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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szukobe (肥斯条仔), 信区: CL
标  题: 新东方是无奈的犯法者吗?
发信站: 荔园晨风BBS站 (Sun Oct 12 09:07:31 2003), 站内信件




南方周末    2003-10-09 11:08:05




  □薛华

  据北京青年报报道,历经两年多的审理,美国教育考试服务中心(简称ETS)
、研究生入学管理委员会(简称GMAC)起诉北京海淀区私立新东方学校侵犯其著作
权及商标权纠纷案,由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定两原告指
控新东方学校侵犯其著作权、商标权的三个案件事实成立,判令新东方学校立即停
止侵权;在《法制日报》上向两原告公开赔礼道歉;赔偿经济损失等总计人民币
1000余万元。新东方不服判决,准备上诉。
  本来对于这一件事实清楚、道理简单的知识产权案件,我没有太多的兴趣。新
东方尽管要赔上数量巨大的钱,可这么多年来利用无需支付版税的材料赚尽了利润
,也算是合理公平的代价。可是碰巧我看到央视《面对面》访谈了新东方董事徐小
平先生的节目,徐先生大讲ETS的歧视行为,在节目中反倒为新东方的名誉赚了分
,我就奇怪了:分明是你做错了事情,缘何你成了替“公共价值”奋斗、为广大出
国留学者排忧解难的无奈的犯法者?新东方真的是无奈的犯法者吗?
  这个疑问,我并没有被徐先生的说理说服。尽管新东方承认自己侵权了,但是
这种承认,在我看来无疑已经是一种策略了,原因在于:一方面,在法律的规尺之
下,毫无疑问,新东方触线了,而且一触就是那么多年(就算从1995年,其校长俞
敏洪到ETS办公室请求版权开始,到2002年起诉,也已经有近8年时间了),再要辩
驳就显得太法盲了;另一方面,在这么多年中,新东方早已赚了大把的钱,现在已
经有实力说“如果有ETS授权出版的教材,我们求之不得”,因为它事实上已经垄
断了出国留学培训的大半个江山。
  所以,问题表面上看起来是ETS垄断教育资源,实际上背后更大的垄断是新东
方对出国留学培训市场的垄断。而问题的根本在于,这种垄断的造成如果没有对于
知识产权的侵犯根本建立不起来。为什么新东方的培训那么牛,为什么俞敏洪能够
在当年纷繁的GRE培训市场上一枝独秀、脱颖而出?除了个人的努力、团队的拼搏
之外,我更相信,这跟它在早期可以“拿到”独家的材料有关。关于如何“拿到”
这些材料的说法,只是耳闻了各种奇妙的手段,很难去印证,即使前几年有一例被
抓住了的民工考试偷题,也无法确证其动机。这也是ETS为何没有把这一条列入证
据的原因。但只要是接受过新东方培训的人,大凡都知道这并非空穴来风。
  那么,问题就落到新东方求得ETS的授权真的那么难吗?徐小平先生在访谈中
反复强调的,就是ETS一直没有授权,仿佛ETS非常没有诚意,不仅没有诚意,还拒
绝接受“登门拜访”,是十足的歧视。是否歧视,这是一种主观行为,属于动机,
只有你一面之词,你也同样很难确证。那么道理很简单,从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角
度来讲,正版的ETS试题,需要得到版权所有人的授权才能使用,人家不授权,不
管是出于什么考量,那就不能使用。而从在商言商的角度来讲,既然你希望从培训
中赚取利益,你就必须付出成本,人家不授权,你就要千方百计让他授权,无本生
意既不符合市场也不符合商德。
  看来,新东方似乎从来就没有把这种版税的投入看成是一种必要的成本。更实
际的情况是,需要支付的这笔版税数目不小,还不如一逃了之来得轻省。这也是目
前国内知识产权状况的再好不过的例证。
  犯了错误,知道错在哪里,勇于认错,就会赢得真正的声誉;而期待用看来能
自圆其说的巧舌,来对不知原委的公众掩盖真相,则最终会落出马尾,扫掉名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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