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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sssooo (内疚吖!), 信区: CL
标  题: 请教师兄师姐一法律问题。
发信站: 荔园晨风BBS站 (Tue Jun 19 12:05:54 2001), 转信


     某男,现26岁;某女,现22岁。5年前,两人自愿同居,观念上结婚——但没有
 通过法律承认——没有领结婚证。双方家长都通过。

     两人有一女儿,现4岁。

     两人于今年分手,“离婚”了。女儿及一切财产均归女方。
     两人在有第三人作证的情况下,立了契约,说明一切。(包括孩子的抚养的问题)

     男方现在有新的女朋友,打算结婚。
     但是他害怕前任女友(即孩子的妈)控告他。


     请问,孩子的妈可以告他的吗?
     如果要告他的话,可以告他什么呢?


   th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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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荔园晨风BBS站 bbs.szu.edu.cn·[FROM: 192.168.38.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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