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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QQQ (雨), 信区: NORC
标  题: 建议大家联合拒交未先声明的高价电费!
发信站: 荔园晨风BBS站 (Sun Jul  1 23:26:45 2001), 转信


  请问那位杜撰出1.5元/度电的收电人,师院那一条规定了宿舍用电要罚三倍??

如果你哪天出门坐公车到目的地被宰三倍价钱;到饭堂就餐打好饭菜服务员突然
受你三倍的菜价;你的房东突然通知你这月的房租是上月三倍,你是否感到吃惊,

觉得愤怒,是否感到朗朗乾坤突然冒出如此之多的奸商??!!
    如果〈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也象你这样先斩后奏,那全国民众不都要犯法?

你在全师院学生都不知道用电超支要罚三倍,这与社会上人人唾弃、人人痛恶的
奸商有何异???是可为,孰不可为?难道你就没一点法制观念,不知到一条规定

出笼要事先声明?难道师院的学生都是羔羊,任谁宰割?学生还是消费者啊,那经
得起
你如此宰割?全师院的学生眼不花,水电超支收费表上并没有任何公章,更没有
师院公章,相信师院领导是通情达理的,不会对学生作如此高价收费规定,他们
理解学生都是纯消费者,难以接受如此罚金,也不稀罕学生的区区罚金。
   希望师院兄弟姐妹都站起来,一同抵抗如此无理、荒唐的收费!!!如果师院

每间宿舍都象我们宿舍一样都交四百多的罚金,那师院学生可要养大硕鼠喽!!
   抗议!
   抗议!
   抗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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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荔园晨风BBS站 bbs.szu.edu.cn·[FROM: 192.168.36.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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