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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pettor (雪候鸟), 信区: Student
标  题: [合集]公理何在?
发信站: 荔园晨风BBS站 (2004年11月25日23:37:23 星期四), 站内信件

☆   1  ──────────── 我是分割线 ─────────────────☆
发信人: LYQQ (lovyLYQQ), 信区: Student
标  题: 公理何在?
时  间: 2004年11月20日10:10:26 星期六

http://news.qq.com/a/20041119/000186.htm



☆   2  ──────────── 我是分割线 ─────────────────☆
发信人: BBZ (bbz), 信区: Student
标  题: Re: 公理何在?
时  间: 2004年11月20日10:41:36 星期六

我哥哥养了只猫.养了十二年.
猫死的时候他一个星期没吃饭,
还给猫造了做坟.
至今每两年回去看一次.

你们有没有考虑过狗主人的感受?
一边是相伴以久已经融入家庭成为家庭一员的宠物.
一边是一个muderer.
下跪又能代表什么?
表达向死去的宠物的歉意.

如果你们可以不将别人家的一只狗放在心上.
人家为何要将你摆在正处?



☆   3  ──────────── 我是分割线 ─────────────────☆
发信人: pandaler (比老饼还老的饼……), 信区: Student
标  题: Re: 公理何在?
时  间: 2004年11月20日10:46:27 星期六


问题是,你不能把你对你的狗的感情强加在别人身上,别人对你的狗可是没感情d

我哥哥养了只猫.养了十二年.
猫死的时候他一个星期没吃饭,
还给猫造了做坟.
至今每两年回去看一次.

你们有没有考虑过狗主人的感受?
一边是相伴以久已经融入家庭成为家庭一员的宠物.
一边是一个muderer.
下跪又能代表什么?
表达向死去的宠物的歉意.

如果你们可以不将别人家的一只狗放在心上.
人家为何要将你摆在正处?



☆   4  ──────────── 我是分割线 ─────────────────☆
发信人: BBZ (bbz), 信区: Student
标  题: Re: 公理何在?
时  间: 2004年11月20日10:50:12 星期六

是.那狗主人对muderer就有感情吗?
法律有禁止人向狗下跪吗?
那还有什么讨论的必要?



☆   5  ──────────── 我是分割线 ─────────────────☆
发信人: kylezhang (友个人), 信区: Student
标  题: Re: 公理何在?
时  间: 2004年11月20日10:53:59 星期六

法律有说人要向狗下跪吗?
狗永远是狗,不管他是你的家庭成员也好或者其他
但在法律上它永远都是一只狗!那狗的主人罢明是
欺人太甚!



☆   6  ──────────── 我是分割线 ─────────────────☆
发信人: BBZ (bbz), 信区: Student
标  题: Re: 公理何在?
时  间: 2004年11月20日10:55:17 星期六

法律有说允许你吃饭吗?
凡是法律没禁止的东西都是默认允许的.
补充下基本法律知识再来回帖吧.



☆   7  ──────────── 我是分割线 ─────────────────☆
发信人: kylezhang (友个人), 信区: Student
标  题: Re: 公理何在?
时  间: 2004年11月20日11:02:47 星期六

先不谈法律,这个问题是法律专家的事
但是狗的主人当街殴打,还胁迫的哥向狗下跪,这就应该
得到惩罚,若有人认为狗的主人有理,那起不是打人不但没罪
还能拿到1000圆的赔偿?



☆   8  ──────────── 我是分割线 ─────────────────☆
发信人: BBZ (bbz), 信区: Student
标  题: Re: 公理何在?
时  间: 2004年11月20日11:10:31 星期六

第一.凡事要看两个方面.不要听信别人的一面之词,尤其是在新闻道德素质严重下降的
     中国.
第二,胁迫与被胁迫是一种搏yi过程,打人不一定违法.平时街上的pk多了去了.但你给别人
     造成财物(如果把狗当狗看)或者精神(把狗当伴侣看)上的损失.是否应当有所赔偿?
     如果连这个都转不过弯来.那就没有必要谈下去了.小偷偷了你的东西给你造成损失,
     你当街pk.谁赔谁?



☆   9  ──────────── 我是分割线 ─────────────────☆
发信人: kide (one head fog water), 信区: Student
标  题: Re: 公理何在?
时  间: 2004年11月20日11:13:39 星期六




☆  10  ──────────── 我是分割线 ─────────────────☆
发信人: kylezhang (友个人), 信区: Student
标  题: Re: 公理何在?
时  间: 2004年11月20日11:19:10 星期六

这个能和小偷的事向比吗??
第一,的哥是撞了狗,但是他若为狗付医疗费,那主人可以打人吗?
        还可以胁迫他下跪吗?
第二,按你说的,这样的博yi起不是像无政府状态?那社会道义还要来干吗?



