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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yuxiaozhen (bibu bibu), 信区: CL
标  题: 法学漫谈
发信站: 荔园晨风BBS站 (Sun Nov  9 22:47:12 2003), 站内信件


法学漫谈


贺卫方


      今天能受到团委和法学社的邀请,来做这次迎新讲座,我觉得非常荣幸。
每年能够迎接一批来自全国各地的优秀青年,与他们在一起共同生活四年,可以说
是大学教师生活最有乐趣的方面之一。


      我曾经在一本书里说自己很幸运,生在中国的一个有大学的年代。大学是
一百多年前从西方借鉴过来的一种制度,中国古代是没有大学的,只有私塾和书院
。书院并不是一种大学,它不分科系;而大学是分科系的,这是西方文明的一个创
造。有大学的时代使得有一些既不能够当官又不会种地的人可以一辈子以一种闲散
的风格做点自己想做的事。我小时侯有一个梦想就是从事这样一种职业,这种职业
是一辈子读书,又有人发工资。我最后在大学里找到了,既能读书又又有人发工资
,而且发得还不低。按照江青的说法,四体不勤、五谷不分的家伙居然可以享受如
此待遇。但在中国古代,像我这样既不适合做官,又做不了生意,还不喜欢种地的
人,真的没有地方可去。所以千军万马过独木桥,大家都参加科举考试,成功了去
做官,无论适合不适合。其实有许多人根本不适合做官。例如蒲松龄老先生,他天
生就应当到中文系学习,或者到新闻系,毕业之后在中文系教文学理论或文学批评
,业余时间写点小说。可是没有大学,他只好不断参加科举考试,想去做官。这个
老贡生是个范进似的人物,一次一次都失败了,最后,算了,老子不干了,写小说
去。所以,中国古代没有真正职业的小说家,都是科举考试不成功,没办法了,做
一点小说家流。这样一个社会真是不好。而我们现在生活的这个时代就不同了,有
大学是我们时代最让人欢喜的一个特点。


      现在男女生比例似乎有些失调。我听说00级本科生里的女生占了将近三分
之二,特别吃惊。我22年前上大学——西南政法学院——时,系里的女生只占七分
之一,所以女生格外受青睐,地位特别高,本来嘛,资源稀缺,物以稀为贵。经济
学上的规律叫供求关系,供应量太少,追求的人一定会很多。现在女生多了,对女
生未必是一件好事,但对未来法律的发展可能是件好事。因为两千多年来,法律一
直反映了男人的声音,男人的声音是法律发展——制定法律、解释法律、适用法律
——的主旋律,就象科举考试一样,女人是不允许参加的,只有男人才能去做官,
能够在大堂上一拍板子,高喊“大胆”的没有一次是女声。西方法律发展史也是如
此。美国联邦最高法院,你们知道,过去一直由九个老男人执掌着;现在增加了两
个老女人,七个老男人加两个老女人主宰了这个国家的法制。但是男人仍然占多数
。美国的法学院里女生通常占1/3左右。我们这儿可不得了。近代以来,我们在妇
女解放方面向来不落人后。当然,几千年来妇女一直受到欺压。有这样一个故事,
古代的一对夫妻吵架,男人气冲冲地说:“按照周礼,你这样的人我早就休了。”
太太说:“请问我的老公,周礼是何人制定?”丈夫不无自豪地说:“当然是周公
所制。”太太说:“要是周婆制定的话,是我休了你!”也许法律的发展,女性能
够有更多机会在法律里表达自己的声音,我觉得,从事法律职业的女同学越来越多
是一个重要因素。当然现在的比例已足够了,再多的话,以后的法律发展史就是一
部男人受欺压的历史了(笑)。


      以上是一些题外话。今天的时间比较从容,我想和大家做点交流,谈一谈
作为一个新入学的学生,作为一个北大法学院的学生,应当怎样去学习法律,怎样
能够在毕业之后不觉得自己这四年没有白过。实际上,对于这个问题,我自己也没
什么经验,我刚才已经说过了,我是一个很小的学校的毕业生,不像你们。你们太
幸运了,高中毕业后考入这样一个伟大的学校,我当年就没这么幸运了。当时只有
几个学校招法律系的学生:北京大学、吉林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和西南政法学院。
我不知道你们为什么要报考法律,我当时并没有报法律,报的是山东师范学院的中
文系,我梦寐以求的就是当个作家。我的母校西南政法学院当年第一届招生,宣传
力度不够,结果在我们那里报考者上线的人数还没有招的人多,很幸运的我的考分
超过了重点线,就被从一般院校里抓过去了。人生的命运真是很难捉摸。如果当时
真到了山东师范学院中文系,毕业以后很可能到一个中学里当老师,我相信我会是
一个比较受欢迎的语文老师,经常在本地的报屁股上发表一些小资情调的散文。可
是不可能有今天。当然你们也许能驾驭自己的命运,因为你们的学习成绩非常优秀
,所以毫不犹豫就报考了北大而且是法学院,这是你们最大的幸福。我们当时上法
理课,老师推荐一本教材,是工农兵大学生编的,教材里经常提到华主席为首的党
中央一举粉碎了四人帮、无产阶级专政、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理论,不断灌输
的是这些东西,真正的知识学不到。我从大三开始才省悟到不能陷在教科书里,应
该多读些有价值的书。于是,在一个好心的图书管理员的关照下,大三时读了许多
好书,也引发了对西方法律、西方历史的兴趣。后来考的是外国法制史专业的研究
生。大家知道,佳能公司的商标是canon,这实际上是西方历史上的一种法律,叫
canon law,是天主教会制定出的法律,我的硕士毕业论文写的就是那个。最近几
年才转为对中国现实制度的研究。


