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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Antonio (Anton), 信区: CL
标  题: [合集]问一个当代劳资问题!
发信站: 荔园晨风BBS站 (Wed May 26 22:50:26 2004), 站内信件

lianshui (濯缨濯足) 于Tue May 25 17:47:39 2004提到:

如今有厂家这样规定:每月未上班时间超过三天即视为自动离厂,工厂方面不发工资
工厂方面的规定是只有开除才有工资发。请问:这样的规定合不合法?若不合法,可
通过哪些渠道保护那些工人的合法利益呢?谢谢!


kingkentment (qiang) 于Wed May 26 11:56:38 2004提到:

这个问题怎么没人讨论的?
我认为工厂这样规定是不合法的,违反了工人的权益
可以去申请仲裁,不过很可能也留不住在工厂了



guoryan (农民工) 于Wed May 26 12:00:10 2004提到:

保存证据-写信给劳动局或给媒体



kingkentment (qiang) 于Wed May 26 12:05:48 2004提到:

对喔,媒体现在来说可是很牛的,
师兄的见解厉害,我怎么就想不到呢


guoryan (农民工) 于Wed May 26 12:08:05 2004提到:

没看我的昵称啊?哈哈



lianshui (濯缨濯足) 于Wed May 26 12:53:48 2004提到:

能不能专业一点?可否找出具体的法律依据?



guoryan (农民工) 于Wed May 26 12:57:40 2004提到:

法律依据的话,劳动法有,查一下就可以了

但现实中的问题有些是法律之外的



kingkentment (qiang) 于Wed May 26 18:17:31 2004提到:

劳动法第50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
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89条: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
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91条: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
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2)…………(3)…………

要考虑到中国现实,就算给你找到法律依据可能也未必能够维护你的权利。
所以媒体是很好的办法,



Antonio (Anton) 于Wed May 26 18:22:00 2004提到:

k仔,好样的~



lianshui (濯缨濯足) 于Wed May 26 19:27:37 2004提到:

嗯,非常感谢你的支持!媒体也许不会管这些事情,毕竟这些事情在中国太多了



kingkentment (qiang) 于Wed May 26 19:31:28 2004提到:

媒体,劳动行政部门,仲裁,诉讼
你随便找一个都可能会维护到你的权益的
不要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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