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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hya (涛声依旧…), 信区: NORC
标  题: 关于举办“第五届推广普通话朗诵比赛”的通知
发信站: 荔园晨风BBS站 (Fri Sep 27 16:19:23 2002) , 站内信件



师院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推广普通话宣传周领导小组《关于开展第三届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的指示精神,今年9月16日至22日为第三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由我院举办、其中,与

配套的“金秋诗歌散文普通话朗诵比赛” 活动将定于10月23日(星期三)由中文教育系具体

办,院团委和院综合教育处协办。现将有关比赛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要求及评比方法:
1、各系必须在广泛宣传发动的基础上让各年级学生积极参与;
2、“朗诵比赛”的评选活动由系内评选和院内评选两部分组成;
3、由各系活动的选拔优异的同学参加全院的比赛(表演专业除外),
名额不超过本系学生的2%;
4、朗诵时间:3—5分钟/人。
二、内容:
1、要求抒发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积极进取、蓬勃向上的主题;
2、诗歌或散文等文体不限,以本人作品为佳;
三、奖励办法
1)建议各系对系内“朗诵比赛”的活动进行奖励,经费由系学生经费开支;
2)院级“朗诵比赛” 奖项: 设一等奖1名(奖金300元),二等奖2名(奖金200元),
三等奖4名(奖金100元),纪念奖若干及以系为单位的“最佳组织奖” 1名、由学院进行奖励

3)由深圳市有关专家和本院各系的有关教师当场评分,并为优胜者当场颁发奖品和证书。

四、实施说明:
   1、9月16日至22日为第三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9月23日至10月16日期间各系开展
  “金秋朗诵比赛”的活动;
   2、各系请于10月17-18日将本系侯选人报中文系503办公室、陈老师。
  比赛时间:10月23日下午2:30——5:00
  比赛地点:师院教学楼阶梯教室 中201
      希望各系同学积极参与,踊跃报名。



                              中文教育系
              深圳大学师范学院  团 委
                              综合教育处
                     二○○二年九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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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荔园晨风BBS站WWW bbs.szu.edu.cn. [FROM: 192.168.24.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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