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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coolfire (俺是农村人,不要欺负俺), 信区: CL
标  题: Re: 偶是法学院的,为上面的问题出具法律意见[? ┅
发信站: 荔园晨风BBS站 (Thu Oct 16 12:04:01 2003), 站内信件

哈哈哈哈,偶就是喜欢出风头啊!跟你通风的那个人是不是PPMM啊?是的话介绍给
我!好的开始是成功的一半啊!

你没事就回来看看,聊聊点实务比较好,这方面我比较欠缺。比如我说到秘密录音
作为证据的问题,有在法院实习过的同学就告诉我法院不承认这样的有目的的录音。
郁闷~~~~~~~理论与实践脱节,不过如果依据偶看过的案例,应该是有些法院承认有
的不承认的,但我觉得根据民诉证据的规定和立法精神,这类证据应该得到承认。

放心吧,只要我在CL混,就绝不让其他人来CL版放肆!你有空也多点滚回来。hoho~~


【 在 Dreamzyb (最后的日子,最后的依恋) 的大作中提到: 】
:     昨晚听说有人来CL发牢骚,最后让一个叫coolfire的小伙子出尽了风头,所以
: 特地来看看。
:     看了guoryan做的合集,觉得非常不爽,怎么动不动就把矛头指向法学院?法
: 学院的人能帮你解决当然是好事,但是不帮你,你也没有权利在这里说三道四!对
: 于一些人,实在无话可说!
:     发完牢骚,说说我对这个案子的看法吧。
:     我不知道双方有没有签劳动合同,antienhk所谓的“签了委托书”是什么?合
: 同?如果你想通过法律途径寻求保护,那可以以不履行劳动合同为由,到劳动局投
: 诉他们。但是你们必须要有劳动合同或者其他什么证明你们和他们劳动关系存在的
: 证据,还要有证明约定每天报酬150元。否则,谁理你?
:     能通过劳动局解决是最好的啦,不然就只好申请劳动仲裁。劳动纠纷,没有经
: 过仲裁,法院不鸟你的。如coolfire说的,申请仲裁需要准备申请书,在知道自己
: 的权益被侵犯的60天内提出,同时要准备一切足以证明他们违反劳动合同的证据,
: 一般劳动仲裁委会在60天内作出裁决。
:     如果对裁决不复,那就在收到裁决15天内向对方所在地的基层法院起诉,你们
: 11个人就要写11份起诉状,分11个案子立案,每个案子预交50块钱并提供11份起诉
: 状副本给被告。如果法院适用简易程序,那3个月内有结果。如果还不复,那就上
: 诉吧!
:     所以,得出一个结论:法律没有什么用!就算你最后赢了,但你可以算算,你
: 花了多少时间和精力?如果人家想玩,那就慢慢跟你拖,哈哈
:     一句很废的话:自己能解决最好了,或者有人帮你们调解最好了!
:     说了这么多废话,挺废的,哈哈
: 【 在 coolfire (俺是农村人,不要欺负俺) 的大作中提到: 】
: : 【 以下文字转载自 Jobs 讨论区 】
: : 【 原文由 coolfire 所发表 】
: :     我是法学院的,大四,虽然法律比我学得好的大有人在,但我还是想在这里发表
: : 一下自己的意见,不为什么,只为了让那些对法学院不敬的人闭嘴!
: :     首先,我想评价一下11位“受害”女生的遭遇。某些人总喜欢说什么人情冷漠,
: : 甚至把矛头指向法学院。我倒想先问一下,有没有人认为外科医生解剖尸体时应该满
: : 心自责良心不安?没有吧?同样的,作为法学院的一员,我们受的是法学的专业培训,
: : 每天的专业学习,很大一部分就是要面对社会的黑暗面,而一个法律人面对社会问题
: : 时,他最需要的只是从法律的角度分析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维护当事人的利益。除
: : 此之外,任何怜悯同情都是廉价的,粪青式的谩骂更是显得可笑。当然,法律人也有
: : 普通人的感情,只是不像其他人一样容易被激发,请不要认为我们是冷血。
: :     如果从法律角度看待这个事件,我只能说,这是一个很普通很微小的简单违约事
: : 件,这样的事在我们的社会,无时无刻不在发生,甚至更加严重得多。某些人把这样
: : 的小事跟整个“深大人”的尊严什么的联系起来,我只能用“幼稚”两个字来形容。
: : 11位女生要求按约定工资全额支付,在这里似乎得到大家的认可,但并不见得会得到
