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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quakefans (王伟是我偶像), 信区: CL
标  题: Re:  案例分析
发信站: 荔园晨风BBS站 (Wed Nov 26 14:28:20 2003), 站内信件


    A索取500元人民币不构成敲诈勒索罪。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敲诈勒索罪数额
认定标准问题的规定》第一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一千元至三
千元为起点。500元人民币不构成敲诈勒索罪。但是A的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
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A的行为完全符合第三项的规定,可以认定A的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
    如果是5000元人民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
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
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敲诈勒索罪数
额认定标准问题的规定》第一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一千元至
三千元为起点。A的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同样,A的行为也构成寻衅滋事罪,属于想
象竞合犯。应当按照处刑较重之一罪处罚。由于寻衅滋事罪处刑较重,所以,A的行为
仍然构成寻衅滋事罪。


【 在 Antonio (开始努力) 的大作中提到: 】
:   有A见一年轻人开着一部保时节超绚汽车,停了下来,走下来一个年轻人
: 于是A走上前去,要挟到,“如果你不给我你的钱包,我就砸烂你的靓新车。”
: 年轻人不敢,就给了A500块钱。
:    请问,这是抢劫罪还是敲诈勒索罪还是其他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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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了樱桃,绿了芭蕉,流光容易把人抛。

※ 修改:·quakefans 於 Nov 26 14:42:10 修改本文·[FROM: 61.144.235.39]
※ 来源:·荔园晨风BBS站 bbs.szu.edu.cn·[FROM: 61.144.23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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