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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ababa (请逐项修改), 信区: NORC
标  题: 通过认证就能当教师 福建面向社会受理资格申请
发信站: 荔园晨风BBS站 (Sat Apr 13 08:34:42 2002), 转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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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4月13日03:39  中国青年报


  本报讯(记者陈强)福建省近日将首次向社会人员开放教师资格的认定申请。


  按福建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凡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非师范类教育专业毕业人
员需提交教育学、心理学课程的结业证书,48岁以下人员还需提交二级乙等以上的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教育学、心理学培训实行考教分离,社会人员可不必经
过培训,直接报名参加统一结业考试。

  据介绍,教师资格制度是国家实行的一种法定的职业许可制度。只有持有全国
通用的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才能被教育行政部门依法批准举办的各级各类学校和
其他教育机构聘任为教师。根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和《〈教师资格条
例〉实施办法》规定,教师资格包括以下四个方面:中国公民身份、思想品德条件
、学历条件、教育教学能力条件。申请人一般应向户籍所在地的教育行政部门教师
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将通过面试、试讲、考试考核等方式考
察申请人的教育教学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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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假作相思泪两行

※ 来源:·荔园晨风BBS站 bbs.szu.edu.cn·[FROM: 192.168.35.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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