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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neverland (玉儿), 信区: CL
标  题: 复学记(下)
发信站: 荔园晨风BBS站 (Wed Aug 16 18:50:30 2006), 站内

                      二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
    上半年的课程:民法总论,刑法总论,VB,法制史,体育课,大二英语,商法,债法,民诉,刑诉
,科学史纲要.

    民法和刑法继续选上个学期的老师,觉得自己做了一个错误的决定--民法老师继续上她
的课.第一个学期上她的课还感觉不错,但第二个学期真是让我有种忍无可忍的感觉.--这和
上个学期上宪法一样.(我休学前也是上她的宪法,那时已不喜欢她的教学方式,但当时我的可
供选择的时间决定了我只能选她的课,所以真有一种要下地狱的感觉.)
    民法老师和刑法老师都认得我,所以问我上个学期不是已经上了吗?怎么还来上总论?
    我之前休学了,没有学总论.
    她们问我上个学期的成绩.
    我答,然后她们对于我没有学总论,先学分则却取得优异的成绩自然惊叹.
    对于能学好分则的人来说,要学总论是易如反掌的事了.所以,在很多问题上,比如老师举
的以前在分论说过的例子,一些即将学的术语,等等,大一的自然很难明白,还经常提出很简单
的问题,我通常只作为旁观者似的,--如果没有点名制度,我想,估计很多民法课都会被我逃掉
.
    因为学校不准划范围,所以我们要背的东西更多,尤其是刑法和法制史.
    考试时,民法的题目很有意思.有一道简答题去年已经出过了.--去年第一节课上,老师讲
了期末考试的题目,正好被我记下来了.
    附加题最有意思,题目是"从法理角度谈禁止权利滥用的价值".大一的并未学习法理学,
这对他们不公平.对我而言,这是举手之劳,想写就写.还没忘记法理学上的一些东西,正好派
上用场.
    民法和刑法拿最好的成绩是理所当然的事.不然,我也对不起那两位教了我一年的老师,
也没做好当师姐的职责.

    VB是很奇怪的课程.选课时,很多同学说过,那课很难学.
    刚学的时候,实在觉得无从下手.所幸,我的舍友--大一时拿一等奖学金,她对VB很熟悉,
于是我经常向她请教.所以我自学的比老师快了两三章.于是下课向老师提问时,多半是后面
的习题了.于是老师很惊讶,问我的名字之类的,最后还是说我的休学问题.
    好像休学的一个好处是,复学后,如果你认真学习,老师百分之百对你另眼相看,倍加照顾
.
    考试前,我要复习很多专业课,根本没时间复习VB了.又没有范围,于是有点担心考不好.
当时老师说,放心吧,你肯定考得很好的,很简单的.
    话虽如此,但是我在考试前十天没有看书了,所以考试那天,我5点多起床看书,要把书看
完了再去考.考试时,那些题目十分简单,比起我们的VB习题那本书,真是小巫见大巫,所以很
快做到最后的编程题目了.
    想起来觉得很好笑,当时我们每人一张纸答题的,但是编程有三道题,我想多要一张,由于
离老师比较远,所以我没有叫老师,只是看着他--他是我的法制史老师,我看了他不足一分钟
,他突然看到我看着他,于是立即站起来,拿了纸走过来.
    可惜没有附加题,所以最好的成绩是A.
    考完后,走出考场,听到很多师弟或师妹感叹题目很难.我苦笑,从老师的角度.

    民诉也是出乎我的意料的。
    早已盛传刘飙老师是“杀手”,但是我还是选了他的课。一是因为时间的问题,二是因
为舍友上学期上了另一个老师的课,觉得那老师讲课不好。
    但从上课上看,刘老师没有给我那种“杀手”的感觉,我觉得他很亲切,很幽默, 而
且很为要打官司的人着想。
    考试时,他出了一些最后一节课才讲的内容--名词解释或者简答题。自然,这是出乎绝
大部分人的意料之中的。包括我。走出考场的时候,我觉得自己这门应该是专业考试中最差
的一门了,只是希望老师不是让我不及格。
    走出考场后,很多人在这里骂老师。--我想,也许我们也应该从自己方面寻找缺点,别
把责任全部推到老师身上。
    成绩出来时,成绩很好--但是,我觉得不是我考得好,是老师手下留情罢了。而另一门
我觉得考得很好的科目--债法,却成为了专业课考得最差的,但是我觉得那是我学到的东西
比较扎实的科目之一。

