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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GUNS ( ★战死街头★), 信区: Emprise
标  题: 十八般兵器——剑
发信站: BBS 荔园晨风站 (Thu Mar 22 09:08:43 2001), 转信

  剑,古之圣品也,至尊至贵,人神咸崇。乃短兵之祖,近搏之器,以道艺精深
,遂入玄传奇。实则因其携之轻便,佩之神采,用之迅捷,故历朝王公帝候,文士
侠客,商贾庶民,莫不以持之为荣。剑与艺,自古常纵横沙场,称霸武林,立身立
国,行仁仗义,故流传至今,仍为世人喜爱,亦以其光荣历史,深植人心,斯可历
传不衰。

  剑创始自轩辕黄帝时代。据黄帝本纪云:「帝采首山之铜铸剑,以天文古字铭
之」;又据管子地数篇云:「昔葛天卢之山发而出金,蚩尤受而制之,以为剑铠」
。以上两说,似黄帝与蚩尤,均己制剑为兵。

  据以上所述,无论剑之创始人为谁,其出生于黄帝时代,可无置疑。黄帝于民
元前四六一五年﹝公元前二七0四年﹞建庙,国号有熊氏,当时尚系初入青铜器时
期,但由此推知,剑之出世极为古远,历史悠久,故后人称之「短兵之袓」,确可
当之无愧。

自黄帝至东周,大多以铜铸剑,剑质颇佳,炼制技术亦逐渐进步。春秋战国之时,
并定剑制,详言制剑之法。周礼考工记云:「   周官桃氏为剑,腊广二寸有半
,两从半之,以其腊广为之。茎圆长倍之。中其茎,役其后,身甚五其茎,重九锵
﹝按:周礼六两半为一锵﹞,谓之上制,上土服之。身长四其茎,重七锵,谓之中
制,中士服之。身长三其茎,重五锵,下士服之   」。又考古记云:「剑,古
器名,两刃而有脊,自背至刃,谓之腊,或谓之锷﹝即剑身﹞。背刃以下,与柄分
隔青,谓之首﹝即剑盘﹞,首以下把握之处曰茎﹝即剑柄﹞,茎端旋环曰铎」。

  由上文可知,剑为具有锋刃之尖长兵器,而其大小长短,端视人体为标准,是
以须量人而定。郑锷更于剑有所详解,谓「人之形貌大小长短不一也,制剑以供其
服,非直以观美,要使各适其用而己。故为三等之制,以待三等之士,俾随宜而自
便焉。剑之茎其长五寸,剑身若五倍长其茎,则三尺也,重九锵,则重三斤十二两
也,其长之极,重之至也,故谓上制。唯士之长而有力者,然后能胜之,故上士服
之。剑身四其茎,茎之长则二尺五寸也,重七锵,则二斤十四两也,长短轻重得中
焉,故谓之中制。唯人之得中者所宜服,故中士服之。若剑身止三其茎,则二尺耳
,重止五锵,则二斤一两三分之中耳,轻而且短,故谓之下制。士之形短而力微者
,可以服焉」。

上述剑制,大抵沿用于远古,历代仍多变更,自秦至宋,改易尤钜。郑锷云:「若
以秦汉之剑与宋时之剑比较,则宋时长剑有二十一寸三分,汉时长剑仅十七寸九分
。宋时短剑十五寸二分,汉时短剑仅十寸五分,故宋时之剑较汉时之剑长,且品质
更优」。言虽如此,当有所据,然亦未便苟同。盖以剑之用途,虽非专供杀戮,亦
为文士之饰品,然究仍以防身拒敌为主,如剑长则运用不便,剑短则难期致远,短
者轻而不易击坚,长者重而挥动迟缓,二者均非剑制所宜。证以古籍有言:「汉高
祖仗三尺剑而得天下」,则汉代剑长不及两尺之说谅有所误。若综合剑史所记,大
抵古剑之长,由一尺三寸至四尺多不等,其重量则为二至三斤,正符因人设制,应
属可信。

