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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guoryan (怀念跟场的日子), 信区: CL
标  题: [合集]从高交会门前的悲剧想到的
发信站: 荔园晨风BBS站 (Thu Apr  1 16:18:42 2004), 站内信件

ccring (cc) 于Wed Mar 31 18:05:43 2004提到:

                   从高交会门前的悲剧想到的

    相信大家都已经听说了高交会馆门前的那起悲剧,一个女孩被三辆车先后从柔弱的
身躯上轧过,当场死亡。记得深圳有这条规定,行人自己违章穿越马路发生车祸需
自己承担一切后果,司机不必负任何责任,就是说“轧了白轧”。深南大道又多了
一条冤魂……
    每次在街上看到宝马,总是心惊肉跳。看过网络上蔚然成风的宝马撞人事件的报道
,以致于现在看见宝马总要绕行,哪怕里面根本没人。在公交站牌等车时,看着从
身边呼啸而过的宝马奔驰,再看着行人们惶恐地过马路的神情,不得不感慨钱的魅
力有多大。想起写这些东西是因为,这个刚刚和世界永别的这个女孩是我的同乡,
尽管我以前根本不认识她;因为她丧生的那个路口也是我几乎每周都要拼命穿越的
地方,难免会联想到自己是否会有和她同样的命运;因为我们同样是这个社会的弱
势群体,我们同样需要为自己的权益做出抗争……
    每次穿过人行道时,我总会仔细观察身边的人过马路的态度,用一种近乎冷漠的眼
神看那些为了抢先几秒而不顾生命的民工(其中也不乏看起来颇有素质的白领)闯
红灯,看他们象过街老鼠一样拼命的在车流之间穿梭,完了还发出胜利者的微笑,
好像占了莫大的便宜;看许多车辆在明明是绿灯时,却不得不为了躲避这些人而紧
急刹车,司机们无奈的表情;看一些身边的老外们诧异的眼神……这时,不得不感
慨深圳人的素质还亟待提高。记得去年做过的一项深圳治安调查,采访到一位黑龙
江来旅游的退休老干部,谈起深圳是一百个好,临末就说了一句:“就是天桥上那
些乞丐太有损市容了!”当我跟他说这个问题治理起来也有一定难度的时候,老人
一瞪眼睛:“深圳市长干吗去了?”是啊,深圳市长干吗去了?他不会每天去天桥
上监督市容整治和流浪人员的收容问题;他不会和民工们一起等绿灯过马路,他在
干什么?深南大道上的冤魂不知已经聚集了多少戾气,这么说或许有点危言耸听,
有点不唯物,但是活生生的悲剧却一再的在我们眼前发生。我们的市长大人什么时
候才会关心这个小市民关心的话题呢?
    其实过马路难的问题,在关外表现的更为明显。红绿灯,斑马线根本就形同虚设,
行人们人人自危。从这个角度来说,深圳的居住质量并不比内地一些城市高到哪里
去……
    这就是我们全国GDP总值排名第四的城市,一个曾经被我们戏称“本科不如狗,硕
士遍地走”的高素质象征的城市,就连我本人在来深圳之前也对此深信不疑。但是
,现在我犹豫了……大家有时间可以注意观察下,深圳人流量比较大而集中的地方
大多是没有人行天桥或地下隧道的(比如白石洲,高教会馆)。希望这起悲剧可以引
起有关领导的注意,切实为我们老百姓做点实事!


mayboo (bb) 于Wed Mar 31 18:10:36 2004提到:

由于司机肇事后逃逸,因此其必须负全部的责任,无论行人是否违章。
今天看报纸,肇事司机已经被拘留。



shanzei (可惜你不会微笑) 于Wed Mar 31 18:53:38 2004提到:

可怜的女孩

人生还没真正的开始就结束了


easily (快乐di学习 于Wed Mar 31 19:18:38 2004)
提到:

同情~~
不过,我们自己是不是能做到不闯红灯呢?
否则红绿灯的意义在哪呢?