      大学的第一年需要不断观察、不断了解,不必过分地去记忆,什么东西都
要搞清楚。几年前,我面对着与你们一样刚从高中毕业、有人戏称为高四的97级同
学时,觉得给他们讲法理是一个非常大的挑战。法律这门学科涉及到许多问题,是
一种非常深刻的社会科学。中学教育已给大家灌输了许多真理性的东西,都是无庸
置疑的;但是对一个大学生来说,一切都要去重新理解,而不是去背诵。当然,法
律专业所学的许多东西对于刚刚从高中毕业的人们来说是不容易理解的。比如说,
婚姻法里规定离婚的条件时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请问同学们,什么叫“夫妻
感情确已破裂”?我跟你们一样,读大学时不理解婚姻法,实习时偏偏派我去处理
婚姻纠纷。可以想象,那真是一场灾难,对我是一场灾难,对当事人更是一场灾难
。我耐心地听夫妻俩讲他们的生活,讲哪些方面出了问题。我不懂,只朦朦胧胧意
识到一点,但是不深刻。只有人在相当成熟、有了婚姻经验并且对婚姻有相当的观
察之后,才能理解什么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所以,你们会发现,在美国,就
没有我们现在这样的法律系学生,因为高中毕业后不能直接读法律,必须有一张大
学文凭才能上法学院。可以想象,有许多人大学毕业后就结了婚,再读法律时,对
人生的幸福、社会制度的设计等的理解力就会强得多。对我们这样的大一学生来说
,有许多问题的确比较难以理解。有同学曾经对我说,老师你推荐给我们读的书每
个字我都认识,每句话我也读得下来,但整句话什么意思我不知道。这种情况显示
了什么呢?这是一个知识背景的问题。要读懂一本书,必须理解书背后的一种知识
的积累。这种知识的积累甚至经历了上千年的历史。有许多著作,回答的都是两千
年前古希腊的那个老哲学家柏拉图先生提出来的问题。两千年人们的论证,两千年
的学术积累,最后结出一朵朵小小的花儿开在你们的法理学教科书里,要你们一下
子去理解,是很不容易的。当然不理解也不要着急,慢慢的,随着逐渐的累积,你
会理解这些东西。


      我觉得人在大学里的心态最重要的就是从容,尤其是一二年级的时候。也
不要太在意成绩。我的同学中在学术界干得最好的几个,都是在大学里成绩刚刚及
格的人。我还有个同学,四年下来成绩全优。但是,走到学术这条路上,你会发现
,有创见的人很少有那种过分循规蹈矩、过分重视成绩的。当然有些时候成绩与某
些利益相关,比如申请奖学金,这是让人很无奈的。但是大体来讲,现在的教育制
度在调整,老师在改变,不会只根据你背诵的功夫,还要根据你是否有自己的理解
,有独到的见解来判分。


