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园在线

荔园之美,在春之萌芽,在夏之绽放,在秋之收获,在冬之沉淀

[回到开始] [上一篇][下一篇]


发信人: brokenbaby (将逃课进行到底), 信区: CL
标  题: 中国法制史(第八讲)
发信站: 荔园晨风BBS站 (Tue Jun 26 12:43:33 2001), 转信



         中国法制史授课纲要(第八讲)
      第八讲  中华民国的法律制度   (公元1912年--公元1949年)
 南京临时政府的法律制度     1、《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
  ●性质--具有临时宪法性质的政府组织法,1911年12月3日由各省都督府代表
会议通过并公布。     ●内容--共4章21条。   规定:临时政府由临时
大总统、副总统、行政各部、参议院和临时中央审判所组成。临时大总统、副总统
、行政各部是行政机关,临时大总统、副总统由各省都督府代表选举产生;
参议院是立法机关,由各省都督府委派代表组成;临时中央审判所是司法机关。
  ●评价--《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在中国历史上第一次采用了总统制资
产阶级共和政体和三权分立原则,宣告了封建君主专制制度的结束,因而具有划时
代的历史意义。但没有规定人民的民主自由权利,是其严重缺陷。     2、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1)性质--资产阶级宪法性质的文献,1912年
3月11日临时大总统孙中山予以公布。     (2)内容--共7章56条
 ●根据孙中山民权主义学说,规定中华民国为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     ●
为防止帝困之义侵略,规定中华民国领土的范围     ●根据资产阶级三权分
立原则,规定中华民国的政治制度     ●依据资产阶级民主自由原则,规定
人民的自由权利     ●规定保护私有财产,发展资本主义经济的原则
标  题: 中国法制史(第八讲)
发信站: 荔园晨风BBS站 (Tue Jun 26 12:43:33 2001), 转信



