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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pane (等待寒假中), 信区: Student
标  题: [转载] 对自杀事件的一点看法(转寄)
发信站: BBS 荔园晨风站 (Tue Jan  9 20:46:34 2001), 转信

【 以下文字转载自 pane 的信箱 】
【 原文由 waits.bbs@smth.org 所发表 】
发信人: westweb (faint), 信区: DEE
标  题: 对自杀事件的一点看法
发信站: BBS 水木清华站 (Tue Jan  9 14:25:24 2001)

惊闻电子系6字班一同学今日在蓝旗营跳楼身亡,心中不禁有点兔死狐悲的感慨。
但是当我上到水木,发现水木上讨论的问题已经不是具体的这件事而是演变成对一个更
广泛的问题的讨论了。
对此事的了解到目前为止我都是从BBS上得到,也不一定准确,大意是一6字班同学因请
人代考被人检举而导致走极端自杀。我不知道那位匿名检举的同学是出于什么动机,是
出于正义感还是为了个人恩怨。但是我想,就检举这件事情本身来说是没有什么不对的
,我真没有想到水木上有那么多的人竟然认为检举作弊本身就是错误的。
我们都是从高考的千军万马中杀进清华的,这一点就保证了我们都具有基本的智力和知
识素养,完全有能力完成在大学的学业。就算清华高手如云,我们很难再现高中时代出
类拔萃的辉煌,但是完成基本的学业要求,通过各门功课的考试的起码能力应该还是有
的,作为一个清华的学生,没有什么理由可以考试不及格的。更不能因此而进行作弊,
找人代考。这种行为对其他刻苦学习,从不做弊的同学是不公平的。你如果没有能力考
试及格,就说明你确实不适合从事目前的学业也就不能从清华毕业。否则让一个不具有
一定能力的人到社会上去承担他不能承担的责任,是对社会的不负责任也是对他的不负
责任。
而我更不能赞同的是死者逃避责任的懦弱的行为,这是对社会的背弃,是对他的亲人的
犯罪。似想父母含辛茹苦地把他养大,他就是用这样的行为来报答他们的吗。也许他觉
得对不起他的父母,但是他有没有想过他自杀对他们的影响。
中国人有一种传统的观点,就是死者为大,人一死一了百了,其实这是一种错误的观念
,人死了就真的一了百了吗?虽然他是什么也感觉不到了,但他却留下了无数的悲伤和
痛苦给爱他的人,这是一种不道德的行为,应该受到我们的谴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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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BBS 水木清华站 smth.org·[FROM: 166.111.166.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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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载:·BBS 荔园晨风站 bbs.szu.edu.cn·[FROM: 202.38.237.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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