☆  11  ──────────── 我是分割线 ─────────────────☆
发信人: BBZ (bbz), 信区: Student
标  题: Re: 公理何在?
时  间: 2004年11月20日11:22:23 星期六

第一.如果付了医药费与保养费.主人不一定会打人.很遗憾,尽管记者是很偏袒车主,报道上
    还是没有提及.所以可以推论的哥没有赔.
第二.你讲的所谓的社会道义在哪?他的标准是什么?



☆  12  ──────────── 我是分割线 ─────────────────☆
发信人: kylezhang (友个人), 信区: Student
标  题: Re: 公理何在?
时  间: 2004年11月20日11:29:40 星期六

你怎么就知道主人不一定会打人?很遗憾的是,现在那些人有时候就是霸道!
所以,弱势群体应该得到保护!这就是道义,在你的心中!


☆  13  ──────────── 我是分割线 ─────────────────☆
发信人: BBZ (bbz), 信区: Student
标  题: Re: 公理何在?
时  间: 2004年11月20日11:31:08 星期六

弱势群体是应该保护.
但不是不论是非一概而言.

少数民族是该保护吧?
你看下现在街上乱成什么样了.



☆  14  ──────────── 我是分割线 ─────────────────☆
发信人: gerald (发呆中....), 信区: Student
标  题: Re: 公理何在?
时  间: 2004年11月20日11:38:01 星期六

有人挖坑,跳一个.


☆  15  ──────────── 我是分割线 ─────────────────☆
发信人: lulubobo ((笨笨~)), 信区: Student
标  题: Re: 公理何在?
时  间: 2004年11月20日12:02:12 星期六

很明显是双赔
的哥撞到狗,根据过错责任原则他应该赔偿狗主人的损失
而的哥同时也可以提起要狗主人赔偿其人格权受到的伤害的损失
否则的话就显失公平了



☆  16  ──────────── 我是分割线 ─────────────────☆
发信人: ffigo (毕业之前抱抱你), 信区: Student
标  题: Re: 公理何在?
时  间: 2004年11月20日12:19:42 星期六

居然有这种人!!!!!!!!




☆  17  ──────────── 我是分割线 ─────────────────☆
发信人: pingping (平平), 信区: Student
标  题: Re: 公理何在?
时  间: 2004年11月20日12:21:25 星期六


强烈顶下!




☆  18  ──────────── 我是分割线 ─────────────────☆
发信人: ffigo (毕业之前抱抱你), 信区: Student
标  题: Re: 公理何在?
时  间: 2004年11月20日12:21:53 星期六

照你这样说

如果是你撞到了哪只狗

你应该很高兴地去跟狗下跪吧




☆  19  ──────────── 我是分割线 ─────────────────☆
发信人: Paulbeyond (好草不吃回头马), 信区: Student
标  题: Re: 公理何在?
时  间: 2004年11月20日12:23:25 星期六

按他的观点我想是这样的!




☆  20  ──────────── 我是分割线 ─────────────────☆
发信人: pingping (平平), 信区: Student
标  题: Re: 公理何在?
时  间: 2004年11月20日12:26:06 星期六


对啊!我觉得这根本是不小心的,和小偷偷东西根本不能放一起比!
   虽然他们没钱,但他们一样和我们有做人的尊严!




☆  21  ──────────── 我是分割线 ─────────────────☆
发信人: ffigo (毕业之前抱抱你), 信区: Student
标  题: Re: 公理何在?
时  间: 2004年11月20日12:38:26 星期六

说法律是吧~

公序良俗是民法的基本原则之一

的哥撞了狗,从民法上讲,他应该像狗的主人道歉或者赔偿

但不是像狗道歉,因为狗不是民事主体,更不用说民事赔偿了

当然更不用说违反公序良俗的下跪了!!!




☆  22  ──────────── 我是分割线 ─────────────────☆
发信人: ffigo (毕业之前抱抱你), 信区: Student
标  题: Re: 公理何在?
时  间: 2004年11月20日12:40:47 星期六

bc!

新闻道德素质下降?谁主张谁举证,举出例子来啊

我们不听新闻的,难道听你的?