         中国法制史授课纲要(第八讲)
      第八讲  中华民国的法律制度   (公元1912年--公元1949年)
 南京临时政府的法律制度     1、《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
  ●性质--具有临时宪法性质的政府组织法,1911年12月3日由各省都督府代表
会议通过并公布。     ●内容--共4章21条。   规定:临时政府由临时
大总统、副总统、行政各部、参议院和临时中央审判所组成。临时大总统、副总统
、行政各部是行政机关,临时大总统、副总统由各省都督府代表选举产生;
参议院是立法机关,由各省都督府委派代表组成;临时中央审判所是司法机关。
  ●评价--《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在中国历史上第一次采用了总统制资
产阶级共和政体和三权分立原则,宣告了封建君主专制制度的结束,因而具有划时
代的历史意义。但没有规定人民的民主自由权利,是其严重缺陷。     2、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1)性质--资产阶级宪法性质的文献,1912年
3月11日临时大总统孙中山予以公布。     (2)内容--共7章56条
 ●根据孙中山民权主义学说,规定中华民国为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     ●
为防止帝困之义侵略,规定中华民国领土的范围     ●根据资产阶级三权分
立原则,规定中华民国的政治制度     ●依据资产阶级民主自由原则,规定
人民的自由权利     ●规定保护私有财产,发展资本主义经济的原则
  (3)特点     ●临时约法为限制袁世凯的权力,规定实行内阁制
   ●为加强对袁世凯的监督,进一步扩大参议院的权力     ●为防止袁
世凯破坏临时约法,规定了严格的修改程序   ● 增加"人民'-章
   (4)评价--宣告了封建君主专制制度的灭亡、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的诞生
,使民主共和的观念深入人心;具有反对帝国主义侵略、反对民族分裂的作用;其
主要缺点是没有规定反帝反封建的民主纲领、没有规定解决农民的土地问题。
  3、其它革命法令    (1)关于保护私有财产,发展工商业和农业的法令
    ●保护私有财产--《保护人民财产令》    ●发展工商业    ●
注重农业生产    (2)关于改革前清教育制度,实行资产阶级数育制度的法
令    (3)关于禁止买卖人口,保护人权的法令    ●禁绝贩卖"猪仔"
    ●禁止买卖人口    ●保护人民权利    ●保护华侨    (
4)关于废除封建陋习,振兴民族精神的法令    ●严禁鸦片    ●限期
剪辫    ●劝禁缠足    ●禁止赌博    4、司法改苏    ●实
行刘法独立原则    ●提出禁止刑讯逼供,实行重证据不轻信口供的原则--《
禁让刑讯文》    ●废止体罚制度--《禁止体罚文》    ●实行公开审判
制度    ●实行辩护原则   北洋政府的法律制度     l、北洋政府
的约法、宪法     (1)《中华民国宪毖草案》     (2)《中华民困
约法》--1914年5月1日公布     ●取消责任内阁制,规定总统独裁制
  ●废除议会制度,规定设立咨询性质的立法院     ●废止资产阶级民主
革命的法令     (3)《中华民国宪法》--1923年10月10日公布   ●表
面上规定中华民国是资产阶级共和国,实际上是军阀专制的国家。   ●表面上
规定中华民国实行内阁制,实际上实行总统制。   ●表面上规定议会制,实际
上实行军阀独裁制。   ●表面上规定中央与地方分权制,实际上实行中央集权
制   ●表面上规定资产阶级民主自由权利,实际上实行独裁统治   2、北
洋政府法律制度的主要内容和特点   (1)主要内容   ●严厉镇压人民的
革命活动   ●保护帝国主义的侵略利益   ●保护地主买办阶级的利益
 ●维护封建婚姻家庭制度   (2)主要特点   ●特别法优于普通法
 ●恢复封建法制   ●军队会审重于其他审判机构       广州、武汉
国民政府的法律制度   1、国民政府组织法   ●规定国民党指导和监督国
民政府   ●规定实行集体领导的原则   ●中国共产党直接参加武汉国民政
府的领导工作   2、其它立法   ●保卫广州、武汉国民政府,镇压反革命
的破坏活动   ●保护国民革命运动,惩治土豪劣绅   ●保护妇女利益,提
倡婚姻自由   ●党员犯罪加重惩罚   3、司法改革   ●改正法院名称
,采用二级二审制   ●废止检察厅,在法院内设置检察官   ●采用参审制
及陪审制   ●废除司法官不党之法禁   ●废止法院内行政长官制,实行行
政委员会制   ●减少讼费和状纸费,征收执行费    南京国民政府的法律
制度   1、《六法全书》   2、训政时期约法和宪法   (1)《训政纲
领》--1928年lo月   ●训政时期由中国国民党全国代表大会代表国民大会领导
国民行使政权   ●中国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政治会议指导监督国民政府重大
国务的施行   ●将五项治权付托于国民政府,逐渐训练国民行使四项政权
 (2)《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约法》--1931年6月1日   ●规定实行国民党专政