  剑既亦为仕宦书生所同好,于是流为艺品,始则于剑身之上彫铭刻画,继则于
剑柄上美化其型,附加蕙饰,进而于剑鞘上镀金嵌玉,各其匠心,历代相傅,靡有
不然。

  剑是短兵的一种,脱胎於矛形刺兵及短匕首,始原於殷商以前,形极为短小,
仅有短平茎,而无管筒。古人用此剑插腰,可割可刺,抵御匪寇与野兽。到了周代
,尤其是春秋、战国时期,已成为主要短兵器,士类必有之佩备。连冯谖与汉初的
韩信,虽然贫至无食,也仍然随身携带。著名的有干将、莫邪、龙泉、太阿、纯钧
、湛卢、鱼肠、巨阙等。春秋时的龙泉剑,仍有一只藏於故宫,至今仍很锋利,证
明我国在剑的制造和使用上,有著很悠久的历史。

《初学记·武部·剑》:「其後楚有龙泉,秦有太阿、工 ,吴有干将、镆耶、属
镂,越有纯钩、湛卢、豪曹、鱼肠、巨阙诸剑。」

  《管子》曰:「昔葛天卢之山,发而出金,蚩尤受而制之,以为剑铠,此剑之
始也。」

  《吴越春秋·勾践阴谋外传》:「越王乃使使聘之,问以剑戟之术。处女将北
见於王,道逢一翁,自称袁公,问於处女:『吾闻子善剑,愿一见之。』女曰:『
妾不敢有所隐,惟公试之。』於是袁公即执林于竹,竹枝上颉桥未堕地,女即捷末
,袁公则飞上树,变为白猿,遂别去。见越王,越王问曰:『夫剑之道则如之何?
』女曰:『妾生深林之中,长於无人之野,无道不习。不达诸侯,窃好击之道,诵
之不休。妾非受於人也,而忽自有之。』越王曰:『其道如何?』女曰:『其道甚
微而易,其意甚幽而深。道有门户,亦有阴阳,开门闭户,阴衰阳兴。凡手战之道
,内实精神,外示安仪,见之似好妇,夺之似惧虎。布形候气,与神俱往。杳之若
日,偏如腾兔,追形逐影,光若彷佛。呼吸往来,不及法禁。纵横逆顺,直复不闻
。斯道者,一人当百,百人当万。王欲试之,其验即见。』越王即加女号,号曰『
越女』。」(其言妙契精微,深得剑术之要。所谓「门户阴阳」,即斗剑时进退纵
横之法。而「内实精神,外示安仪」,则是描述斗剑时精神贯注,从容不迫,观变
进招的形态。)

  金庸更将此段传奇,写进了他的武侠小说《越女剑》中,将剑道的至高境界,
作了非常深入的刻划与探讨。

在剑的演练中,一般分为「站剑」和「行剑」两种。「站剑」一般指动作迅速敏捷
,静止动作沉稳,富雕塑性。而「行剑」则相对显得停顿较少,动作连续不断,均
匀而有轫性。同时剑还有长穗、短穗之刀,穗又称穗袍,它的作用是舞动以惑敌,
演练时显得龙飞凤舞,形象优美。尤其长穗,随剑飘舞,更显神妙。

  练剑要求身与剑合,剑与神合。《绿水亭杂识四》中说:剑「锋锷如槊刃,而
以身为之柄,微州目连猷人之身法,轻如猿鸟,即剑法也。」这里说的「以身为柄
」,就是说以身领剑,这是练剑之要。

  《吴越春秋·勾践伐吴外传》:「越王乃被唐夷之甲,带步光之剑,杖屈卢之
矛,出死士以三百人为阵关下。」(《典略》:「周有屈卢之矛。」)

  汉刘熙《释名·释兵》:「剑,检也,所以防检非常也;又敛也,以其在身拱
时敛在臂内也。其旁鼻曰镡,镡,寻也,带所贯寻也。其末曰锋,锋末之言也。」

《战国策·韩策一》:「韩卒之剑戟,皆出於冥山、棠溪、墨阳、合膊。邓师、宛
冯、龙渊、太阿,皆陆断马牛,水击鹄雁。」邓师,邓国有工铸剑,因名邓师。宛
冯,宛人於冯池(荥阳)铸剑,故号。龙渊,河南西平有龙泉水,亦名龙渊,可以
淬刀剑,特坚利,故名。太阿,《吴越春秋》:吴有干将,越有欧冶,

