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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mzpysl (头上有两个旋的男生), 信区: CL
标  题: 香港的法律教育(3)
发信站: 荔园晨风BBS站 (Sat Nov 18 11:08:48 2006), 站内

发信人: littleplum (fly~flee~~free~~~§我保佑上帝), 信区: Law
标  题: 香港的法律教育(3)
发信站: BBS 水木清华站 (Sun May  4 14:41:06 2003), 转信

三、香港法律教育面临的挑战

虽然香港法学教育在回归以后取得了显著的发展,这并不意味着一切都是一帆风 顺的,更
不意味着未来是一片坦途。相反,全球经济一体化和亚洲金融风暴在许多方面对香 港法学
教育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个别领域甚至可以说是提出了严峻的挑战。

1. 对法律学院毕业生素质的关注

近年来,香港社会人士和法律界人士对香港年轻一代新加入执业行列的律师素质,不断有
不 同意见。这一争论不可避免地涉及到香港法学教育的质量,更有人直接尖锐地提出了香
港的 法律学院是否在培养素质合格的律师的问题。具体地说,对年轻律师素质的置疑涵括
了几方 面的问题,包括中英文水平不足以胜任执业需要,创造性思维和判断能力不足,对
学习的热 情和主动性不足和法律专业以外的知识范围较窄等。

尽管对这些问题是否存在以及存在的范围和程度是见仁见智的,并无定论,但了解某些背
景 情况应有助于对问题的合理判断。首先是在亚洲金融风暴中香港经济受到极大的冲击,
法律 服务市场不可能独善其身。业务量下降和市场萎缩不可避免地造成法律服务市场“供
过于求 ”、“僧多粥少”的局面。在这种情况下,对专业素质和服务质量的特别关注不能
说与市场 环境变化、竞争日趋激烈不无关系,尽管最近的统计数字显示,香港律师占地区
人口总数的 比例不仅大大低于英美等发达国家,也远低于条件相似的近邻新加坡(据统计
,在美国每年300人中有一名律师;在英国这一比例为1:756;在新加坡则为1:912。而目前
香港每1 335人中才有一名律师,远较上述国家的律师比例为低。见陈弘毅《香港法学专业
证书教育 及其资助问题》,2000年3月,第6页。)。

其次,一些律师素质问题的存在,除了与法学教育有关外,还与香港律师的执业环境 有很
大关系。如在过去很长一段时期内,房地产买卖是香港律师主要的业务构成。律师在多 数
物业转让交易中所用时间有限,亦不必具备多方面的高深技巧,长此以往必然使一些律师
 的业务范围和经验技能的发展受到限制。现在房地产市场情况发生变化,加上以往使律师
事 务所盈利丰厚的“定额收费”(按成交物业价格的固定比例收费)制度在1997年被撤销
,很 多律师却缺乏迅速转向、开拓新的市场的能力。

第三,应该看到香港经济的发展,特别是经济从生产制造向服务业的转型,确实对执 业律
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换言之,这是经济发展中出现的问题。“创业板”的设立,高新 技
术的飞速发展,电子商务的兴起,新型金融产品的推出,商业交易全球范围的扩展,“一
 国两制”下新的法律问题的出现及与内地日益紧密的合作和日渐显现的竞争,无不要求律
师 们具更广阔的视野,更全面的技能和更高的效率。客观地说,这种挑战不仅只是对法律
服务 界的挑战,而是香港经济转型过程中整体或宏观性的问题。

考虑到上述因素,再加上最受关注的律师语文能力(尤其是英语)的问题乃源于香港的中
学 教育以至小学教育的不足之处,所以如认为法学教育是律师素质下降的唯一或主要根源
,似 乎是有失公允的。至于是否存在律师素质下降的事实,这本身也是见仁见智的,并未
有科学 的统计数据。

然而从另一方面看,香港法学教育界对有效提升学生在新的社会和经济环境中的执业能力
和 竞争力,确实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香港法学院其中一些学生和一些年轻律师不够勤力
,也 曾受到外界批评(Claire Cottone, “The Great Leap Outward: Chinas accessi
o n to the WTO and what it means for lawyers from the inside and out”, Asian
 Lawyer , vol. 5:7, 2000, p.16.)。 因此,如何激励学生冲破急功近利或被动学习的心
 态 ,扩大视野,增强自我创造力,无疑是香港法学教育界在世纪之交面临的一个重大课
题。在 这方面,我院已于去年重新检讨学士课程的内容,并提出多项改革建议,并同时积
极推动学 生交换计划,鼓励学生在外国大学进修一至两个学期,以增广其见识和信心。

2. 资源短缺问题日渐严重

与教育质量提升紧密相连的一个问题是日渐严重的资源短缺。在过去几年,亚洲金融危机
给 香港政府财政造成了巨大冲击,不可避免地影响到政府对大学的拨款。与此同时,香港
一些 大学内部也采取了涉及重新分配资源的理财政策。如香港大学就从各院系的经费中扣
除一部 分以支持发展新兴的领域和优先的项目。这样做法的直接结果是各院系可直接支配
的资源进 一步减少。1999年香港的大学拨款委员会可能大幅减少对法律专业证书课程资助
的传闻,曾 在师生中引起极大震动。尽管该委员会后来表明不会改变目前的资助方式,相
信香港政府在 短期内将不会增加对大学的资源分配。

资源的不断减少已给香港法学教育带来日益明显的影响。以港大法律学院情况为例,由于
资 源减少,尽管需要教授和研究的法学新领域不断出现,却无力增加教师,其结果是每个
教师 的教学负担加重。同时教师科研、学术交流、培训及职称晋升也越来越感受到资源减
少的影 响。