      我也许应该强调一下,作为北大的学生,进入这个学校后,你首先应该去
阅读这个学校的历史。这个学校出现过哪些伟大学者,它如何变为今天这样一所了
不起的学校,它的教育哲学是什么,等等。胡适先生在校园里没有塑像,因为他当
了国民党的驻美大使,后来死在台湾;但是他一生念念不忘的是他的母校(他虽是
美国一所大学的毕业生,但在北大任教,把北大作为他的母校),无论走到哪儿,
一说起北大,他一定要说“我们北大”。本校的一位老教授接受中央电视台“东方
之子”的采访时说:“我这一辈子很满足。全中国最好的地方是北京,北京最好的
地方是海淀,海淀最好的地方是未名湖畔,我能在未名湖畔待一辈子,这是多么幸
福的一件事。”未名湖畔的美,并不完全在于它的景观,还在于那些伟大的学问家
、思想家,是他们铸造了这所学校的伟大风范和伟大品格。前年北大百年校庆时,
大家都在争夺对北大精神的解释权。北大的精神是什么?有人解释说,是爱国主义
,这是第一位的,然后是民主、进步;也有不同的见解,我就不同意从这个角度来
阐释。我认为北大最主要的精神在于对学术自由和人的思想自由的倡导,这是这个
学校最伟大的传统。我们法学楼门前立着一座雕像:马寅初先生,他就是这种精神
的示范者之一。五十年代初,在毛主席倡导的“人多力量大”的观念占主导地位的
情况下,马老校长公然明确地提出与官方不一致主张,提出所谓的“马氏人口说”
,认为“人多力量大”是错误的,人多消费多才是正确的。在被打倒之前的最后一
篇文章中,他开头就说,真理是需要辩论的,是需要对方说话的;但是现在我已经
明确地知道,你们要封住我的口,不许我说话。但是,我该说的话,只要一有机会
,我还是要表达出来。——就是这样一种人格魅力,一种追求自由的精神,一种不
同流合污的精神,是我们的学校得以立世的最重要的资本。大学独立、大学自治是
一种西方的传统,传到中国后,它的发育并不容易。中国有悠久的读书做官的传统
,而且是政教合一的,这与西方有很大的不同。在西方,即使在黑暗的中世纪,一
个追求自由的人也可以两边躲藏——得罪了世俗政府,可以躲到教会里;得罪了教
会,可以请求国王的庇护。所以他可以有一个自由的空间。天主教会、罗马教廷一
直是一个强有力的抗衡世俗权力的一个精神组织,这种精神组织对于西方的自由发
展是非常重要的,是非常强有力的一个制度因素。不像我们这儿,自古以来,“一
经圣人口,议论安敢道?”刚才我说的李贽,李贽有一个罪名叫“非圣”,对我的
老乡孔子的有关学说提出置疑,不赞成孔子的学说,这就是非圣。但是,赞成或不
赞成孔子的学说由谁来判断?这是个问题。在传统社会,照例是由世俗权力最高的
人来解释的。今天,在我们国家,这个问题仍然重要。我们宪法规定了坚持四项基
本原则,其中之一就是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可是,一种观点是否符合马克思主义
,谁说了算?在中国历史上一直是谁有权谁说了算,两千年来一直是皇帝说了算,
皇帝说你非圣你就非圣,没有辩护的余地,在这样一种传统下,说实话,大学要获
得一种生存的真正空间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西方最古老的大学都是教会办的学
校,当政教分离时,教会管一个人的精神,世俗的政府只管一个人的行为,也就意
味着在一个人的精神领域中,国王的权力不能进入。有一种说法是:风能进、雨能
进、国王不能进。大学就是这样。大学的神圣的殿堂,绝对不容许任何世俗势力指
手划脚,不允许它干涉一个学者的思想自由。一个学者的思想自由是他得于立世的
最根本点,如果没有这个自由,学者便成为行尸走肉。说老实话,学者不怕吃不好
,不怕住小房子,不怕坐大汽车,怕没有自由。可能你们听说过哈佛大学的校长不
买美国总统帐的故事,那个故事典型地体系的大学的尊荣和面对世俗政府的高贵。



      我虽然不是北大毕业生,但很早就对胡适校长、对蔡元培校长感兴趣,不
断阅读了许多北大学者的著作,知道不少老辈学者的事迹,我觉得这样的精神最让
我感动,所以,当后来有一个机会调过来的时候,自己真是觉得找到了灵魂的归宿
——不仅仅是有了一个饭碗,而是一个灵魂的归宿。自己感觉到,一辈子能在北大
生活,我心已足!有一本书叫《最好的辩护》,是哈佛法学院的一个教授叫德肖维
茨写的,他在书里写道,在美国,最好的职位是什么?是哈佛法学院教授。我们的
法制没有美国那么发达,收入没有美国法学院教授那么高,但是我可以说,北大法
学院教授这个位置,是一个中国人能够得到的最好的位置,不用再加上“之一”。
我想,我们每一个进入北大的人,对我们来说首先要上的一课是这样一课,使我们
成为这个精神家园中的一个成员。从入学开始,你们就注定有了一个标签,这个标
签就是北大毕业生,北大的校友,按照美国的惯例,你们的名字后面会加上“04”
,表示你们是04年毕业的这届学生。这是一个标志,可以说一入这个门,就有了不
解之缘,你们今后的路还很长,不是我们每个人都会一辈子待在这个校园里,但是
我们每个人都要体现出这个校园中生生不息,延续百年的一种精神,这是我们第一
课里应当学到的。