  《吴越春秋·阖闾内传》:阖闾「请干将铸作名剑二枚。干将者,吴人也,与
欧冶子同师,俱能为剑。越前来献三枚,阖闾得而宝之,以故使剑匠作为二枚,一
曰干将,二曰莫耶。莫耶,干将之妻也。干将作剑,采五山之铁精,六合之金英。
候天祠地,阴阳同光,百神临观,天气下降,而金铁之精不销沦流。……於是干将
妻乃断发剪爪,投於炉中。使童女童男三百人鼓橐装,金铁乃濡,遂以成剑。阳曰
干将,阴曰莫耶。阳怍龟文,阴作漫理。干将匿其阳,出其阴而献之。阖闾甚重。


  《吴越春秋·阖闾内传》:「湛卢之剑恶阖闾之无也,乃去而出,水行如楚。
楚昭王而寤,得王湛卢之剑於床,昭王不知其故,乃召风胡子而问,……风胡子曰
:『臣闻吴王得越所献宝剑三枚,一曰鱼肠,二曰磐郢,三曰湛卢。鱼肠之剑已用
杀吴王僚也,磐郢以送其死女,今湛卢入楚也。……臣闻越王允常使欧冶子造剑五
枚,以示薛烛,烛对曰:「鱼肠剑逆理不顺,不可服也,臣以杀君,子以杀父。」
故阖闾以杀王僚。一名磐郢,亦曰豪曹,不法之物,无益於人,故以送死。一名湛
卢,五金之英,太阳之精,寄气托灵,出之有神,服之有威,可以折冲拒敌。然人
君有逆理之谋,其剑即出,故去无道以就有道。今吴王无道,杀君谋楚,故湛卢入
楚。』」

  《初学记·武部·剑》:赵晔《吴越春秋》曰:「越王允常聘欧冶子作剑五枚
,三大二小,三曰豪曹。秦客薛烛善相剑,王取豪曹示之,薛烛曰:『实非宝剑也
。今豪曹五色,黯然无华,已殒其光,亡其神,此剑不登斩而辱,则堕於饮中矣。
』王曰:『寡人置剑卢竹上,过而坠之,断金兽之颈,饮濡其刃,以为利也。』」


  《初学记·武部·剑》:《吴越春秋》又曰:「越王允常聘欧冶子作名剑五枚
,一曰纯钩,二曰湛卢,三曰豪曹,四曰鱼肠,五曰巨阙。秦客薛烛善相剑,越王
取豪曹、巨阙、鱼肠等示之,薛烛皆曰:『非宝剑也。』取纯钩示,薛烛曰:『光
如屈阳之华,沉沉如芙蓉始生於湖,观其文如列星之行,观其光如水溢於塘,此纯
钩也。』取湛卢示之,薛烛曰:『善哉!衔金铁之英,吐银锡之精,寄气托灵,有
游出之神,服此剑,可以折冲伐敌,人君有逆谋则去之他国。』允常乃以湛卢献吴
,吴公子光弑吴王僚,湛卢去如楚。」

《史记·苏秦列传》裴 《集解》引《吴越春秋:「楚王召风胡子而告之曰:『寡
人闻吴有干将,越有欧冶,寡人欲因此请二人作剑,可乎?』风胡子曰:『可。』
乃往见二人作剑,一曰龙渊,二曰太阿。」

  《初学记·武部·剑》:《贾子》:古者天子二十而冠,带剑;诸侯三十而冠
,带剑;大夫四十而冠,带剑;隶人不得冠,庶人有事得带剑,无事不得带剑。」


  《初学记·武部·剑》:《春秋繁露》:「礼之所兴也,剑之在左,青龙象也
;刀之在右,白虎象也。」

  《周官》:「桃氏为剑,腊(两刃)广二寸有半寸,两从半之(剑脊两面杀趋
锷者),以其腊广为之茎围,长倍之,中其茎,设其後,身长五其茎长,重九锊,
谓之上制,上士服之。」

  《孔子家语·好生》:「子路戎服见於孔子,拔剑而舞之,曰:『古之君子,
固以剑自卫乎!』」

  《庄子·说剑》:「赵文王喜剑,剑士夹门,而客三千余人,日夜相击於前,
死伤者,岁百余人。」由此可见,当时剑术是作为主要武艺存在的。

  《史记·项羽本纪》:「范增起,出召项庄,谓曰:『君王为人不忍,若入前
为寿,寿毕,请以剑舞,因击沛公於坐,杀之。』……项庄拔剑起舞,项伯亦拔剑
起舞,以身翼蔽沛公,庄不得击。」……张良曰:『今者项庄拔剑舞,其意常在沛
公也。』」

