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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elevan (可以一切都重来吗?), 信区: CL
标  题: 法学院拍案惊奇,#@@#%$#@$#!!!!!!!!!!
发信站: 荔园晨风BBS站 (Wed Nov 14 20:48:33 2001), 转信

有没有搞错,院办里坐着的到底是什么人!!怪哉,居然有人可以制定出这样的规定,
简直是闻所未闻,荒天下之大谬!!!!@#$%&----------
为什么几个人同在一处实习,跟同一个律师,做同样的事情,吃一样的饭,有的人可以
拿A,有的人可以拿D?到底是我们同学的问题,是律师给我们的工作评定的问题,还是
那些坐在院办里面对事情一无所知的人本身的问题!!!怪哉,这样的人居然可以坐在
一旁指手画脚,点这点那的,甚至可以对一些关乎我们前途的事情如此草率的做出所谓
的“决定”,最后附加一句“不得上诉”而一棒打死!!这是学法律、教法律的人做的
事吗??简直是莫名其妙!!!
有人一旁议论,说没去实习的人能拿个D已经是不幸中的万幸,如果这些人也可以拿A会
对实习的人不公平。问题是在于,现在已经造成了不公平的实事,又有谁能保证成绩高
的人一定比成绩低的人工作认真勤快,又有谁能保证成绩A的人个个都有去实习呢?而我
能肯定,没有一个人敢这么说!!!!如此一来,是不是也就对相当一部分同学不公平
呢?而且,这部分同学并不一定就是少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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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荔园晨风BBS站 bbs.szu.edu.cn·[FROM: 192.168.44.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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