名)的联系。

  把我带到陈小二家后,我又一次遭赛斌、冮连斌毒打,他们用枪把打、用脚踢
,将我打昏。醒来后,赛斌对我说:“知道为什么打你不,我告诉你,你把你承包
虎石台医院供暖锅炉房给我让出来。”

  我说:“你要我就给你呗,你何必这样干呢!”

  “不是我要你的锅炉房。”赛斌说。

  “那谁要?”我问。

  “呆一会你就知道了。”赛斌说。

  凌晨3点多钟,他们又将我押上车,把我拉到铁岭县新台子镇一个采石厂。

  在采石厂的一间办公室里,冮连斌、刘俊华他们又用枪把、镐把暴打我,我的
脸、头全破了,鲜血直流,前胸、后背到处都是伤,当时整个右胳膊就不能动弹了


  这时,冮连斌跟我说:“你知道为什么打你不?”

  我说:“不知道。”

  冮说:“你跟魏家魁(新城子区虎石台镇小桥村现任村书记魏家良的弟弟)有仇
没?”

  我说:“没有。”

  “你跟他哥魏家良呢?”冮又问。

  我说:“他是咱村书记,我们到虎石台镇政府、新城子区政府告他。”

  赛斌此时说:“那就对了,是魏家良哥俩雇我们干的,我们都刚放出来,没钱
花,他们出钱,俺们只认钱,不认人。等下午魏家魁来再说吧!”

  我当时不相信魏家良哥俩能干这事。

  2002年12月8日下午3点多钟,魏家魁被刘俊华用车接来。我一看魏家魁真的来
了,我的头嗡一下。我相信这是真的了。

  魏家魁当时用枪指着我的头说:“邢二,这回你小子服我不?”

  我当时很害怕,因为我听见在这之前他们说:“这小子个头挺大,得挖多大的
坑能把他埋了啊。”

  我就对魏家魁说:“服了。”

  魏家魁说:“好。你把锅炉房也给我让出来,给我,另外,你给我拿15000块
钱。”

  我说:“行。”

  魏家魁又说:“你以后还跟我哥作对不?”

  我说:“不了。”

  在他们的逼迫下,我给他们写了一张15000元的欠条(我不会写字,是他们写完
之后,我照着抄的。事后我也听说魏家魁向我要15000块钱,是他答应给这几个人
的报酬,而且事前已经给了8000块钱)。他们要我明天就把钱给他们。我为了活命
也被迫答应了。

  当晚8点多钟,我被他们用车拉回。他们将我扔在了虎石台镇北面的浦河镇,
并告诉我,不准报警,你要报警,就把你们全家都整死。之后他们自己开车走了。
我从浦河自己回的家。

  持枪绑架成了非法拘禁罪

  到家之后,为了家人的安全,我就报了110,等了一段时间之后,我和家人见
110还没来,就按我回家后和家人商量好的,立即举家外出避难。

  当我和家人走到村变电所时,虎石台镇派出所的110来了,我跟110姓苗的警察
说了我被持枪绑架近20个小时的经过。苗说,明天上午你们再到虎石台派出所报案


  但当晚,我还是带着家人离开了小桥村,来到沈阳市里的亲属家躲避。

  第二天(12月10日)上午8点钟,我和家人从市里赶到虎石台镇派出所,将自己
被持枪绑架的事说了。派出所的同志做了笔录。之后我来到虎石台镇沈阳矿物局总
医院看病,拍了脑CT,检查了脸、头和身上的多处外伤,并照了像。中午11点多钟
,我又赶回派出所,将CT片子和病志、诊断书交给了派出所民警。

  20多天后,我协助派出所、区公安局将赛斌、魏家魁抓获。另外几个人外逃。


  但是,让我没想到也接受不了的是,2003年4月14日,新城子区法院仅以非法
拘禁罪判了二人各一年半的有期徒刑。

  “他们是持枪绑架我的,我当时都被打的没人样了,为什么仅给他们判了个非
法拘禁罪。而且法庭开庭宣判时,没有通知我和家人。”

  “事后我们找了几个律师,律师都认为这个案子已经判完了,难度太大。我和
家人也按照律师的指点,多次去区法院要判决书,法院也不给我。我还分别去了派
出所、区公安局刑警队、区检察院,质疑为什么持枪绑架却被判成非法拘禁罪,我
的伤怎么办,为什么这个刑事判决没有附带民事赔偿责任。”

  “可无论派出所、刑警队、检察院,还是法院,都以种种借口互相推委。我还
听村里的人说,咱村村书记魏家良为了其亲弟弟魏家魁的事上下打点,才把魏家魁
判的这么轻。”

  “我和家人因为这个案子,多次上访到镇、区、市有关部门,目前都无结果,
已经走头无路了。犯罪分子有枪,不光对我已经造成了伤害,对社会更具危害。”


  “我只求这个案子能得到公平的审判。”

  调查:

  为了调查案件的真实情况,记者以家属的名义跟随被害人及其家人先后去了虎
石台镇派出所、新城子区公安分局刑警队、区检察院、区法院等有关单位……

  法院:我们判的是非法拘禁,不是持枪绑架。

  2003年4月22日,记者与被害人的爱人马立颖、姐姐邢凤兰等人一起来到新城
子区法院刑事庭,一位姓郭的庭长接待了我们。

  记者见证了如下对话:

  邢凤兰:我们想问一下魏家魁持枪绑架邢立春的案子判了吗?什么罪名?怎么
判的?