Antonio (两次考试) 于Wed Mar 31 23:19:02 2004提到:

  这个案例,我觉得可以成为交通肇事罪的一个很好的例子。当然我们不考虑闯

红灯的问题。

  简化之后成了这样,在一个夜晚,第一辆车撞倒了一个女孩,此时,第二辆车

与第一辆车相距不是很多,于是未来得及刹车也压在了那个女孩身上,第三辆

车也是这样,前两部车逃逸,后一部车车主被拘留,问,这里的法律后果?



ccring (cc) 于Thu Apr  1 09:54:06 2004提到:

ANTONIO你肯定没仔细看过高交会门前的那个路口
根本就没有红绿灯,也就无所谓什么闯红灯的说法
我倒是想知道,在这种地方怎么判断是行人违章还是司机违章呢?


lience (lience) 于Thu Apr  1 11:27:19 2004提到:

枪毙司机


guoryan (怀念跟场的日子) 于Thu Apr  1 11:40:00 2004提到:

看ip,还好不是法学院的



lience (lience) 于Thu Apr  1 12:38:17 2004提到:

呵呵
有点从动


lience (lience) 于Thu Apr  1 12:43:19 2004提到:

这位大哥


guoryan (怀念跟场的日子) 于Thu Apr  1 13:37:27 2004提到:

问Antonio,他会告诉你的



lience (lience) 于Thu Apr  1 13:40:58 2004提到:

哇!
法学院还真卧虎藏龙阿
我还以为你已经很懂得
没想到还有高手阿


guoryan (怀念跟场的日子) 于Thu Apr  1 13:43:44 2004提到:

他就在我旁边^_^

后生可畏啊~~



lience (lience) 于Thu Apr  1 13:47:52 2004提到:

^_^
大二得吗
最近挺喜欢法


guoryan (怀念跟场的日子) 于Thu Apr  1 13:49:34 2004提到:

嗯~
现在他去了图书馆了



guoryan (怀念跟场的日子) 于Thu Apr  1 13:49:52 2004提到:

欢迎常来讨论法律问题^_^



lience (lience) 于Thu Apr  1 13:50:27 2004提到:

哈哈
最近应该常来见识见识法院得高手


coolfire (俺是农村人,不要欺负俺) 于Thu Apr  1 13:50:29 2004提到:

讨论人生问题找我。。。。。。。。



lience (lience) 于Thu Apr  1 13:51:31 2004提到:

我挺现实得喔
有时候觉得不能用常理(法律)来解决问题得
怎么办阿 在 guoryan (怀念跟场的日子) 的大作中提到: 】


lience (lience) 于Thu Apr  1 13:51:59 2004提到:

哈哈


guoryan (怀念跟场的日子) 于Thu Apr  1 13:52:48 2004提到:

跟懂法的人讲法,跟不懂法的人先讲理,他不讲理,你就不用讲理了
该怎么办就怎么办,哈哈



guoryan (怀念跟场的日子) 于Thu Apr  1 13:53:25 2004提到:

比如生男生女,事业运程都算
不准不收钱



coolfire (俺是农村人,不要欺负俺) 于Thu Apr  1 13:53:28 2004提到:

转化为人生问题解决嘛。。。。。嗯嗯



maggic (流浪的红舞鞋) 于Thu Apr  1 13:55:41 2004提到:



guoryan (怀念跟场的日子) 于Thu Apr  1 13:56:31 2004提到:

你不是生男就是生女的啦~不用问了



lience (lience) 于Thu Apr  1 13:56:50 2004提到:

就刚才那问题
把司机枪毙了以后司机们都会小心翼翼了阿


maggic (流浪的红舞鞋) 于Thu Apr  1 13:56:50 2004提到:



maggic (流浪的红舞鞋) 于Thu Apr  1 13:57:31 2004提到:

唉,你不见枪毙了那么多犯罪的人


lience (lience) 于Thu Apr  1 13:57:37 2004提到:

哈哈
说道钱我就没有拉
不过我会生男生女喔


guoryan (怀念跟场的日子) 于Thu Apr  1 13:57:39 2004提到:

双胞胎能脱离男和女的范围??



