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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zaxiny (暂无昵称), 信区: CMCE
标  题: 关于确定学生食堂补贴和经济困难学生补助名单的通知(校内公文通
发信站: 荔园晨风BBS站 (Tue Dec 18 13:39:56 2007), 站内

【 以下文字转载自 Student 讨论区 】
发信人: hongcha (午后红茶), 信区: Student
标  题: 关于确定学生食堂补贴和经济困难学生补助名单的通知(校内公文通)
发信站: 荔园晨风BBS站 (Tue Dec 18 12:36:51 2007), 站内

关于确定学生食堂补贴和经济困难学生补助名单的通知
学生处·2007-12-18 11:56:00

各学院、研究生部:

目前,我校接到市财政局、市教育局联合发文的《关于下达市本级大中专院校食堂补贴和大
中专院校中小学校困难学生补助经费的通知》(深财行[2007]149号),通知下达我校临时
补贴专项经费共3,172,200元,专门用于学生食堂饭菜价格补贴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
贴。根据文件要求,现确定两项补助金的学生名单。

一、学生食堂补贴

1.      发放对象:在校全日制学生

2.      标准:每生120元

3.      名单的确定(目前正在进行):

(1)学生处将教务处提供的全校本科生学生名单发至各学院,由各学院核实本院目前在校
学生名单。

(2)研究生部核实在校硕士、博士生名单。

4. 程序:

 各学院、研究生部将在校学生名单确认后报学生处,学生处汇总后一次性发放。

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贴

1. 发放对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 标准:每生120元

3. 名额分配:按本学年度各学院经济困难学生人数下拨学院,同时学校预留部分机动名额
,剩余名额按学生人数比例下拨各学院。各学院根据评选的实际情况,可向学校申请追加或
退回名额。

4. 评选程序:

(1)学院在评选过程中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本院学生家庭经济状况,严
格审查获补助学生资格,确定拟获补助学生名单,并进行公示;

(2)学院拟获补助学生名单汇总表须由学院院长/党委书记签字盖章后报学生处;

(3)学生处汇总全校拟获补助名单、发放补助金。

5. 时间要求:

(1)各学院如需追加或退回名额,请与12月20日下午4:00前书面提出。

(2)请各学院务必于12月24日(周一)下午15:00前将本院确认的补助报学生处学生助学管
理中心(办公楼620-10)。

三、要求:

在确认上述两项补贴经费发放名单过程中,要加大宣传力度,让广大学生感受到党和政府的
关怀和温暖。





学生工作处

二○○七年十二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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