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园在线

荔园之美,在春之萌芽,在夏之绽放,在秋之收获,在冬之沉淀

[回到开始] [上一篇][下一篇]


发信人: abm (星夜), 信区: CL
标  题: 关于张明楷再讨论
发信站: 荔园晨风BBS站 (2004年10月20日09:37:52 星期三), 站内信件

关于刑法的复习方向——谈所谓通说

这是一个极其重要的问题。可是,一些考友却忽视了我们的教材中的刑法部分存在
一个十分明显的问题:对分则条文大多仅列举了最基本的犯罪构成,对极为重要的
既遂标准和此罪与彼罪的区别,以及其他一些容易命题的疑难问题涉及不多,找不
到什么通说。拿去年的试题来说,许多问题在教材上是不可能找到答案的。这就出
现了一个十分现实的问题:通说何在?没有通说,我们如何去面对那十分复杂的刑
法试题?
所谓通说,不过是一些权威的观点。在司法考试中,权威的观点不一定都是命题人
的观点,但是,命题人的观点却支配着试题的设置和答案的组织。这时,你没有那
许多的通说,如何应对考试?对于法学专业的学生而言,理论的优势当然十分明显
。但是,法学流派不同观念,同样会搞乱思维,在考试的时候一筹莫展,对那些八
辈子也不可能在实践中遇到的特殊问题毫无对策。而没有系统学习过刑法理论的非
法本则更惨。
死记条文有一定的作用。但是,要对付那些复杂的情况,权威法学家的理论著作和
观点就十分的重要。刑法部分是张先生编著,今年的命题人又可能是他。参加去年
考试的朋友不知道发现没有,有几道难题在张先生的一些论文中能够轻松的找到答
案。许多培训班都强调其观点的重要意义,这一点绝非偶然。因此,相对于考试而
言,他的观点就是权威的观点,就是解题的依据,就是所谓的通说。
因此,在应考的决胜阶段,还是在百忙之中,拿出一点时间,读一读张先生的论文
,必有意外的收获。
--
※ 来源:·荔园晨风BBS站 bbs.szu.edu.cn·[FROM: 192.168.47.177]


[回到开始] [上一篇][下一篇]

荔园在线首页 友情链接:深圳大学 深大招生 荔园晨风BBS S-Term软件 网络书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