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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Antonio (两次考试), 信区: CL
标  题: 听张卫平讲座有感2
发信站: 荔园晨风BBS站 (Mon Mar 22 22:54:54 2004), 站内信件

                     听张卫平教授讲座有感2
    昨天去金盾剧院和深圳律协一起听清华大学的博士生导师张卫平教授的演讲,
演讲的题目是《证据规则的理论与实务》,在演讲的其中有许多智者的语言。这里
写出来跟大家分享。

一,关于律师的职业道德
    张教授讲到了律师执业时候与法官的暧昧关系,律师和法官本来就是应该分的非常
清楚的,但是在中国大陆律师和法官经常有来往这样很容易导致司法不公,在中国
打诉讼官司还是有很多律师喜欢打通法官,但是在这样的社会进程下,这样的情况
会越来越少,这会是一个趋势,最近出台的规定法官和律师要严格隔离,这条规定
就是适应这一趋势的。
    在香港,有个律师和一位法官师好朋友又是同学,有一次,律师去法官家吃饭,就
象这位朋友法官提起了她们经手办的案子,于是该法官马上就报警,然后那位律师
受到了指控。单单这样的一个真实小案例就能看得出,在香港中法制观念,这种"
法官与律师的关系"的这种观念已经深深的植在了香港法律人的心里。而大陆的情
况与这完全两样。
    所以,得出结论,将来的律师队伍的发展一定是"淡化关系,强化诉讼技巧" 这样
一种趋势。只有在法庭上的争锋相对才能展现出律师的真正风采,才能发掘出自己
的极限能力。打关系的律师将来只会是被法律同仁所唾弃,被时代的潮流所冲散。


二,关于律师的生存
    律师在深圳已经开始饱和了,有2100多名的律师在深圳执业。有人就要问深圳已经
这么多律师了,那么竞争肯定很激烈的,最好不要去竞争激烈的地方。
    选择律师执业的战场就要好像选择饭馆一样,哪里人多就往哪里去。在《费城故事
》中,有段对白,如果把1000个律师捆起来扔进大海中,那么这个社会会怎么样呢
?回答是:"天下太平",律师就是专门挑起争端的,在美国有救护车律师,就是一
有救护车响,律师就跟在后面,然后跟病人说,"您好,我是某某律师,如果你需
要把你的损失降低到最小的话,那么请拨打我的电话";还有医院律师,即守候在
医院门口,等待着病人的出院,然后走上前去说:"如果您对该医院的服务不满意
的话,请拨打我的电话,我是某某律师。"
    但是这个社会又需要律师,因为律师虽然是争端的挑起者,但是却也是一个文明法
制社会的代表人物。邓小平同志说,中国再多一百万律师也不多,就是这个道理。

    那么关于律师的赚钱之道呢?"一个律师能赚10块钱,两个律师能赚100块钱,到了
三个律师就能赚到10000块钱",这种看似有些荒谬的逻辑正恰恰反映了律师越多、
竞争越激烈,那么律师的收入越高,生存空间越大。

三,关于法律成本(社会成本)
    为什么刑事诉讼中需要谨慎再谨慎呢?为什么需要避免死刑呢?原因当然有对人权
的保护等老生常谈,但是从法经济学角度来看这个问题,是这样的:如果有冤假错
案,那么真凶逍遥法外,而无辜的人却枉座冤狱,甚至陪上性命,这就是"社会净
成本的增加"。
    但是在民事诉讼中,无论是谁赢那么社会总成本总是不会变的。就象贪污犯贪污了
国家的钱,但是总是会要消费的,无论在哪里消费社会成本都不会变,除非把钞票
烧掉。当然这只是从经济学上来看这个问题,也未尝不是一种观点吧!

四,关于法律的愚蠢
    法律是非常愚蠢的,越多的法律规定、条文那么就说明越愚蠢。法律需要量化,量
化也是愚蠢。在刑法中贩卖毒品罪50克就死刑,那么49克呢?14岁就不算犯罪,
13岁的最后一天呢?难道这一克、这一天,就能决定一个人的生死和自由吗?于是
说明法律是愚蠢的,真正的智慧是没有任何规定,但是那又是不可能的。于是说,
我们总是生活在矛盾中,痛苦着,并生活着。

四,笔者对于张教授的看法
    他自己演讲之前就说,"我是绝对不可能有贺卫方教授讲得那么好的"自己很谦虚,
但是我发觉他给我的启发,比贺卫方教授的更加来的实际,来的大。
他是一个个子不高,有点小胖的中年男人,留学过日本,听他的口音好像是湖南或
者湖北那边的人,喜欢笑,我第一眼看见他的感觉就是好像在哪里见过,哦~~~很
想那个演小品的,不记得名字了。
    但是他却是一个智者,一个法律的智者,这点我很佩服他,也很崇拜他。
听了他的讲座之后,我顿时觉得法律再一次博大精深震撼了我,我感觉到自己的无
知与渺小。我告诉自己,诉讼法其实也很有意思,这次讲座使我产生了对诉讼的兴
趣,就象当时我对民法和刑法产生兴趣一样,兴趣是最好的动力,这点我深信。同
时我有发觉我是在有太多东西要学了,活到老学到老,但是,我会把我所学的知识
内化为能力,学以致用,做个出色的律师、做个出色的法律人。

                                                            陈铭
                                                            于3.21于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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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想做个出色的律师,想找寻我的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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