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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eeric (Read My Mind), 信区: Music
标  题: 迪伦一周——只说随风飘荡/颜峻
发信站: 荔园晨风BBS站 (Mon Jun 11 20:46:26 2001), 转信



不少人在英语教材的录音带上听过《随风飘荡》,也知道这首歌曾入选美国的大学教材
,“美国民谣摇滚之父”鲍勃·迪伦也因此大名鼎鼎——尽管没多少人听过他更多的作
品。
原名叫Robert Allen Zimmerman(罗伯特·阿兰· 泽默尔曼)
的迪伦在1962年正式改了名,这件事一直是他的传记作者们考证不完的话题,最普
遍的一种解释是,这位从明尼苏达州立大学辍学的年轻歌手喜欢读诗,英国诗人Dyl
an Thomas(迪伦·托马斯,人称“疯狂的迪伦”)就是他的灯塔之一。
  可不是吗,如果所有的诗都像《随风飘荡》那样又简洁又深刻,词句间流淌着业余
思想家的光华,同时又朴实得像民歌,那么当代诗人就不会那么孤独了。诗歌对于鲍勃
·迪伦来说,是智慧的源泉,但不是全部,他似乎天生是一位民谣歌手,而不是音乐家
,他要汲取社会和青春的养分,一意孤行,表达心声。在某些特别的年代,例如发表《
随风飘荡》的1962年,青春被更大的力量所裹挟,化作勇气和旗帜介入了社会运动
之中,鲍勃·迪伦刚刚因弹唱的魅力而崭露头角,马上就因为对政治的反思、对青年的
唤起而跃升为巨星。瞧啊,那真是个思想的年代,不用谈论爱情、只需社会责任感就可
以成为偶像!
 1963年,鲍勃·迪伦22岁,一把吉他,一只架在脖子上的口琴、真正的破嗓子,
还有乱糟糟的发型,他出现在有4万6千人参加的第三届“新港音乐节”上,顺理成章
地接受了爱好思想的一代人的初次爱戴。8月27日,美国历史上鼓舞人心的一天,2
0万人参加了著名的华盛顿公民权大游行。黑人民权领袖马丁·路德·金激情四射,有
如神助,发表了名垂青史的著名演讲“我有一个梦想”,而鲍勃·迪伦,则用他的抗议
歌曲真正站上了时代的顶峰。想起这些,有些人的血会热起来,有些人则并不动容,因
为斗争这件事,当然不是我们的义务。但从那风云激荡的往事中,我们似乎可以领悟到
民谣的价值所在,它吸取了一代人的共同感受、凝聚了人们生活的世界的特征,再由一
个保留着个性的人唱出来,当然会有它神奇的力量了。
 《随风飘荡》更因为它歌词的睿智,而成为时时提醒人自省的名作。“一个人要走多少
路,才会被称作男人?白鸽要飞过多少大海,才能在沙滩长眠?炮弹要飞行多少次,他
们才会忘记战争?……一个人要抬头多少次,才能够看见天空?一个人要有多少只耳朵
,才能够听到人们的哭泣?”读起来真有点像八十年代初的中国诗歌领袖北岛——“镀
金的天空中飘荡了死者弯曲的倒影……告诉你吧,世界,我不相信!”一种冷峻的思考
通过迪伦散漫的演唱流露出来,让人不得不喜欢上他粗糙随意的风格,他越是随意,这
歌也就越能接近人心中未经修饰的部分。请不要说,只有在理想主义的国度人们才会弃
形式而重思想,事实上,就是在我们生活着的这个精美、琐屑的空间里,迪伦的歌还是
那么雄辩,有点旧,但却高傲,让人甘心从花花世界抽身出来,听一听、唱一唱。这是
为什么?答案在风中飘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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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爱你,不长...就一生

※ 来源:·荔园晨风BBS站 bbs.szu.edu.cn·[FROM: 192.168.36.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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