  郭庭长:判了,非法拘禁罪,有期徒刑一年半。

  邢凤兰:法院4月14日判决时,为什么没有通知被害人和我们家属到庭?为什
么不给我们判决通知书?

  郭庭长:我们没有义务通知被害人家属到庭,法律上没有规定要给被害人判决
通知书。判决通知书法律上有规定,除了公检法机关和被告人之外,判决书不能随
便给人。

  邢凤兰:我们看一下判决书可以吗?

  郭庭长:不能让你们看。

  记者:我们咨询了律师,律师说:这个案子法院在开庭的时候,应该通知被害
人到庭,被害人也应该得到判决书,也可以要求得到判决书复印件。

  郭庭长:法律没有义务和规定我们通知被害人到庭,你们想要的判决书也不能
给。至于律师说的,你们找律师去吧!让律师拿出这方面规定来找我们!

  邢凤兰:我弟弟是被持枪绑架的,为什么只给罪犯判了个非法拘禁?

  郭庭长:我们判的是非法拘禁,不是持枪绑架。

  邢凤兰:我们就是想问这是为什么?我们要抗诉!

  郭庭长:判非法拘禁是根据检察院拿来的材料,我们根据材料和适用刑法定的
这个罪名。你们个人没有权利抗诉,这是公诉案子。

  邢凤兰:我弟弟被人持枪绑架时,让他们打得都没人样了,病志、诊断书、
CT片子都给派出所了,定罪时,为什么不判罪犯刑事附带民事责任?

  郭庭长:检察院拿来的材料上没有这些,至于你们说的病志、诊断书什么的,
我们在案卷里没有看到。我们只重证据,这个案子我们根据材料,就认为够定非法
拘禁罪的。非法拘禁罪,最高判三年,往下还可以判拘役6个月。我们给这个案子
判了一年半,这已属中上限了。

  记者:既然你们是按材料里的证据判的,那材料里的证据就是口供,可口供里
还说有枪呢,罪犯也承认有枪,为什么就忽略了这些呢?另外,现在又抓住两个人
,他们也承认是用枪绑架邢立春的。

  郭庭长:我不是说了吗,病志、诊断书我们没看到,被害人要求民事责任赔偿
也没有,如果有,我们开庭的时候就自然会通知你们到庭,什么都没有,我们没有
必要让被害人和你们家属到庭。

  你们现在说,病志什么的给派出所了,那你们给谁了你们就管谁要去。至于有
枪,枪在哪儿呢?又抓住两个,我们都已经判完了,不能改,至于你们说,要求检
察院抗诉,那你们就找检察院去,那是他们的事。你们也无权起诉。我们定罪,不
能按被害人述说的情况判。

  记者:我们想要一份或者让我们复印一份判决书也行,律师说可以的。

  郭庭长:你让被害人自己来。

  马立颖说:我是他爱人,我替……

  郭庭长:不行,让被害人自己来,我们领导再研究一下,看给不给。

  当天晚上,邢立春从外地赶回来,第二天早上到新城子区法院拿到了判决书。
邢立春说:“我跑了好几次这啦,都没有给我……”

  检察院:派出所说有,你们就找派出所去吧

  当天下午3点多钟,记者跟随被害人家属又来到新城子区检察院,正赶上负责
此案的一位姓林的同志在办公室,开始关于这个案子对话:

  邢凤兰:我们来找你几次了,我弟弟的病志和被打伤之后照的两张相片,在卷
里没有吗?

  林:没有,卷里没反映有。我给你说过了,卷我们不能随便动,这都一页一页
有目录的,我们能随意给拆开吗!

  邢凤兰:我们去了法院,法院也说没有,派出所说都报上去了,在你们这儿。
你们也说没有,那是怎么回事呢?

  林:法院要说没有那就是没有,派出所说有,你们就找派出所去吧!

  邢凤兰:我弟弟邢立春的案子,你们检察院给罪犯定的是什么罪?

  林说:定的是非法拘禁罪。

  邢凤兰:他们是持枪绑架,派出所往上报的也是按持枪绑架,你们为什么给定
成非法拘禁?

  这时,一位检察院姓王的同志接过了话茬。

  王:定非法拘禁,不是我们随便给定什么罪就定什么罪。我们是根据材料、取
得的证据,之后根据卷里的材料,对照法律条文定的非法拘禁罪。至于你们说的病
志,公安局给报上来了,但卷里没有。

  记者:那材料还报伤害、持枪、勒索15000块钱呢?你们根据笔录,笔录是口
供,口供也是证据,那为什么单单把够非法拘禁这块拿出来定罪呢!

