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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loffen (啸傲江湖), 信区: CL
标  题: 法学院一大怪事!!!!!!!!!!!
发信站: 荔园晨风BBS站 (Wed Nov 14 17:56:43 2001), 转信

    今天98级法律系实习的评比结果出来啦,按照不知道什么标准将全体实习的同学分
了六个级别,分别是A、A-、B、B-、C、D;然后按级别领取交通费,安排如下:
    A级          700元
    A-级         650元
   .....         ....
    逐级递减,最后到D级的就只能拿450元了。
    怪事就由此产生,先不问评比的标准如何,就从发放的是交通费而言,叫让人百思
不得其解。其一,在实习动员时老师说实习后发放交通费,既然是交通费,而不是什么
奖学金,有什么理由和实习的表现挂钩;我认为发放交通费的标准要么同一数额的发,
要么就按实际使用的发。按表现的好坏来发放是绝对的没有理由的。
    其二,从整个评比结果来看,凡到律师事务所实习的男生90%都是得D。这就是奇怪之
处,学院当时是说,法院配给的名额是不足与让全体同学都能在法院实习,因而需要一部
分同学自己找单位,好了,这些同学体谅到学校的难处,各出奇谋,尽量为学院减少负担
自己找单位。没想到换来的却是这种待遇。
    其三,若非要按标准来发,那么标准是什么,按照个人的工作表现?我们每个人到的
地方都不一样,工作种类也不同,那又如何评比呢?很难让人不联想到该标准是否决定
于某人的个人好恶?
    我们并不在乎拿到多少钱, 只是迷惑于这个标准。显而易见,实习工作的得分对以
后的就业好坏相当关键,学院这种方法是让大家感到费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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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荔园晨风BBS站 bbs.szu.edu.cn·[FROM: 192.168.44.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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