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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yuxiaozhen (自作自受), 信区: CL
标  题: “公然盗窃”
发信站: 荔园晨风BBS站 (Wed Jun 25 15:05:57 2003), 站内信件

最近读报,看到一则新闻,说的是一位检察官在大巴车上勇斗盗窃歹徒的英勇事迹
。文中写到一伙歹徒在车上以用刀片划破乘客皮包口袋的方法“公然”盗窃乘客财
物,被害人面对刀片无人反抗。这时该检察官挺身而出云云-----我只知道所谓盗
窃是指行为人采取秘密窃取的方法。对于这种“公然”的盗窃应当如何认定?

有这种说法,我觉得还很有道理:
被害人知道被盗,自己不敢有所反应,不敢维护自身利益,与盗窃者何干?如果盗
窃者只是实施盗窃,并不知道被害人已经发觉,那么被害人受到的精神强制只是他
自己“强制”自己。因此认定盗窃者构成抢劫,还要加重,太夸张了吧。
“公然”盗窃的情况是存在的,比如明目张胆的趁别人家无人,将人家搬了个精光
,邻居虽然看到,以为是在搬家呢,等等,这种情况下,盗窃者并不回避被害人以
外的人,算不算“公然”盗窃啊?之所以仍是盗窃,因为对于被害人来讲,这种行
为仍属于收秘密窃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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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等你  半年为期  逾期就狠狠把你忘记 不只伤心的  还包括一切甜蜜
要等你  要证明自己 我可以纵容你在心底 也可以当你只是路过的人而已
爱到痛之极  才需要一段等你的限期 来遗忘你

※ 来源:·荔园晨风BBS站 bbs.szu.edu.cn·[FROM: 192.168.43.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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