    最有意思的是考法制史.虽然我喜欢法制史老师,但我绝对讨厌法制史,排斥法制史.
    开学至学期末,虽然因为尊师所以不逃课,但是认真听课的数目屈指可数.本来听闻老师
会告诉我们重点的,但是由于学校不准,于是夭折.最后两周上课,我才认认真真地听课.老师
没有划范围,这犹如挖好了坟墓,就等着时间到了,就把我们葬进去.
    最后的提问课上,我说(发信息):"老师,我学了这门一个学期了,但是我觉得自己什么都
没学到.我想,再考完试后,我最快忘记的一定是这门课程.为什么我们要穿越几千年的去学习
法律呢?而且学得如此痛苦.我觉得这门应该改为选修课."
    老师说:"最好是考试前就忘记."
    如果你肯让我过,我什么都时候都可以忘记,--因为我从来没记住过.我当时想.
    老师接着说:"如果我们中国像美国那样,只有几百年历史,就不用学几千年以来那么久远
的东西了."
    我们笑.
    老师又说:"我也希望它变成选修课.本来向学校提议说开卷的,但学校不同意.本来也提
议以论文的方式作为期末考试的,但学校也不同意。也许以后会有所改善。”
    希望法制史不要再祸害以后学法律的人了。
    没有范围,只能看着老师的课件看书,背书。那时我才基本浏览了一次法制史,要完全
记下来是不可能的了,于是只好根据课件弄懂一些问题,基本了解主要朝代的主要的律,
--其结构,比较出名的罪名,特点。还要了解一些朝代主要机构的组成,审理案件的方式,
还有各朝代的变化。背这些东西让我求生不得,求死不能。当时我还和别人说,如果有人帮
我考试,只要过了我都无所谓了,不管奖学金这类的东西了。
    考试的前几天,我发信息给老师,说:“老师,王国维先生说,学习有三境界,一是为
伊消得人憔悴,二是独上高楼,望尽天涯路,三是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对于
中国法制史,我只能停留在第一境界。”
    老师说:“慢慢来。”
    考试那天,最后一门了。我居然坐在1号座位。浏览一下题目,发现题目不是老师的课
件提到的问题,但也不慌,随机应变吧。
    选择题不难,名次解释有“十恶”,“准五服以制罪”,“保辜”,“钦定宪法大纲”
,幸好前三个背过,第四个按自己的理解写了些东西。老师走进来,看了座位表,走来对我
说:“你坐第一啊.”他面露微笑,意味深长地举起大拇指。我笑笑。
   也许,是因为老师对自己的赞赏,居然做完了所有的题目。而坐我旁边的两个女生,只
考了半个小时就走了。走出考场,我想起自己在刚上老师的课时,对老师认为非大一的法学
院的学生去上这门课是重修的想法的反驳,想起老师在倒数第几节课上对自己的表扬,对自
己的信息的回复,觉得自己还是对不起他的--一个学期都没怎么认真听课。
   后来,这门课自然是拿到最好的成绩。--这在我从学期开始至走出考场前都是无法预测
的!

   知道成绩后,有同学感叹:“我最后两个星期也十分勤奋啊!为什么和你的成绩天壤之
别?”
   “因为我不仅仅最后两个星期才勤奋,而是整个学期都勤奋。”
   她不相信的眼光。
   也许,这就是成功者的诀窍之一。也是不是最聪明的学生,不是最出色的学生,不是最
勤奋的学生,却能拿到很好的成绩的原因之一。在《美丽人生〉中,作者说:“胜利属于最
渴望胜利的人。”他还说:“如果生命是一颗穿过永恒夜幕的流星,那么每个人都会有时间
让它随意闪耀。”最渴望胜利的人不是只是在心里或脑里渴望,而要表现在行动上!我是最
渴望达到自己的目的之一的人,于是就要成为随意闪耀的流星之一。

后记: 我想,如果人生是一条河流,那么顺流是常见的,逆流也是必然的,即使逆流出乎意料地
来到,正如美丽人生中的一句话--在汹涌的潮水中穿越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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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修改:·neverland 于 Aug 16 18:53:45 修改本文·[FROM: 192.168.129.43]
※ 来源:·荔园晨风BBS站 http://bbs.szu.edu.cn·[FROM: 192.168.12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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