、蒋介石独裁的政治制度   ●打着中央与地方均权制的幌子,实行中央集权制
   ●规定虚伪的民主自由权利   ●保护官僚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   (
3)《中华民国宪法》--1946年12月25日   ●标"民主共和国"之名,行蒋介石
独裁之实   ●打着"平均地权"、"节制资本"的幌子,保护四大家族官僚垄断集
团和地主阶级的利益,抄袭资本主义国家的宪法原则,标榜虚伪的民主自由权利
    3、刑法     (1)刑法典     ●《中华民国刑法》--1928年
     ●刑法修正案--1934年,与原刑法相比,增加《保安处分》一章,说明
国民党刑法的日益法西斯化。     (2)主要内容     ●维护国民党
的反动统治,镇压人民的革命活动     ●保护地主官僚买办阶级的私有财产
     ●维护帝国主义在华侵略利益     4、民商法     (1)民
法典一一采取"民商合一'的原则,共分五编:总则、债、物权、亲属、继承
 (2)主要内容    ●维护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的经济制度    ●维护
半封建半殖民地婚姻家庭制度    ●保护帝国主义侵略者的利益    5、
诉讼法    (1)刑事诉讼法    ●竭力限制被害人的自诉权利
●实行镇压人民的侦查制度    ●庇护剥削阶级犯罪分子的辩护制度
●保护地主买办阶级的保证金制度    ●确认法西斯武断专横的"自由心证"原
则     (1)民事诉讼法     ●最大限度地剥夺人民的诉讼权利
   ●保护外国人的诉讼权利     ●采用虚伪的"不干涉审理主义"原则
    ●实行剥削人民的高额诉讼费制度     ●维护有利于剥削阶级利益
的调解制度     6、审判制度     (1)普通法院的审判制度
 ●法院设置     ●审级制度     (1)检察机关     (2)特
种刑事法庭     ●特种刑事法庭的设置     ●特种刑事法庭的审判方
式   第十四章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革命根据地的法律制度     (公元
1927年--公元1949年9月)     工农民主政权的法律制度    1、《中华
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     ●制定时间     ●主要内容     ●
历史意义    2、工农民主政权其它革命立法的基本内容    (1)土地立
法    ●《井冈山土地法》    ●《兴国土地法》    ●《中华苏维
埃共和国土地法》    (2)刑事立法     ●确定了反革命罪的概念
   ●规定了刑罚原则     ●严惩贪污腐化和各种违法乱纪行为
●规定了刑罚种类    (3)劳动立法    (4)婚姻立法    3、工
农民主政权的司法制度     ●司法机关的组织与任务     ●诉讼原则和
审判制度    ●诉讼原则和审判制度        抗日民主政权的法律制
度    1、抗日民主政权的施政纲领     ●基本内容     ●主要特
点     ●历史意义    2、抗口民主政权的其它立法     ●湘事立
法     ●刑事立法的基本原则     ●刑事立法的基本形式和主要罪名
    ●刑领制度      ●开侮立法的主要内容   (2)土地;民事立法
   ●既保护农民的土地所有权,   ●减租交租,保障佃权   ●减息交
息,保护低利贷   3、抗日民主政权的司法制度   (1)司法机关   (
2)诉讼制度   ● 诉讼制度的主要原则   ● 主要诉讼制度     ●
马锡五审判方式--深入群众、调查研究、实事求是地处理案件;依靠群众、正确判
案;方便群众、诉讼手续简便。   (3)调解制度    实事求是地处理案
件      ●调解工作的任务和范围      ●调解工作的原则―――自愿
、合法、不是诉讼必经程序      ●调解的种类      ●狱政制度
 解放战争时期民主政权的法律制度   1、宪法原则和施政方针   ●陕甘
宁边区宪法原则   ●华北人民政府施政方针   2、新民主主义的经济政策
和立法   (1)土地法   ●五四指示   ●中国土地法大纲--彻底废除
封建性及半封建性剥削的土地制度;实行耕者有其田;保护民族工商业;设立人民
法庭。   (2)没收官僚资本的法令--《中国人民解放军宣言》   (3)保
护民族工商业的法令   3、镇反政策和刑事法令   ●镇反政策--如:《人
民解放军总部发布惩处战争罪犯命令》   ●刑事立法   4、婚姻和民事法
令   ●婚姻法   ●民事法令   5、司法审判制度   (1)东北解放
区人民法院的审判制度   (2)华北解放区人民法院的审判制度   ●审判
机构   ●审判制度--取消人民诉讼须经区、村政府介绍的制度,取消讼费;重
申研禁刑讯逼供、实行重证据不轻信口供的原则;设立裁判研究委员会,审断重要
的民刑案件;规定上诉制度;确定刑事复核制度。

--
※ 来源:·荔园晨风BBS站 bbs.szu.edu.cn·[FROM: 192.168.13.114]


[回到开始] [上一篇][下一篇]

荔园在线首页 友情链接:深圳大学 深大招生 荔园晨风BBS S-Term软件 网络书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