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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szukobe (原来她只是喜欢我,不是爱我!), 信区: CL
标  题: 江苏省溧水县“廉政”公安局长不干净
发信站: BBS 荔园晨风站 (Tue Apr  3 14:44:08 2001), 转信

“王国华给抓起来啦!”从去年7月20日始,一条爆炸性的消息在江苏省溧水县县城
以最快的速度传递开了。

    廉洁的形象

    平时都是他抓别人,现在怎么自己被抓起来了呢?

    今年55岁的王国华于1990年5月从部队转业到地方,被分配到溧水县公安局工
作。同年6月,被任命为县公安局副局长。1994年11月,他成了溧水县公安局局长
。2000年年初,王国华调任县人大常委会法律工作委员会主任。

    在人们的印象中,王国华从不抽烟、喝酒,也不跳舞、打麻将,周围的人也从
没见他穿过一件像样的西服。摆地摊的妇女说:“王局长身上的衬衫,还是花10元
钱在我这里买的呢。”用王国华自己的话说,他们家里吃早饭,他老婆连烧饼、油
条都舍不得买。有朋友问他吃不饱怎么办?他十分轻松地回答道:“再来一碗嘛。


    王国华在生活上的简朴是有目共睹;但就在这简朴生活的背后都藏了些什么?


    2万元去了哪儿?

    在溧水有一种说法,该县分为南北两片,有一个体老板徐某的本事十分了得,
他被人背地里称为“南片政委”。因为他跟王国华的关系非同一般。溧水县有的公
安干警要换个地方、动动位置,只要徐某到王国华处通融一下就能解决问题。“一
个体户老板在酒桌上狂称:‘我能让一个堂堂的公安局长在什么时间什么地点出现
,那他就必须在什么时间什么地点出现’,你说那个公安局长没问题吗?”在采访
中,溧水县检察院检察长张三青这样对记者说。

    2000年6月份,溧水县国税局与该县公安局驻国税稽查室的同志,在前往该县
云鹤建筑安装公司调查时发现,该公司有一张业务费为12万元的白条。在询问中,该公司负
责人陈某说出了其中10万元的去处,对剩下
的2万元却避而不谈。不谈是不行的,在追问中陈某道出了2万元的下落:1996年
10月,时任溧水县公安局局长王国华的老家房屋因遭洪水需要翻修,王局长找到当
时正为县公安局承建培训中心工程的云鹤建安公司经理陈某,让其安排翻建房屋,
应付给该公司的2万元,施工完毕后王国华却分文未付。为今后“保险”,王国华
还让该公司开出收据,作为已付款结账的依据。

    办案人员感到这一情况的分量,在向国税局领导汇报后,即向县纪委作了汇报
。溧水县有关领导和检察院的领导很快坐到了一起。在综合分析了王国华的种种情
况后,检察机关决定立案侦查。

   搜出50多万元存单

    王国华不是一般人,这从和检察机关一交上“火”就显现了出来。有着10余年
公安经历的王国华一开始并没把检察官放在眼里,脸上也没显出有任何惊慌的神色
。几个回合下来,王国华仍然坚持自己是清白的。

    也许是王国华自己也没意识到问题出在哪里,他的态度始终强硬。为了打掉他
的“傲气”,检察官向其抛出了“绣球”,一经点拨,王国华很快意识到,为老母
翻建住房未付款的事情再也瞒不过去了,不如说了。但再往下,王国华则再也不说
了。

    对检察官而言,这一重要证据的取得,足以让他们高兴不已。检察长张三青在
得知这一情况后,会同院里其他领导和反贪局领导研究后作出决定:对王国华住处
依法进行搜查。

    “搜查王国华住处是冒有风险的,一旦搜查失败,问题会比较麻烦。”张三青
检察长对记者说出了当时的顾虑。但事实上搜查工作取得了意想不到的成绩:从王
国华家大衣柜里、不起眼的旧鞋里,搜出的存单总额达50余万元,以及大量的名烟
、名酒和其他物品,其巨额财产与收入显然不相符。