      下面谈谈过去学习法律的一些体会,我现在仍处于学习过程中,活到老学
到老,自己也常感到一种危机感,感到做教师的压力。我原来以为一辈子读书、拿
工资就行了,搞了半天还要发表文章,每年还要发表几篇学术论文,论文还要有一
定规范性,下边有一些外文注释才算好文章,压力也很大。现在有些方面的压力已
经没有了,比如评职称,因为已经到顶了,我打电话给我妈妈说:“我评上教授了
。”我妈说:“还能往上吗?”我说:“不行了,已经到顶了。”老太太说:“人
还不到四十就到顶了,就没得可追求了。”这是她不能理解的一件事情。这样一种
职业,还有一种压力,要求你不断创新,要有一种追求,比如给你们作过报告的朱
苏力教授,他真正是一个学术上有追求的人,有一种创新精神,写文章也特别漂亮
,我有时感觉:“怎么跟这样的一个同事在一起!”


      那天开幕式上我强调了两点:一是要意识到法律学术是一个伟大的学术传
统,你要了解两年来的法律学术是怎么回事,要用有限的四年时间,真正地把握其
内在精神,要成为一个法律人。我们法学院教育的目的是,让在座的第个人都学会
thinking like a lawyer,如何像法律家那样去思考问题?法律家是怎样思考的?
我这段时间给研究生讲课,讲的就是法治、依法治国。依法治国究竟是依什么治国
?就是依在座的各位,你们将来就是治国之才,你们将来就是这个国家的栋梁之才
,这意味着你们在法学院里所学到的这套思考问题的方式,学习到的这套概念、理
论,它对社会有一种调整作用,你们用的是这种东西去调整社会,而这种东西的历
史绝不是几十年或几百年。古罗马人创造了伟大灿烂的法律文明;中世纪人类最早
的大学只有三个系:哲学系、医学系和法学系;人类历史上最早的大学意大利的波
洛尼亚大学,就是一所法律学校。许多人学了几何、逻辑、修辞等学问以后到波洛
尼亚大学来学习法律。法律是调解社会生活的,法律是用一套经过数千年构筑起来
的人为的知识来改造社会、调整社会。但是,请注意,法律首先是一个饭碗,我们
学法律,也许并不完全是为了满腔热情地报国报民,首先不是这个,而是律师收入
比较高。做一个律师,打官司、诉讼、在法庭上慷慨陈辞,下来后腰包滚圆,凭什
么人家给你这么多钱?凭什么一场诉讼人们就给你二十万、三十万,有人打一场官
司就能买一幢房子?凭的我们所学的这套知识无法普及到整个社会,无法让每个人
都成为自己的律师,只有我们才能,我们掌握的是什么?是特殊的知识,是一个很
难普及的学科。请看我们所使用的语言,将来你们会学到一大堆一大堆怪头怪脑的
词汇,人家叫“老公老婆”,你偏要叫“配偶”,还有配偶权;人家说bar是喝酒
的地方,我们说bar就是律师界;我们平常有一些怪怪的词汇,比如说无罪推定,
老百姓不理解,有人写文章,称“林彪、四人帮对人民实行法西斯专政,大搞无罪
推定!”他理解错了。还有善意买受,一年级的同学问我什么叫善意买受人、恶意
买受人。一个人在自行车市场上花30块钱买了一辆崭新的自行车,我们说这是恶意
买受,为什么呢?因为依据常识,30块钱是不可能买到一辆新车的,你居然买到了
,这是你有意识地买赃物,这肯定是在帮助销赃嘛。你这种财产权也是不受保护的
,这里的善意、恶意跟道德家讲的很不一样。还有不当得利、无因管理、禁治产人
,老百姓都不知道,有人连“上诉”都不知道,东北某法院的审判长说:“如若不
服本判决,可以上诉至本院的上级人民法院。”当事人说:“审判长,你让我上那
棵树啊?”这些概念太多了,即使是在美国这样的法制发达国家,法律家所使用的
概念体系跟日常语言之间也有很大差距。正是因为对这样一套语言、对这样一套知
识及其背后的制度和理念的把握,使得我们成为一个法律人。法律人因此可以交流
,而且交流的成本降低了,大家一见面,“我看你的要约有问题,你那里边有点诈
欺的意思,所以可能很难得到法律上的救济”。我们说得很清楚,都没有什么误解
,可要是有个外行人在旁边听了,就会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这说的什么东西啊?
我又不是灾民,要什么救济呀?他不知道法律救济是法律上采取的相关措施。这一
套语言是我们的饭碗,也是我们的学问得以精确化的一个很重要的前提。无论是法
官、律师、检察官,都要到法庭上去辩论或作出决策。如果法官、律师、检察官没
有受过共同背景的训练,那法庭就乱了,就会相互之间“秀才遇到兵,有理说不清
”了。要是法官听不懂什么是善意买受人,那就很可怕了。所以,这是我们法律人
必须领悟把握的一套伟大的知识传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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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en:123@192.168.43.16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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