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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eyefeng (年轻的辉格党人), 信区: Postgraduate
标  题: Re: 从学校保安打小偷说起(转载)
发信站: 荔园晨风BBS站 (2005年06月25日16:05:14 星期六), 站内信件

从理性的角度来讲,我真的非常赞同你的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
如果我们想生活在一个安全的社会,一个和谐与自由的社会,公共权力一定是受到严格
限制的。公共权力尊重和保护每一个公民的基本人权,严格按照司法程序办事。这是法
治社会的起码要求,也是公民基本人权的最低保障底线。我个人也非常乐意生活在这样
一种法治的社会中。

反观中国,我们没有民法的传统,我们的历史上只有刑法,并没有罗马法留给欧洲人那
么丰厚的私法历史遗产。我们的公共权力不过是为了统治的方便和效率,抓到一个犯罪
嫌疑人(这种说法本身就带有歧视公民权利的成分),先不问青红皂白,先打了再说。
这是我们国家的基本现实和情况。

这种现象带来的后果就形成了我们的司法文化或者说政治文化典型就是“有罪推定”,
这就使得除了掌握公共权力之外的任何一个人的基本人权都没有保证。我们的民众在心
理上都有一种做法官的心态,他们缺乏的是现代国家的法治意识,头脑中弥漫的是帝制
官僚国家的清官意识,事实上,这种想法是相当危险的。

从事实来看,短时期内,公共权力的“有罪推定”和普通民众的“争做法官”的心态是
不太可能消除的。

反观另外一个事实,我国法律对小偷的惩罚非常小,够不上威慑的力量。这就使得小偷
小摸的现象成为普遍现象。一方面,对这种犯罪的惩罚力度不够,另一方面,民众对小
偷的愤恨无处发泄,加上“争做法官”的心态的作用,为“打小偷”现象而叫好的事情
在我国就是普遍现象了。

我不赞成在没有基本的对公共权力的限制和正当的法律程序的前提下,增加公共权力的
惩罚力度,这样的结构就是普通民众的基本人权更加得不到保证。一个可能的办法可能
就是增强普通人的法治意识,宣传权力可能带来的可怕后果,而不是对公共权力百分之
百地相信!而我的这种想法,在中国能够实现的可能性极低。所以,我自己也困惑。

【 在 eyefeng (年轻的辉格党人) 的大作中提到: 】
: 【 以下文字转载自 Student 讨论区 】
: 发信人: youlong (游龙), 信区: Student
: 标  题: 从学校保安打小偷说起
: 发信站: 荔园晨风BBS站 (2005年06月25日15:27:02 星期六), 站内信件
:  今天听舍友说看见一件大快人心的一幕:"学校保安抓了一个小偷,然后三个保安围着
: 小偷狠狠地打了一顿."另一个舍友听了也说打的好.当我指出这种行为是不合法的时候
: .他们却不以为然笑了.这认我感到很悲哀,这代表着大部分当代大学生的法津意识,人
: 权意识是多么的单薄,而他们两个人还是代表思想先进的共产党员.我一直以为我们当代
: 大学生是中国的希望,但是我现在发觉我错了.大学生党员都如此,中国什么时候才能成
: 为一个依法执法的国家?这是中国教育之悲,更是中国之悲.
: .................(以下省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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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辉格党人:一个思想上的自我放逐者,努力地寻找着属于自己的精神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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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荔园晨风BBS站 bbs.szu.edu.cn·[FROM: 192.168.8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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