lience (lience) 于Thu Apr  1 13:58:27 2004提到:

呵呵


maggic (流浪的红舞鞋) 于Thu Apr  1 13:58:57 2004提到:



guoryan (怀念跟场的日子) 于Thu Apr  1 13:59:45 2004提到:

我以为你想生一个超出男和女的范围的bb呢~~~~~



maggic (流浪的红舞鞋) 于Thu Apr  1 14:00:15 2004提到:



lience (lience) 于Thu Apr  1 14:00:43 2004提到:

可是这些很严重得问题阿
小偷也是
怎么解决阿
关了10天出来又偷


garver (日复一日赶着同样的梦) 于Thu Apr  1 14:01:49 2004提到:

风小  雨大

水多  路滑



lience (lience) 于Thu Apr  1 14:03:44 2004提到:

小凤  大鱼


coolfire (俺是农村人,不要欺负俺) 于Thu Apr  1 14:03:45 2004提到:

大侠不敢当啊,俺法律学得不好的,转学社会问题、人生问题了。。。。。



maggic (流浪的红舞鞋) 于Thu Apr  1 14:06:29 2004提到:



lience (lience) 于Thu Apr  1 14:06:40 2004提到:

嘿嘿~~~
人生问题要有经验才能解决得喔
难道大五师兄???


maggic (流浪的红舞鞋) 于Thu Apr  1 14:07:17 2004提到:



garver (日复一日赶着同样的梦) 于Thu Apr  1 14:07:54 2004提到:

有风有雨没什么

主要还是水多啊

衣服都难干



coolfire (俺是农村人,不要欺负俺) 于Thu Apr  1 14:08:52 2004提到:

唉,你没见俺最近低调了很多吗?就是怕晒出来丢人啊。。。。。。。



lience (lience) 于Thu Apr  1 14:09:15 2004提到:

我得波鞋变水鞋


coolfire (俺是农村人,不要欺负俺) 于Thu Apr  1 14:09:35 2004提到:

哇,这句话精辟啊,充分显示出法律人的思辩能力!



lience (lience) 于Thu Apr  1 14:10:11 2004提到:

那也是~


maggic (流浪的红舞鞋) 于Thu Apr  1 14:10:45 2004提到:

今晚肯定不会睡觉了


garver (日复一日赶着同样的梦) 于Thu Apr  1 14:10:45 2004提到:

我很怀疑你有没有看懂我的意思……



lience (lience) 于Thu Apr  1 14:11:50 2004提到:

学法律就是头脑冷静


lience (lience) 于Thu Apr  1 14:12:28 2004提到:

嘿嘿~~~


coolfire (俺是农村人,不要欺负俺) 于Thu Apr  1 14:14:49 2004提到:

啊啊,我像是那种会吝啬赞美人的人吗??



lience (lience) 于Thu Apr  1 14:17:14 2004提到:



coolfire (俺是农村人,不要欺负俺) 于Thu Apr  1 14:26:36 2004提到:

这个问题问得好。

不是出自心里的赞美,有一种情况可能构成违法,即法学上的"反向名誉侵权"问题。当
然这样的情况有严格限制。具体情况,请参看本版第1859篇。



lience (lience) 于Thu Apr  1 14:28:00 2004提到:



szukobe (巫毒崇拜) 于Thu Apr  1 15:35:23 2004提到:

  新的交通法颁布之后明确撞了不能白撞,即使是行人冲红灯给汽车撞死,虽然司机

不负主要责任,但是仍有次要责任,负责赔偿安葬费等一些必要的费用.

  由于汽车驾驶员在使用道路的时候是强者,行人是弱者,当机动车行使到路口

或者行过人行道都必须慢行,礼让行人,即使行人冲了红灯也有义务保护行人的生命

项你说的"轧了白轧"的事情在深圳没有这事.只是在我国北方某些城市出现过这些

地方法规而已.

  现在的社会越来越尊重人的生命权,这是最基本的权利.



ayanamirei (天长地久) 于Thu Apr  1 16:03:53 2004提到:

re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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