: : 法律的支持,这是我必须泼的第一盆冷水。此外,11位女生在得到不公正对待后的一
: : 系列善后工作也存在很大问题。我很佩服她们一天之内居然能走访那么多单位。去劳
: : 动局要求解决,即劳动仲裁吧,你们提交了“劳动仲裁申请书”没有?去法院,你们
: : 又有没有“起诉书”?没有吧?因为我相信你们一天之内没有可能准备这些东西。既
: : 然缺乏必要的条件,这些机关不予受理是理所当然的,没有什么可受责难的地方。所
: : 以,这些女生解决问题的方法很不妥当,这是我要泼的第二盆冷水。
: :     其实,说说如何从法律的角度解决问题。11位女生说签了委托合同,如果有书面
: : 合同,而且合同又规定了违约条款的话,之前我说了,这是简单的违约事件,那么就
: : 按违约条款的约定去办就好了。违约条款对一份合同来说是很重要的,甚至是必不可
: : 少的一部分,在这里我顺便提醒各位找工的兄弟姐妹这一点。如果没有违约条款,根
: : 据法律规定,违约方要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合同另一方当事人所受的损失,法律并没
: : 有强行规定当一方违约时违约方仍需履行合同(在这里即表现为支付工资150元/天)
: : ——否则的话就成了一个逻辑悖论。关于这个损失,要由11位女生举证。举证不能或
: : 者证据不足,即使打官司也会败诉。当然,11位女生提到很重要的一点,就是负责人
: : 曾经答应按原来工资支付,这可以看作是补充的违约条款,口头协议是具有法律效力
: : 的,但问题在于举证。如果对方否认曾经有过这个说法,那么11位女生立刻处于不利
: : 地位。呵呵,不过也不是完全没有办法得到证据,这涉及到律师实务了。这里有一个
: : 事后取证的办法,录音。可以由11位女生再次与那位负责人协商,其间诱使那位负责
: : 人承认曾经说过那样的话,偷偷录下来就可以作为证据了。
: :     再说说解决的步骤。“一个优秀的律师,在于阻止诉讼的发生”,当然,前提是
: : 维护当事人至少一部分的利益。对于普通的事件,我想没有一个法律人会支持上法院
: : 打官司。大概解决的步骤可以这样子:先与违约方协商,希望他能履行自己的承诺,
: : 大家如果觉得30元/天的工资太少,可以要求80元/天,如果双方各退一步能达成一致,
: : 将是最好的解决方法;如果双方协商失败,可以试试去找高交会组委会,不过我认为
: : 组委会在这件事上从法律角度来说跟他并没有多大关系,所以组委会不受理或者推托
: : 是十分正常的;接下来可以去试试找找劳动局,如果是属于劳动合同的话,要先准备
: : 好“劳动仲裁申请书”,经劳动局仲裁后,再不服的,准备好“起诉书”上法院吧;
: : 如果不属于劳动关系(对这份委托合同我没有亲眼见过,不好下结论),就直接上
: : 法院吧,当然我并不提倡。这样子一圈下来,估计没有半年也有三个月了,作为一个
: : 经济人来说,这样子似乎不值得吧?
: :     最后,还有什么问题,或者还有人对法学院不爽的,到CL版找coolfire。说了这
: : 么多废话,最后祝大家找工顺利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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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神杀神,遇佛弑佛!没有什么能阻挡我前进的脚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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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修改:·coolfire 於 Oct 16 12:05:29 修改本文·[FROM: 192.168.44.35]
※ 来源:·荔园晨风BBS站 bbs.szu.edu.cn·[FROM: 192.168.4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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