    再次提审王国华,没想到他仍然负隅顽抗。问多了,他倒不耐烦了:“你们不
要再问我了,以前我们公安局办案,局长最多只陪一个晚上。你们两位局长就不要
浪费时间了,先把我送进看守所,凭证据定我的罪好了。”面对王国华如此强硬的
态度,检察官一次次地对其进行政策、法律教育,而王国华则满不在乎地说:“这
些话,平时都是我跟别人讲的,你们不要再费口舌了。”

    亲属的交代

    王国华的话提醒了检察官,侦查人员将突破口选在了其亲属身上。很快,王国华的老婆
俞芳、表弟李志祥(另案处理)及相关的行贿人一个个被
“请”进了检察院。王国华的老婆是仅有小学文化的退休工人,贪婪的她在自家被
搜查后,已是惶惶不可终日,在机智的检察官面前,她哪里是对手,三下五除二,
她彻底交代了自己与丈夫收受巨额贿赂的犯罪事实。

    真是知夫莫如妻,事情讲得是如此精确,证据是那样不可动摇,王国华的心理
防线开始动摇,虚汗顺着脸颊慢慢淌下……

    1996年初,溧水县公安局办公楼由某公司承建,1997年、1998年、1999年春节
,王国华夫妇三次收受该公司贿赂人民币5万元。

        1996年,王国华与个体户齐某合伙购买土地并由齐某负责承建了每户建筑面积
466.5平方米的三层楼房,房屋建成后由另一个体户刘某为王家做粉刷、水磨石等
工程。漂亮的小洋楼建成了,王国华深知不花钱是不行的。于是,齐某打出了一张
6万元的建房款收条、刘某打出了三张共计4.1万元的收条,实际两人是一分钱没收
到。

    1998年至1999年,王国华安排其表弟无资证、无营业执照的个体装潢队,先后
到公安局食堂、派出所及交警队等下属单位承接装潢业务,业务量达170余万元。
其表弟深知其中的奥秘,他不能装着没事—样,1999年春节前,他将一张6万元存
单送到王家,春节后,他又奉上了1万元现金。另外,王家搞装潢,其表弟付出费
用5.7万多元,而王仅支付给他3万元……

    王国华爱财,达到了一种很高的“境界”。基层单位民警的提职、股、所长之
间的调动,都成了王国华敛财的好机会。有位派出所所长曾经这样说:“我自己每
月只拿1000元的工资,哪有钱送他,陪他出去玩。只好动用所里的钱,或到辖区的
厂、公司去报销。”一次有一位所长陪王国华、俞芳到南京转了一圈,王夫妇“看
中”了一台彩电和其他生活用品,派出所长口袋里则多了一堆发票,价值一万多元


    “我今天到这一步,完全是忘乎所以所致。”王国华自己概括的“忘乎所以”
给他们夫妇俩的劣迹下了很好的注解。今年1月18日,溧水县法院对王国华夫妇受
贿案作出一审判决:王国华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俞芳犯受贿罪,判处
有期徒刑十年,追缴两被告人受贿款人民币34.7万余元,另外没收两被告人楼房一幢。

    假的真不了

    □长 弓

    在人们眼中,王国华从不抽烟、喝酒,也不跳舞、打麻将,甚至没见他穿过一
件像样的西服。摆地摊的妇女在说“王局长身上的衬衫还是花10元钱在我这里买的
呢”这句话时,心中一定是充满着敬意。

    王国华精心设计的“简朴”形象确实感动了一些人,但他没想到的是,自己精
心设计的形象居然如此脆弱,连十多年的公安工作经验也帮不了他的忙。其实个中
原因很简单:内心深处的那个王国华拥有的并不是“简朴”的本性。所以,王国华
可能一时瞒得过众人的眼睛,但不可能永远逃脱得了法律的制裁,因为是假的终归
要败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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