☆  23  ──────────── 我是分割线 ─────────────────☆
发信人: lulubobo ((笨笨~)), 信区: Student
标  题: Re: 公理何在?
时  间: 2004年11月20日13:15:47 星期六

强烈地顶一下
不要让他扭曲了法律



☆  24  ──────────── 我是分割线 ─────────────────☆
发信人: ljppp (平), 信区: Student
标  题: Re: 公理何在?
时  间: 2004年11月20日13:23:06 星期六

不知道你是以什么思维来思考这件事的
第一,你说什么凡事要看两个方面,说什么新闻道德素质严重下降,现在在这里是就事论
事,和你所说的没什么必然的联系。难道你这个都不懂?
第二,说什么胁迫与被胁迫是一种搏yi过程,打人不一定违法。法律我知道的不多,但是至
少我知道除了正当防卫,打人应当都是违法的。
平时街上的pk多了去了.但你给别人造成财物(如果把狗当狗看)或者精神(把狗当伴侣看)上
的损失.是否应当有所赔偿?对于这个,我觉得你挺可笑的,说别人转不过弯,转不过弯的
是你吧,街上PK,你给别人造成的损失当然是要赔偿的,不论对方是否你pk的对象。你不会
连这个都不懂吧?

第一.凡事要看两个方面.不要听信别人的一面之词,尤其是在新闻道德素质严重下降的
     中国.
第二,胁迫与被胁迫是一种搏yi过程,打人不一定违法.平时街上的pk多了去了.但你给别人
     造成财物(如果把狗当狗看)或者精神(把狗当伴侣看)上的损失.是否应当有所赔偿?
     如果连这个都转不过弯来.那就没有必要谈下去了.小偷偷了你的东西给你造成损失,
     你当街pk.谁赔谁?



☆  25  ──────────── 我是分割线 ─────────────────☆
发信人: LYQQ (lovyLYQQ), 信区: Student
标  题: Re: 公理何在?
时  间: 2004年11月20日15:03:47 星期六

不管怎么样,在我们中国,动物还不可以和人相提并论,不管错到什么地步,道歉也
还不至于到要下跪的地步,(这是对人)况且是对一个动物呢?人是有自尊的,我想
这事很可能也就像以前那个“宝马撞人”事件一样吧,如果真是那样,穷人们很可能
会连城市都不敢尽了,悲哀!!!!




☆  26  ──────────── 我是分割线 ─────────────────☆
发信人: ljppp (平), 信区: Student
标  题: Re: 公理何在?
时  间: 2004年11月20日16:00:22 星期六

穷人不敢进城,这个不正合了某些人意吗???
不论你多爱你宠物,但始终没有到要人来跪下道歉吧?




☆  27  ──────────── 我是分割线 ─────────────────☆
发信人: Paulbeyond (好草不吃回头马), 信区: Student
标  题: Re: 公理何在?
时  间: 2004年11月20日16:04:04 星期六

没有那些进城的农民工,那些整天抱着狗的人还不知道住哪呢!




☆  28  ──────────── 我是分割线 ─────────────────☆
发信人: cellyell (放下), 信区: Student
标  题: Re: 公理何在?
时  间: Sat Nov 20 17:37:05 2004

下次我也养一只小狗让你撞~~~



☆  29  ──────────── 我是分割线 ─────────────────☆
发信人: cellyell (放下), 信区: Student
标  题: Re: 公理何在?
时  间: Sat Nov 20 17:42:04 2004

说的好极啦~~



☆  30  ──────────── 我是分割线 ─────────────────☆
发信人: cellyell (放下), 信区: Student
标  题: Re: 公理何在?
时  间: Sat Nov 20 17:45:52 2004

凌晨2时20分左右,他驾驶出租车经过该路段时,不慎撞到了一条白色宠物狗。


                                                       ~~~~~~~~~~~~~~~~~~~你好像
对这个记者很不满~~



☆  31  ──────────── 我是分割线 ─────────────────☆
发信人: cellyell (放下), 信区: Student
标  题: Re: 公理何在?
时  间: Sat Nov 20 17:46:29 2004

狂2中……




☆  32  ──────────── 我是分割线 ─────────────────☆
发信人: bluekid (高脚杯里的倒影), 信区: Student
标  题: Re: 公理何在?
时  间: 2004年11月20日19:02:16 星期六

当你不下心踩了人家一脚,然后脚的主人说你伤害了他脚的感情,
然后送了你一巴掌,你会不会欣然接受啊?



☆  33  ──────────── 我是分割线 ─────────────────☆
发信人: Icelus (wangice), 信区: Student
标  题: Re: 公理何在?
时  间: 2004年11月20日19:42:20 星期六

你这叫什么话,对宠物的爱不是侮辱人的理由!
宠物死了,主人的确伤心,但是伤心不是大晒的,伤心也不能侮辱人!
对于宠物的死,责任人可以通过其他的方法进行赔偿,
我想法律在这方面都有相关的规定!

还有我知道法律有一条,坚持自己的权益不能以损害他人合法权益为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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