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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Dreamzyb (笨の鸟), 信区: CL
标  题: 借款合同担保义务纠纷案
发信站: 荔园晨风BBS站 (Tue Nov 27 09:48:59 2001), 转信

中国农业银行苏州市× × 办事处诉苏州市× × 工贸公司等借款合同担保义务纠纷案


【案情】
    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苏州市× × 办事处(以下简称农行)
    被告一:苏州市× × 鞋业市场(以下简称鞋业市场)
    被告二:苏州市× × 服饰公司(以下简称服饰公司)
    被告三:苏州市× × 工贸公司(以下简称工贸公司)
    1998年2月10日,原告与被告一、被告二签订了一份保证担保借款合同。合同中约定
:由农行向鞋业市场提供70万元的贷款,贷款利率为月息7.92%,按季计付利息,贷款期
限从1998年2月10日至1998年11月21日。合同另约定,服饰公司为该份合同的保证人,保
证期间为1998年2月10日至2000年11月21日,保证人与借款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合同
签订后,原告按约向被告鞋业市场发放了70万元的贷款,但鞋业市场在还款期限日内未
归还借款。1998年11月25日,原告收到工贸公司的一份担保证明,担保证明中写道:如
农行同意将此笔贷款延期至1999年5月13日,并且鞋业市场到期未归还,就由工贸公司承
担担保责任。1999年5月13日,贷款期届满,鞋业市场未能支付借款及其利息,后原告虽
多次向鞋业市场及其担保人催讨,但均未果。
    鉴于此,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判令鞋业市场归还借款70万元,偿付利息、罚
息64486.8元;判令服饰公司、工贸公司对鞋业市场承担连带责任。被告鞋业市场未答辩
,被告服饰公司辩称:我公司由于法律意识淡薄,将印章交给朋友在空白借款合同上盖
章作了保证,存在一定过错,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但原告在鞋业市场注册资金仅有
20万元的情况下,却借款70万元,原告审查不严有过错亦应承担责任;借款到期后原告
同意了工贸公司借款延期到1999年5月13日归还,则新的保证成立,我公司所作保证已终
止,故鞋业市场的借款应由借款人及保证人工贸公司偿付,我公司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被告工贸公司辩称:我公司从未为鞋业市场向原告的借款提供担保,我公司被别人盗用
公章出具的担保不是我公司真实意思的表示,故担保无效;即使工贸公司出具了担保函
,该函件所记载内容仅是要约,原告从未承诺,故保证亦不成立;我公司在本案诉讼前
根本不知担保一事,且原告从未办理过延期手续,故我公司不承担保证责任,请求法院
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审理】
    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与鞋业市场、服饰公司签订的担保合同合法有效,原告
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了给付贷款的义务,鞋业市场在借款到期后未按约归还借款及偿付利
息,保证人服饰公司亦未履行保证义务,鞋业市场所欠原告借款及利息应当支付,并应
承担逾期的利息。被告服饰公司对上述借款人债务应承担连带责任。被告工贸公司向原
告出具的担保证明系附条件的保证,因原告之后并未办理借款延期手续,所附条件未成
就,故工贸公司保证未成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30条、《借款合同
条例》第16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18条及第26条的规定,缺席判决如下:
    一、被告鞋业市场应支付原告借款本金计人民币70万元及利息计人民币80918.60元

    二、被告服饰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三、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评析】
   本案系借款保证合同纠纷,法院认定借款合同有效,保证人服饰公司应承担保证责任
,被告工贸公司的保证因所附条件未成就而不成立,是正确的。审理此案的关键点是看
原借款合同有没有展期(即延期)。根据原告与被告鞋业市场签订的保证借款合同的约定
,如借款人需要延期还款,必须在贷款到期前十五天向贷款人提出由保证人继续承诺保
证责任的书面延期申请,经贷款人审查同意后签订延期还款协议,以及《贷款通则》第
12条的规定:不能按期归还贷款的,借款人应当在贷款到期日之前,向贷款人申请贷款
展期,是否展期由贷款人决定,申请保证贷款、抵押贷款、质押贷款展期的,还应当由
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出具同意的书面约定,借款人未申请展期或申请展期未得到批
准,其贷款从到期次日起转入逾期贷款帐户。本案中,借款人在贷款到期日之前,并未
向贷款人书面申请展期,因而按《贷款通则》的有关规定,该笔贷款应从贷款到期次日
即1998年11月22日起转入逾期贷款帐户,而原告收到工贸公司的保证证明是在1998年11
月25日,且提出展期要求的是保证人而非借款人,此时已不存在展期的可能。即使农行
满足了工贸公司展期的要求,并办理了展期手续,也属违规操作,其展期也无效,更何
况本案中,农行根本未办理任何展期,其展期更无从谈起了。展期未成立,担保合同自
然也就未成立,故工贸公司不承担担保责任。又因原借款合同有效,其保证人服饰公司
当然要承担保证责任,对借款人该笔借款及其利息、罚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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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欲悲闻鬼叫,
                             我哭豺狼笑。
                               撒泪祭雄杰,
                                 扬眉剑出鞘。


※ 来源:·荔园晨风BBS站 bbs.szu.edu.cn·[FROM: 192.168.4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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