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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Antonio (朝花夕拾), 信区: CL
标  题: [合集]红榴斋法学研讨会
发信站: 荔园晨风BBS站 (2004年12月19日11:35:40 星期天), 站内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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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wangyong (沧海一声笑), 信区: CL
标  题: 红榴斋法学研讨会
时  间: Wed Dec 15 12:23:14 2004


红榴斋自我教育管理委员会根据红榴斋绝大部分都是法学院学生这一特色,成立“红榴法学
研讨会”,计划每月开展一次法学研讨活动。

一.    活动目的
响应学校建设文明社区的号召,倡导社区优良学风,激发同学们的学习兴趣,同时促进宿舍
间的交流和友好关系。

二.    组织形式
在黄志胜老师的指导下,红榴斋自我教育管理委员会成员具体负责研讨会的相关事宜;研讨
会不设固定会员,每次交流由同学自由报名参加,特邀法学院研究生一至二人为主持人;以
本楼法学大三大四学生为开展交流会的核心力量,同时积极鼓励大一学生旁听学习并发表个
人见解。

三. 活动内容
    1.研讨会理念;交流会坚持"自愿、自主、自由"的理念,恪守"充分讨论、依靠学生、
服务学生"的宗旨,尊重知识,尊重先哲,崇尚科学,发动每一成员的积极性。

2.研讨主题:在会前由同学提出或组织人员选择当前法学热点或社会敏感问题做为讨论题材
,报黄志胜老师审定后实施。

3.研讨形式及流程:
(1)会前约一周由组织者发布海报通知会议时间地点及讨论主题,为愿并参与者提供相关
资料,由参与者自行学习; (2)主持人简单介绍交流内容,然后参与者自由讨论,主持者
随时对讨论进行指导,以确保讨论的顺利进行;
(3)组织者对讨论情况做好记录,会后自我教育管理委员会对表现突出者给予适当奖励;

(4)每次研讨会后由红榴斋自我教育管理委员会公告交流会成果,同时上报校辅导员工作
办公室。

附.12月活动安排
   活动时间:12月18日晚八点
   活动地点:红榴斋615室
   报名方式:17日前致电 王勇(红榴803)13824326182报名,
             拿取研讨资料
   讨论话题:阮向辉诉深圳大学案

属于同学们自己的空间,
我们非常期望您的加入!

                       红榴斋自我教育管理委员会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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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coolfire (俺是农村人,不要欺负俺), 信区: CL
标  题: Re: 红榴斋法学研讨会
时  间: 2004年12月15日12:56:26 星期三

晕掉,谈别的什么不好,偏偏搞这个,辉哥知道肯定要吐血。。。。。

干脆请阮向辉回校做报告算了,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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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time (锋锋), 信区: CL
标  题: Re: 红榴斋法学研讨会
时  间: 2004年12月15日17:41:09 星期三


好啊
现身说法,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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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wangyong (沧海一声笑), 信区: CL
标  题: Re: 红榴斋法学研讨会
时  间: Wed Dec 15 18:32:20 2004


这样可能最好了,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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