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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judge (judge), 信区: CIE
标 题: [转载] 关于11月8日义务献血活动的一点补充说明
发信站: BBS 荔园晨风站 (Sat Nov 11 19:41:21 2000), 站内信件
【 以下文字转载自 Student 讨论区 】
【 原文由 judge 所发表 】
关于11月8日义务献血活动的一点补充说明
11月8日,文明督导委员会和理学院义工分会把深圳市
血液中心的采血车请到我们校园内,开展了一场全校性的义务
献血活动。我校师生员工热情响应,纷纷加入义务献血的行
列。血液中心的3辆采血车不间断地从上午10:00一直工作
到晚上19:00,我校共有360多个人义务为我们的社会献出
了自己宝贵的血液!虽然仍然还有很多同学想参加义务献血活
动,但因采血车采血能力有限,所以未能如愿,但他们的精神
仍然令人钦敬!
11月9日,深圳市血液中心打来电话,他们对我校师生员
工关心社会、积极参与义务献血的热情表示钦佩和感谢!同时,
血液中心嘱托我们转告各位参加了义务献血活动,但没有登记
身份证号码的老师、职工和同学,请你们打电话或写信通知血
液中心,以便大家能更好地享受国家的一些优惠政策!联系方
式如下:
地址:泥岗西路梅岗南街深圳市献血办公室;
邮编:518035;
电话:3321999;
请各位同学互相转告,谢谢!
另附《深圳经济特区公民无偿献血及血液管理条例》规定
的捐血者能享受的一些权利。
《条例》规定:"适龄公民在特区无偿献血,血液经检验合
格后,享有下列用血权利:
1. 在特区内享有终生无限量免费、优先用血;
2. 其父母、配偶、子女在特区免费使用其无偿捐献的等量
血液;
血液经检验不合格的公民,其本人可在特区免费使用其无偿捐献
的等量血液。"
※ 来源:·BBS 荔园晨风站 bbs.szu.edu.cn·[FROM: 192.168.1.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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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载:·BBS 荔园晨风站 bbs.szu.edu.cn·[FROM: 192.168.1.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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