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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crissty (飘摇), 信区: CL
标  题: Re: 法学院一大怪事!!!!!!!!!!!
发信站: 荔园晨风BBS站 (Wed Nov 14 18:25:11 2001), 转信

  虽然我不清楚老师的评比标准是什么,也许是实习报告吧,张老师当初这么说过的,
  虽然对某些同学来说这样是很不公平,但是相对来说,那些逃避实习的同学应该心
  中明白,而且应该高兴,因为他们就算没去实习起码也能拿到个450元,可以说是白
  得的!那么对那些辛辛苦苦工作了三个月的同学岂不是很不公平?如果如你认为的
  应该人人平等都拿个700元的话,岂不又要有很多同学来这里诉苦,不满于实习费的
  不公平?也许应该由老师们查实了以后确确实实天天去了实习的同学都应该得到同样
  的实习费,然后没有去的同学没有实习费,经常请假的相应扣减。是不是这样比较
  公平呢??(我这话并不是针对某人或者该文作者所讲的!)所以请不要在这里发
  这种没有意义的申诉!!

【 在 loffen (啸傲江湖) 的大作中提到: 】
:     今天98级法律系实习的评比结果出来啦,按照不知道什么标准将全体实习的同学分
: 了六个级别,分别是A、A-、B、B-、C、D;然后按级别领取交通费,安排如下:
:     A级          700元
:     A-级         650元
:    .....         ....
:     逐级递减,最后到D级的就只能拿450元了。
:     怪事就由此产生,先不问评比的标准如何,就从发放的是交通费而言,叫让人百思
: 不得其解。其一,在实习动员时老师说实习后发放交通费,既然是交通费,而不是什么
: 奖学金,有什么理由和实习的表现挂钩;我认为发放交通费的标准要么同一数额的发,
: 要么就按实际使用的发。按表现的好坏来发放是绝对的没有理由的。
:     其二,从整个评比结果来看,凡到律师事务所实习的男生90%都是得D。这就是奇怪之
: 处,学院当时是说,法院配给的名额是不足与让全体同学都能在法院实习,因而需要一部
: 分同学自己找单位,好了,这些同学体谅到学校的难处,各出奇谋,尽量为学院减少负担
: 自己找单位。没想到换来的却是这种待遇。
:     其三,若非要按标准来发,那么标准是什么,按照个人的工作表现?我们每个人到的
: 地方都不一样,工作种类也不同,那又如何评比呢?很难让人不联想到该标准是否决定
: 于某人的个人好恶?
:     我们并不在乎拿到多少钱, 只是迷惑于这个标准。显而易见,实习工作的得分对以
: 后的就业好坏相当关键,学院这种方法是让大家感到费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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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荔园晨风BBS站 bbs.szu.edu.cn·[FROM: 192.168.73.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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