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园在线

荔园之美,在春之萌芽,在夏之绽放,在秋之收获,在冬之沉淀

[回到开始] [上一篇][下一篇]


发信人: huangke (最浅的白), 信区: CL
标  题: 山东首例“零口供”杀人犯被判极刑
发信站: 荔园晨风BBS站 (Fri Jan 11 21:42:52 2002), 转信

  2001年12月18日上午,寒风瑟瑟,一声正义的枪声在济宁市北郊响起。故意杀
人犯詹国平被执行枪决。此案作为济宁市首例“零口供”罪犯被判死刑的案件,向
社会上各色犯罪分子发出了斩钉截铁的警告:你有权对所犯罪行保持沉默,但是在
天衣无缝的证据面前,等待你的依然是法律公正的判决。踢球发现焚尸命案1999年
10月13日下午2时许,济宁市第三中学的操场上,一群孩子在秋日的阳光下兴致勃
勃地踢着足球,这时,不知谁用力过大把球踢到了学校南墙外面,刘兵、王峰等几
个同学急忙翻过院墙到墙外寻找。突然,他们发现脚下的草丛里仰卧着一具被烧焦
的尸体,尸体附近有一只白色塑料桶和一双黑色皮鞋。几人见状大骇,顾不得踢球
,迅速报了案。

  经查,死者名叫廉伟,52岁,济宁市某铸造厂厂长。刑侦人员在对现场进行勘
查和尸体检验之后,确认为他杀,死亡时间大约在10月12日晚10时许。

  案情就是命令,公安机关随即展开了缜密调查。

  死者钱财不翼而飞

  专案组干警多方走访了解到,死者廉伟虽然是一厂之长,但为人谦和,和厂里
工人的关系都很好。但是,廉伟的家庭却有不幸福的一面,妻子一直身体不好,赋
闲在家,儿子在外面工作,平时廉伟一般都在厂里。而且厂里发了工资和奖金,老
廉也一般随意放在办公室的抽屉里,很少往家拿。据厂里的工人张栋、李伟介绍,
廉厂长曾于1999年10月10日上午与张栋一道在银行兑换了面额为100元的1999年新
版人民币100张,总额10000元,其中有98张编号相连。回厂后,廉将钱锁在其办公
室抽屉里。当日下午,张栋还与廉兑换了12张新版人民币;11日上午,张栋和李伟
又分别与廉兑换了一张新版人民币。这样,廉伟抽屉里还应有86张新版人民币。应
受害者家人的要求,公安机关在证人陪同下,对廉伟办公室进行了搜查,结果没有
发现证人所说的新版人民币,且抽屉、铁柜等在搜查前锁具完好无损,没有任何被
撬盗迹象。

  嫌犯归案缄口不言

  经排查,该厂职工詹国平于案发当晚应在厂内值班,但其在晚7时至12时不知
去向,具有重大作案嫌疑。

  据齐鲁晚报报道,1999年10月18日下午,专案组干警在詹的住处,樱花园小区
54号楼地下贮藏室两个相扣的土缸中,当场搜出新版人民币54张。同时在济宁市中
区某单位工作的刘祥向专案组介绍,1999年10月13日早上5点多,詹国平敲开他的
门,拿出30张新版100元的人民币来还钱,后匆匆离去。

  办案人员发现,从詹国平家里搜出的54张新版人民币以及从刘祥处取回的新版
人民币和铸造厂工人张栋、李伟两人从死者处兑换的人民币均号码相连。

  专案组迅速将犯罪嫌疑人詹国平逮捕。

  詹国平,1965年3月生于济宁,1984年10月因犯盗窃罪被判有期徒刑12年,后
改判为8年,1991年9月刑满释放,在廉伟的厂里当工人。

  詹国平归案后,缄口不言,一时案件难有进展。公安人员针对詹国平的沉默开
始了更深入的取证,结果发现,在案发的当晚詹国平喊了两个“女友”——姜晓霞
和姜晓丽,和死者廉伟一起喝过酒。

  环环相扣铁证如山

  虽然詹国平对犯罪事实拒不供认,但一系列证人的证言记录了他作案前后的罪
恶轨迹——

  姜晓霞、姜晓丽:10月10日下午3点多,詹国平找到姜晓霞,让其联系一家饭
店请廉伟吃饭,因彼此都认识,姜便答应下来。詹又对姜说,如果在酒桌上能把廉
厂长灌醉,就给姜买一辆木兰摩托车。姜问什么时候吃饭,詹说就定在后天我值夜
班的时候吧(詹企图以此造成一个他没有作案时间的假象)。后姜晓霞担心自己酒
量喝不醉廉厂长,又提议让其二姐姜晓丽也参加,詹同意。12日晚7点多,三人陪
同廉伟在风雅酒家吃饭,到晚上9点的时候,廉伟已经喝得大醉。廉醉酒后,由詹
国平单独租车将其带走。

  次日上午,詹国平来到姜晓霞家,交给姜“酬谢费”990元,并让姜对头晚的
事保密。10月14日,詹国平又把姜晓霞叫到其岳母家,告诉姜,廉厂长死了,吃饭
的事,谁问也不能说。16日中午,詹国平又把姜晓霞喊到家中,与之订下了所谓的
“攻守同盟”。

  风雅酒家的经理李青:10月12日晚,姜晓丽、姜晓霞还有两个男的来吃饭,那
个年纪大的男子喝醉了,我在店外拦了一辆面的,由年轻的男子扶着年长的上车走
的,临走时,年轻的男子结账应付560元,给我600元也没让找钱,同时,他还把
10月11日姜氏姐妹请客花的500多块钱也一块付了,走时9点半左右。