资源减少还直接影到教学质量。比如我院过去的导修课每班只有14名以下学生;而现在有
些 科目的导修课则不得不增加学生人数,结果造成每名学生参加课堂讨论、表述自己意见
的机 会相应减少。又如随着教师负担增加,资源减少,学院不得不考虑原有拨款之外的渠
道去筹 集资金。而这样的做法又必然进一步分散教师的时间精力,使教学和学术研究难免
受到一些 负面的影响。

在这方面应该指出的是,在过去多年,港大法律学院校友们和不少社会贤达对我们作出了
热 心慷慨的捐助,襄助了不少盛举,对推动港大法律学院的发展,促进香港与世界、香港
与内 地的法学交流作出了杰出的贡献。在今后,这一部分捐助仍将是我们极为重视和依赖
并需大 力开发的资源。

3. 对今后法学教育结构的争论

新世纪对法学人材素质更高的要求和可用资源不断减少的严酷现实,已把香港法学教 育结
构改革提上了议事日程。为此目的,从1999年底到2000年上半年由香港本地法学教育及 培
训督导委员会组织了由两位海外著名法学教育专家对香港法学教育进行的全面的考察和检
 讨,专家们于2000年9月发表了一份初步检讨的咨询文件。这份文件提出了今后香港法学
教 育模式的五种设想:一是维持目前的三年法学学士课程和一年法学专业证书课程的模式
;二 是在三年法学课程的基础上,把法学专业证书课程的时间延长为两年;三是在第二种
设想的 基础上,增设在特设培训机构的实务培训作为目前在律师事务所实习之外的替代选
择;四是 把目前的法学学士学位和法学专业证书课程合并成为为期四年的法学学士课程;
五是在四年 法学学士课程之后和校外实习之前,增加在特设培训机构的实务培训课程(陈
弘毅《 香港法学专业证书及其资助问题》,2000年3月,见第59-62页。)。

这五种模式都有其支持者并持有相应的理由。但综合看来,五种模式的着眼点都不外 乎是
学生素质的提高和尽量有效使用资源以及两者间的平衡。尽管这五种可能性已被正式提 出
,但目前还只是在咨询阶段,各种模式的支持者之间还会进行进一步的争论。因此,虽然
 可以肯定香港法学教育会在新世纪中呈现出新的面貌,但最终确定发展方向之前还要经过
一 个慎重考虑和权衡轻重的过程。可以说这个选择取舍的过程实际上是确定香港法学教育
在新 世纪发展战略的过程。

与此相关的一个有趣的问题是,香港法学教育的市场还要不要进一步扩大。就在香港 法律
服务市场尚不景气、香港两所法学院都在迫于压力削减学额的时候,香港中文大学最近 提
出了一份关于21世纪法律教育的建议书,要求在该校开办三年制的法学社会科学学士课程
 。尽管名称与现在的法学学士有所不同,但其所开列的主要课程与目前已在香港两所法学
院 开设的核心课程和选修课程并没有太大差别。中文大学更有意在日后开设与这一学位相
衔接 的法学专业证书课程。与现在法学学士课程稍有不同的是,法学社会科学学士课程要
求学生 在法学课程以外的社会经济文化等领域选修12个学分,以适应知识创新和开阔视野
的要求。 这一建议书无疑对进入21世纪的香港法学教育提出了一个方向性的问题:是进一
步以原有模 式扩大市场、增加竞争来应对市场的更高要求,还是对法学教育作出至少是阶
段性的调整, 以取得资源和效果的最佳平衡,和迎合转变中的社会的需要。

囿于篇幅,本文只能择要而不可能详尽地讨论香港法学教育的所有关注,除本文所谈 及的
问题之外,比如如何随着香港公务员体制改革和教育改革的进程,稳妥有效地增强激励 和
竞争机制;如何使课程设置更加合理以反映新的社会经济现实;如何在资源有限的情况下
 保持、巩固和发展香港法学教育和其联接东西方的优势地位等,也都是迫切需要考虑和解
决 的问题。

综上所述,香港法学教育在回归以后,不仅保持了原有普通法传统的法学教育制度和 特色
,更在许多方面取得了重要的发展,特别是“一国两制”的法律理念和实践极大地丰富 了
香港法学教育的内容。全球经济一体化浪潮中到来的新世纪,确实对香港法学教育提出了
 严峻的挑战。例如,在可见的将来,无论是中国内地或香港,势必对谙熟欧陆法系、社会
主 义法系、国际法与普通法的人材需求殷切,香港、澳门和中国内地在这几方面各具特长
,如 何能互相配合,面对新世纪和新经济发展对人材的新需求,将是未来的重大挑战之一
。这些 挑战可以启迪我们新的思维,孕育新的观念,推动不断的变革和进取。从这个意义
上说,挑 战是好事而不是坏事。它与机遇并存,并为进步拓展新的空间。在这方面特别应
该指出的是 ,香港特殊的地理位置、历史渊源和人文环境,使其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大环
境中沟通东方 和西方、推动普通法和大陆法的良性互动和促进内地与世界的交往联系的进
程中,享有一些 得天独厚的优势。充分发挥这些优势,利用我们自己几十年来积累下来的
宝贵经验和许多国 际上可资借鉴的成功经验,依靠大学及社会各界的全力支持,加上法学
教育界师生的团结和 敬业精神,将使香港法学教育的发展有坚实的基础和强大的动力。我
们坚信,对我们面临的 挑战的理性和有效的回应,将会把香港法学教育推向一个新的发展
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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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你的思想,它们会变成你的语言;注意你的语言,它们会变成你的行动;
注意你的行动,它们会变成你的习惯;注意你的习惯,它们会变成你的性格;
注意你的性格,它会决定你的命运。


※ 来源:·荔园晨风BBS站 bbs.szu.edu.cn·[FROM: 192.168.97.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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