汉书·艺文志·兵书略》:《剑道》三十八篇。

  汉代剑术已甚精备,斗剑中显示了武艺造诣的深浅。曹丕《典论·自叙》:「
余又学击剑,阅师多矣,四方之法各异,唯京师为善。桓、灵之间,有虎贲王越善
斯术,称於京师。河南史阿言昔与越游,具得其法,余从阿学精熟。尝与平虏将军
刘勋、奋威将军邓展等共饮,宿闻展善有手臂,晓五兵,又称其能空手入白刃。余
与论剑良久,谓将军非法也,余顾尝好之,又得善术,因求与余对。时酒酣耳热,
方食芊蔗,便以为杖,下殿数交,三中其臂,左右大笑。展意不平,庋更为之。余
言吾法急属,难相中面,故齐臂耳。展言愿复一交,余知其欲突以取交中也,因伪
深进,展果寻前,余却脚,正截其颡,坐中惊视。余还坐,笑曰:『昔阳庆使淳
于意去其故方,更授以秘术,今余亦愿邓将军捐弃故技,更受要道也。』一坐尽欢
。」(《三国志·魏书·文帝纪》裴松注引)这段有声有色的记载,反映了当时剑
术的高超和斗剑风的兴盛。

  杨泉《物理论》:「阮师之作刀,受法於金精之灵,七月庚辛,见神於冶监之
门,向西再拜,金神教以水火之齐,五精之链,用阴阳之候,取刚柔之和,三年作
刀千七百七十口,其刀背夹刃,方口洪首,截轻微不绝丝发之系,斫坚刚无变动之
异。」
但自唐开始,士大夫心理充满道教神仙妖邪鬼怪之说,剑乃变为镇邪凶之器,一若
此数尺刚铁,铸成剑形,即具有无上魔力者。於是家悬一剑,即以为祥,不习剑术
,而以为剑自可以御敌而胜。所以自唐以後,剑类短兵,有一支为释道所利用,而
引入歧途。

  从征军士多用刀而鲜用剑,佩刀者渐多於佩剑者,这显然对剑术的发展有相当
的阻作用。

  舞剑在唐代兴盛起来,杜甫<舞剑器行>描述公孙大娘舞剑绝技:「昔有佳人
公孙氏,一舞剑器动四方。观者如山色沮丧,天地为之久低昂。

  如羿射九日落,矫如群帝骖龙翔;来如江海凝清光。」剑的声光,似闻如见,
精湛技艺,如呈眼前。

  明唐顺之《武编》说:宋太宗「选诸军勇士数百人,教以舞剑,皆能掷剑空中
,跃其身左右承之,妙绝无比。会北戎遗使修贡,赐宴便殿,因出剑士示之,袒裼
鼓澡,挥刃而入,跳掷承接,霜锋雪刃,飞舞满空。」这些高超绝技,对後来剑术
套路及表演技艺的发展,影响很大,至今我们演练的武术套路中,亦有所见。

金庸《笑傲江湖》中的「冲灵剑法」,就是惊绝的特技。

  明代各武术流派,在剑术应用的基础上,创造了不少珍贵的剑法,如何良臣《
阵纪》所云:「卞庄子之纷绞法,王聚之起落法,刘先生之愿应法,马明王之闪电
法,马起之出手法」等,这些剑法为後世剑术的发展,提供了有益的素材。

  明代各武术流派,在剑术应用的基础上,创造了不少珍贵的剑法,如何良臣《
阵纪》所云:「卞庄子之纷绞法,王聚之起落法,刘先生之愿应法,马明王之闪电
法,马起之出手法」等,这些剑法为後世剑术的发展,提供了有益的素材。

  剑的招式是以劈、砍、崩、撩、格、洗、截、刺、搅、压、挂、云等为主。它
的特点是刚柔相济、吞吐自如,飘洒轻快,矫健优美,正如拳谚所形容的「剑似飞
凤」,由此可知其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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