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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经济人与道德的底线
发信站: 荔园晨风BBS站 (Fri Apr  5 16:05:02 2002), 转信

“经济人”与道德的底线

南方周末    2002-03-28 11:32:17



  ■学者视点
  □秦晖

  ■“经济人预设”不但不是对性善的价值否定,而且即使是在事
实判断的意义上,这一预设与那种“人对于人是狼”的说法也全然不
同。道理很简单:人们没有见到狼群中存在市场,更不能设想狼与羊
进行交易。
    ■“经济人预设”假定人是合理自利的,即他们不会抢劫,也不
愿被抢,每个人都有捍卫自己合法利益的权利和能力。于是经济学只
能预设交易,不能预设慈善,也不能预设抢劫。

  中国要搞市场经济,这应当说已经在很大程度上成为社会共识了。
而市场经济的理念是以所谓“经济人的理性”为逻辑预设的。但有一
种流行的看法认为:这种预设就是所谓“性恶论”,它属于“西方文
化”,它把人都看成坏蛋,而且“鼓吹自私自利”。假如真是如此,
以这种预设为基础的市场经济就不仅与所谓“东方文化”对立,与任
何道德理想对立,甚至也不是“初级”阶段所能允许的了———不是
说“人之初”性本善嘛。
  其实恰恰相反,“经济人预设”不但不是对性善的价值否定,而
且即使是在事实判断的意义上,这一预设与那种“人对于人是狼”的
说法也全然不同。道理很简单:人们没有见到狼群中存在市场,更不
能设想狼与羊进行交易。相反,在弱肉强食的兽群中倒真是可以看到
“强者分配一切”(从食物直到配偶)的。因此毫不奇怪,在中外思
想史上,倒是极端“反市场”的某些流派,如最强调“强国弱民”、
“重农抑商”的中国传统法家才主张(或者口头上虽不说而其实非常
相信)人性皆恶:“夫以妻之近及子之亲而犹不可信,则其余无可信
者矣”(《韩非子》),因而除了“法、术、势”之类厚黑功夫,法
家是什么也不信的。不久前在活报剧《切·格瓦拉》中,编剧安排几
个女性“美帝国主义者”高声怪叫“人不为己天诛地灭”以显示“西
方性恶论”之丑恶。滑稽的是,这话偏偏是一句纯粹的中国古代名言,
流行于国人尚不知“西学”为何物的时代。而所谓“西方的”性恶论,
即使在“人对于人是狼”那样极端的表述中,也只是在作事实判断,
决不至于在价值意义上对“不为己”者作出“天诛地灭”的诅咒。
  “经济人预设”也许可以说是人性局限论,但却不能说是“性恶
论”。否则提出“看不见的手”之说的亚当·斯密怎么会用比写《原
富》更多的精力去写《道德情操论》,“不找市长找市场”的西方人
怎么不去崇拜“赵公元帅”,更不崇拜为30个银币出卖耶稣的犹大,
而要崇拜为救人类不惜自己被钉上十字架的耶稣?
  其实,“经济人预设”在价值判断上当然不是反对行善、利他,
在事实判断上也不是怀疑人会有善心或利他之心;说穿了,它只不过
是基于一个谁都明白的常识,即一个人做点好事并不难,难的是一辈
子做好事,不做坏事。既然如此,人们在考虑制度安排的出发点时当
然就只能从人有可能为恶的低调假设着眼,而不能把制度安排建立在
圣人永善的高调假设上。所谓“预设”不是经验判断,而是逻辑判断,
不是说人只能如此,而是说你无法禁止人如此,因而也就不能排除人
如此的可能。所谓“先小人后君子”(这也是绝无“西化”色彩的中
华名言)就是这个意思。因此再高尚的人,他的权力也要受制约,再
平庸的人,他的权利也要有保障;政治上的宪政民主,经济上的“经
济人”预设,都是由此出发的。
  “先小人后君子”当然不是否认人可以为君子,更不是怂恿人们
去做小人。恰恰相反,“先小人后君子”是为了消灭伪君子、真小人,
以便成就更多的真君子。即使镜花缘式的君子国未必能够建成,这样
的安排也会使小人受到制约而君子受到鼓励。“先小人后君子”是要
消灭那种“使天下人不得自私,不得自利,以我之大私为天下之大公”
(黄宗羲语)的“家天下”祸患,而增加“天下为公”的可能。即使
主观上难以保证人人为公,至少这种安排可能促使人客观为公。换言
之,人性局限预设是立足于公认常识的一种底线设置或曰低调预期,
以此为基础的制度安排能够杜绝人性越过底线落入恶的深渊,但这种
底线是向上开放的:人们不知道它是否能猛烈推动人性向善的提升,
但至少它决不会妨碍这种提升。更简单点说,以“经济人预设”为基
础的安排可以禁止抢劫,但决不会妨碍慈善。
  总之,关于“经济人理性”的预设并不是断定人必定自私而不可
能利他(因此不能用某个或许多利他的事例来证伪这种预设),更不
是鼓吹人们应当自私自利(因此不能用关于自利心如何可恶之类的价
值判断来否定这种预设)。这种预设只是相信没有什么能保证人人无
私,也没有什么能保证某个人事事无私,因此制度安排的出发点只能
是:你如果无私、利他、行慈善,当然再好不过;假使你出于利己之
心,这种安排也可以使你的行为实际上有利于、而不是有害于社会总
福利。显然,这样一种安排就是市场经济。
  问题在于,这样一种预设必须是逻辑上一贯的:它不能对一些人
作经济人预设,而对另一些人作“道德人预设”。“经济人预设”假
定人是合理自利的,即他们不会抢劫,也不愿被抢,每个人都有捍卫
自己合法利益的权利和能力。于是经济学只能预设交易,不能预设慈
善,也不能预设抢劫,尽管现实生活中慈善与抢劫都可能发生,然而
这两者都不应当成为制度的基础。
  可是如今我们有些论者总是在假定“转轨经济”中的一些人具有
经济人理性的同时,把更多的人们设想成豁达的无私者,既不知道也
无能力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前一时期有则一度流行的“公益广告”
说,“看成败,人生豪迈,只不过是从头再来”,就是这种思维方式
的典型。这个广告明言是针对下岗者和其他弱势群体的。然而这样的
“豪迈人”如果作为高调道德宣传,它就不应只面向弱势阶层;如果
作为现实安排的预设,那就与“经济人预设”相反,它假设弱者是不
在乎自己的利益的,即使被迫无奈损失了一切,也“只不过是从头再
来”耳。
  而从经济人预设出发,就应当承认一切人在改革中都有保住自己
的既得利益并力图得到更多的倾向。权贵如此,平民也如此。我们不
能只对前者运用“经济人预设”,承认只能满足其利益来换取其放弃
特权,而对后者却运用“豪迈人预设”,设想他们可以为转轨作出重
大牺牲而无怨无尤。这样的“双重预设”不仅在道德上不可接受,而
且在逻辑上我们也不能回避这两种预设的冲突!人如果真的可以被期
望“豪迈”到如此地步,还有必要(或者说有可能)搞什么市场经济
吗?
  (作者单位:清华大学历史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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