  出租车司机刘华也证实,12日晚9点半左右,他从酒家拉过两男子。到三中附
近下车后,年轻的扶着年长的往南走了(南行200米,再往西200米就是案发现场)
,调查过程中,专案组干警让刘华对詹国平和廉伟的照片进行辨认,刘华说因为当
时年龄大的人喝得大醉,印象很深,并指认当时拉的正是这两人。

  廉伟的儿子廉国:12日晚9点刚过,廉国打父亲的手机,接通后,讲话的声音
不像父亲,而是另一个男子的声音,还对他说你爸喝醉了,停一会再打。公安机关
据此让廉国从电话里辨听几个嫌疑人的声音,廉国证实当晚和他通话的就是詹国平
的声音。电信局电脑记录亦显示出当晚9时12分的通话记录。

  证人孙文国:12日晚10时许,下晚班骑车回家,路经三中南墙外侧(即案发现
场)时,见有两个人,一个蹲着,另一个躺在地上。

  铸造厂工人张辉、杨永强:10月12日晚,我们几个都加班。晚6时许,詹国平
来值班,后就没见他。加完班后张辉就去廉厂长办公室的沙发上睡了,睡到半夜,
詹国平回来把张赶走了,张看表正好是13日凌晨零点。张出门时,见詹国平把廉厂
长办公室窗帘都拉上了,以前我们在这儿睡觉时,詹从未反对过,张心里猜想詹国
平可能晚上要喊个女的过去,也就没大在意。

  证人刘祥:10月13日凌晨5点,詹国平来还3000元欠账,全是新版的百元人民
币。随后,詹说他身上带了一万多元钱,是分厂私分的,现厂里正查着账,这两天
别跟他联系。

  济宁市区某加油站工人王艳、魏光明则通过照片辨认证实,10月10日下午,詹
国平来用塑料桶买过汽油,该证言所证实的塑料桶与案发现场提取的塑料桶相吻合
,油桶中亦有汽油的气味。

  1999年10月25日,詹国平在拘留所里自言自语:“这次完了,这次可完了!”
后对看押他的干警李建说:“你们放了我吧,我给你们3万元。”遭拒绝后,詹认
为对方嫌钱少,又提出给5万,仍被看押干警义正词严地拒绝了。

  连锁“再现”作案过程

  环环相扣的证据连锁,为办案人员“挖掘”出了詹国平故意杀人的罪恶过程:


  1999年10月10日,被害人廉伟以旧换新在银行兑换了100张百元面额的新版人
民币,放在其办公室抽屉内。詹国平得知此事后,顿生恶念,预谋图财害命,并准
备了作案用的绳子和汽油。10日下午3点,詹找到济宁某商场职工姜晓霞,让其联
系一家饭店请廉伟吃饭,并要求姜把廉伟灌醉。12日晚,詹国平、廉伟、姜晓霞及
姜晓丽来到风雅酒家吃饭,席间,詹和姜氏姐妹对廉频频劝酒,致廉喝下一斤多白
酒后大醉。9点30分左右,詹国平搭乘出租车将廉伟带至事先踩好点的三中南墙外
侧,对廉采取暴力殴打、勒颈方式致其死亡后,用事先准备好的汽油进行焚尸。而
后,詹国平拿着廉的钥匙于凌晨零时许溜回厂内从廉伟办公室将钱盗走。

  2000年4月7日,公安机关根据詹国平负隅顽抗拒不认罪的情况,决定对其进行
测谎测试,詹国平拒绝测验。

  “零口供”照判极刑

  证据是确凿的。尽管詹国平拒不供认其犯罪事实,其辩护人也提出了详尽的辩
护意见,但证据之下均不能自圆其说。

  “你有权保持沉默,你所说的一切将作为呈堂证供。”这是国外警察对被捕的
犯罪嫌疑人必须交待的一项权利。而对于企图逃避法律制裁的被告人来说,保持沉
默便成为他们对抗司法机关的惯用伎俩。他们笃信“只要不开口,神仙难下手”。
果真如此吗?

  2001年7月3日,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座无虚席,神圣的国徽下,是
正义对邪恶的审判。

  面对詹国平的百般抵赖,合议庭认为,本案虽无直接证据证实被告人詹国平因
图财而杀害了廉伟,但间接证据所指向的就是詹国平作案。且间接证据环环相扣,
形成一个完整的证据链,并具有排他性,证实詹国平既有作案时间,又有作案动机
。被告人的无罪辩护,不能自圆其说、无证据证实,其辩护人又提供不出任何证据
证明詹国平没有杀人作案,本着重证据、不轻信口供的原则,合议庭对被告人的辩
解和辩护人的意见不予采纳。被告人詹国平犯故意杀人罪,依法判处死刑,剥夺政
治权利终身。

  宣判后,拒不认罪的詹国平作垂死挣扎,提出上诉。2001年12月初,经山东省
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对詹犯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
欢迎来到http://192.168.47.34 校园互动欢迎你!
·········坚定的信念必将换来成功的喜悦··········
TOP & POP & IN & HOT http://192.168.47.34

※ 来源:·荔园晨风BBS站 bbs.szu.edu.cn·[FROM: 192.168.44.1]


[回到开始] [上一篇][下一篇]

荔园在线首页 友情链接:深圳大学 深大招生 荔园晨风BBS S-Term软件 网络书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