  王说:你们卷里什么也没有,我们怎么定罪,那15000块钱,我们不是报上去
了吗,法院判时不也提到了吗,他们不也是没拿到钱吗!

  造成伤害,卷里没反映出来,那你们只能去找公安局,而且伤害赔偿也不归我
们管,你找法院去,上法院告去,民事赔偿责任归法院管。

  再一个,法院也可以不根据我们定的罪名,往重了判。

  邢凤兰:现在又抓住两个人,也承认有枪,我们现在申请你们抗诉?

  王说:抗不抗诉不是你们说的,我们定的罪名,法院也认可,也是这么判的,
就不存在抗诉问题。在说,当时抓住的那两个人,我们认定罪名很清楚,我们不能
等全抓到再判,要是那样的话,这两个人要是抓不到呢?,这两个人就不判了?

  记者:问题是,现在又抓住两个,也承认有枪,我们检察院怎么办﹖

  林:先前抓的两个人后来又说没枪

  记者:您的意思是说,他们后来翻供了呗,也就是按您说的,卷里第一页是他
们承认有枪,第二页就是翻供的,又没枪了是不?

  林:是吧,应该是。

  公安局刑警队:枪没在他们手上

  从检察院出来,记者与家属又来到了新城子区公安局刑警队,找到了负责办这
个案子的刘警官。记者表明身份后,开始了下面的谈话。

  刘警官:我们上头有规定,记者要采访,必须要经过我们分局政治处同意,没
有命令我不接受采访。

  记者:我只想问一个问题,派出所把被害人的病志、诊断书、照片交到您这了
吗?

  刘警官:没有。我没收到。

  邢凤兰:派出所说,给你们办案的人了。

  刘警官:你问他们给谁了,我负责这个案子,我没收到,也没看到。我这只有
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的口供。你们问问派出所的人,到底把哪些东西给谁了?

  记者:那他们承认自己有枪没?

  刘警官:枪没在他们手上,枪让冮连斌带跑了,这个人有命案在身。

  虎石台镇派出所:有枪啊,我们是按绑架往上报的

  当天下午5点多钟,记者和家属又赶到新城子区虎石台镇派出所。该所葛所长
说:“有枪啊,我们往上报的有枪、绑架,枪是让姓冮的带跑了,他有5把枪呢!
当时抓捕我们也去人了,审问时,也有我们派出所的人。他们承认有枪。”

  马立颖问:“你们把我爱人的病志、诊断书、片子给分局谁了,分局的人说没
收到这些东西?”

  葛所长说:“给分局的谁了!?当时这些东西给咱所办案的同事了。”

  马立颖说:“葛所长你给问问,你们同志把东西给谁了。”

  这时,葛所长打了一个电话,不一会,有回话了。记者听到葛所长问对方,对
方说给分局的人了。

  记者问:“那CT片子等东西在谁手呢?”

  葛所长说:“都在我们这呢!”

  马立颖问:“你们怎么不送上去呢。”

  葛所长说:“这东西有什么用啊!我以为没有用呢!案子判了吧,什么罪名?


  马立颖说:“判了,非法拘禁。”

  葛所长说:“我们报的可是绑架啊……”

  说法:

  律师:这个案子肯定存在问题

  对于此案,被害人和家属说:“我们找了好几个律师了,都不接这个案子。”


  记者就这个案子在与律师探讨的时候,辽宁某律师事务所的王律师说:“这个
案子我们不想接,难度太大。这是公诉案子,已经判完了,要是在宣判之前,或当
天宣判时,找到我们,我们还有可能接。如果被害人还想告,难度也特别大。”

  “其实,检察院可以对这个案子抗诉,被害人也可以到上一级检察院去申诉。


  谈到这个案子从公安机关调查取证、检察院公诉到法院判决的整个过程,王律
师肯定地说:“这个案子肯定存在问题。

  首先,公安机关在取证(双方口供)时,知道了被害人被打、有伤,就应该告诉
被害人去做伤害司法鉴定,公安机关有这个义务和责任。

  其次,检察院根据口供材料及调查取证,知道有枪,就应该慎重对待枪支问题
。虽然有翻供,但后来又有两个人落网,也供认有枪,即便枪被另外一个人带跑在
逃,但后抓的人有口供,这就形成了证据链,因此检察院就可以认定是非法持枪。


  第三,法院如果在材料中看到有枪、伤害、勒索等内容,如认为证据不足,可
以将材料发回检察院、公安机关重新取证调查。

  另外,从这个案子所涉及到的罪的问题,还存在数罪并罚等问题,真要存在持
枪、绑架、勒索钱物、伤害、非法拘禁,判的罪远不止一年半的问题……”

  目前,受害人邢立春有家不敢回,只好一家人四处流浪,以打工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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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世界唯一让我担心的是你不肯嫁给我
我会伤心一辈子

※ 修改:·Dreamzyb 於 May 16 12:42:57 修改本文·[FROM: 192.168.44.227]
※ 来源:·荔园晨风BBS站 bbs.szu.edu.cn·[FROM: 192.168.3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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