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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michellewong (花花宇宙), 信区: CL
标 题: Re: [请问]继承问题
发信站: 荔园晨风BBS站 (2005年01月31日22:27:14 星期一), 站内信件
首先要确定这位父亲有没有遗嘱,没有的话,就按法定继承:本案中的这位父亲已有
妻室,其兄弟姐妹不享有继承权。
我国的民诉法明确规定:谁主张,谁举证。
本案中,这位父亲的第二位女人与其没有合法登记,这个女人没有继承权,她的儿子
要想继承父亲的遗产,首先得证明其儿子具有继承权,也就是说她要举证这位儿子是这位
父亲所生。举证责任在她方,因此,作为女儿,无须为此担心。
【 在 LoveBxh (skyinthesea) 的大作中提到: 】
: 一个父亲,两个女儿,一个儿子。儿子和女儿是同父异母。这个父亲还有四个兄弟姐妹。
这
: 两个女儿怀疑那个儿子不是父亲亲生的,但父亲的遗体已经被匆匆火化,父亲的四个兄弟
姐
: 妹和两个女儿、儿子一块去做近亲鉴定的结果在法律上能有多大效力。除去一些无法确定
的
: 生物学方面的问题,还希望各位在鉴定程序的取证问题、判决对双方的利害等细节问题上
给
: 些意见
:
: PS:两个女儿的母亲去世很多年了,几年前父亲又找了第二个女人一起生活,生有一子。
但
: 是没有正式结婚。父亲去世后,两个女儿曾要求做亲子鉴定,但被拒绝,而父亲的遗体在
第
: 二个女人的安排下被匆匆火化,这更加引起两个女儿的疑心,所以想做近亲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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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mile always happen in a flash, but its memory can last a life time
爱情就如一场诉讼,一审终审,你无法上诉……
*[ 别害怕,用你的翅膀;
别害怕,用力的飞翔;
别害怕,寻找你的天堂…
※ 来源:·荔园晨风BBS站 bbs.szu.edu.cn·[FROM: 61.144.224.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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