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园在线

荔园之美,在春之萌芽,在夏之绽放,在秋之收获,在冬之沉淀

[回到开始] [上一篇][下一篇]


发信人: bluememory (隐者), 信区: Literature
标  题: 转载-仗剑行
发信站: 荔园晨风BBS站 (Tue Jul 10 20:52:33 2001), 转信

○啾啾啦啦啦


                             一

    公孙浩用剑指着我的时候,我的注意力却在他的剑鞘。那是一支
镶满红蓝宝石的剑鞘,即使在夜晚里也显得刺眼。剑风一凉,我才注
意到明晃晃的剑刃,锋利得可以斩断爱情。剑柄是黄金所制,上面还
时髦地缠着青楼女子的香巾,脂粉之余,略带一丝血腥。

    待我欣赏完他的宝剑,才发现他的剑法花梢轻慢,耍得一朵花儿
似的,却经不住一场夜雨。我只轻挑手中的树枝,就点到了他的手腕,
随后那柄宝剑嗡的一声飞出,插入远处的石碑。

    太平盛事的特色是有多数人在不务正业。比如如今的开元之治,
街上于是出现了一大批酒鬼诗人,成天在高级酒楼墙上题诗作赋。稍
有经济头脑的老板开始出租墙壁,每平方尺月租十两纹银;或给有吟
诗嗜好的文人开隔音包间,最低消费十五两。一时间大富豪李白的诗
涂满长安,广为流传。

    而我王思谦乃饮血剑法唯一传人,于文人之道一窍不通。饮血剑
历传四十二世,自三国时始创,经战乱磨砺六百余年,各代传人皆为
武官,于杀人技法各有所悟,不断增新,以致狠辣异常,当世无敌,
至隋初方始定谱。剑祖为激励后人,定下规矩,凡入门弟子,必立重
誓“饮血剑出,剑当饮血”。我对剑法已毫无兴趣,太平盛事剑出饮
血就是公然跟政府作对,为躲剑客们的滋扰,我只好隐居山林,靠在
长安开教场维持生计。今天来到长安,只是为了躲着我那老妻,来会
会我那新纳的小妾。

    长安是一座油炸的城市,干燥而有味,山林隐居则是一碗清粥,
和在一起才可口,声色犬马可算几碟小菜。唯一看不过眼的是一群纨
绔子弟,既非武士又非文人,却仗剑而行,口出狂言。这不,一个自
称公孙浩的年轻人,逼我跟他比武,他根本不知道我是大名鼎鼎的王
思谦,只因为我背着剑。

    饮血剑与众不同之处,在于别门剑术剑由人使,而本门则人随剑
动。饮血剑法使出,我只觉身不由己,剑风所至,思之不及,来敌更
是无从招架。为了不违“饮血剑出,剑当饮血”的誓言,我才在路边
折了一根尺把长的树枝。

    长安城外春风正暖,黑夜之中我也没看清自己是如何拨飞公孙浩
的香巾宝剑的。那剑焰火一般地隐入夜空,公孙浩则愣在原地。

    此时我才不在乎这个年轻人的心情呢。我惦记我那如花的小妾和
担心如糠的老妻。正当我沉浸在带有罪恶感的缠绵中,缓步走向长安
城时,猛然感到又一股杀气袭来。我不禁有些恼火,这种浑噩的剑气
跌跌撞撞,臭不可闻,带有鄙视和玩命的风格。

    待我用两指夹住他的宝剑,又满怀温柔地弹裂他的虎口后,便用
剑士特有的重低音道:“如果你你要练剑,请你到‘王思谦体育武术
教场’报名,毕业后可获大唐剑术乙级证书;如果你要当官,请你去
讨好贵妃娘娘;如果你要出名,请你多租几块墙皮题诗;如果你只是
要寻刺激,那么你就先娶个糟糠妻,再到别处纳个小妾。不过,无论
做什么,只要跟我王思谦比剑的人都犯了同一个错误——无知。”

    我把手中香巾宝剑抛到他面前,飘然而去。公孙浩在我身后狼嚆
般地大哭起来。

    回城的时候,城门已经打开。行人并不多,人人都在睡懒觉,这
也是太平盛事的特点。城市的街道笔直,尽头隐在乳白的晨雾中。地
上很干净,走在细黄土上就跟踩在别人脚上一样舒服。各坊的门也相
继打开,卖早点的波斯人陆续开张,我和几个政府职员一边喝着豆浆,
一边赞美着李丞相的政绩。当觉得困的时候,我刚好来到我那小妾的
家院,敲响了房门。

                             二

    一个安禄山倒下了,又一个史思明站起来了!

    长安城像被炸糊了一样,骊山的宫殿谁家的狗都可以进去洗澡。
听说去成都的路上,皇帝的御林军完全失控,最后杨贵妃在上吊坠断
了两匹丝绸后才被累死,大军这才继续逃跑。我觉得把一切都推在女
人身上显然不符我的价值观和爱情观,尤其是推在这样一个胖女人身
上,简直解释不通。一大群男人在逃命之余,逼一个女人上吊,连猴
子都不如。

    还听说皇帝确实伤心了一阵,可到了成都就没事了——贵妃在宫
里长年的养尊处优,也实在胖得不像话。想到这里我看了看我那相处
和睦的老妻小妾,不禁得意。

    当初胡兵火烧长安的当口,我仗着饮血剑法,梭子一般地在城里
寻找我的小妾,最后在一座破落庄院里,见到一群叛军正围着她动手
动脚。那时我才深信我的鉴赏力,虽然我那小妾涂了一脸草灰,却也
遮不住耀目的姿色,引得足有二三十个兵卒放下了抓猪抢狗的正事。

    眼看我那小妾清白不保,我一声长啸,纵下墙头。由于对剑术的
过分自信,我忽略了脚下的瓦棱。那群胡兵先是被我用鼻子着地的功
夫惊呆,接着一把弯刀便架在我的后脖子上。

    我们之间的平静只保持了一弹指,之后我脖子上的刀以及握刀的
手便在我反手剑下功败垂成。可我站起来时却感到不妙,就如站在自
己鼻子上一样,眩晕使我光顾用剑拄着地,身上却被招呼了三刀。

    就在我要灰飞烟灭,我那小妾要香销玉殒的关头,一个大唐政府
军卒破门而入,抽剑起舞,招术怪异,连杀四个胡兵。我缓过气来,
以饮血剑法中“醉酒十三颠”应付,白弧几转,才勉强料理了六个敌
人。剩下的胡兵夺门而出。

    待我清醒了些,我看到眼前的人穿一身唐军火头兵服,他挺剑指
着我道:“王思谦,你还认得我吗?”

    我看着他的蛇皮剑鞘,道:“你那柄花花绿绿的宝剑呢?”

    他道:“我在当兵抗胡时,一个小头目说我做的饭不符社稷卫生
标准,就没收了我的宝剑。现下我手中的剑,是从一个大唐逃将的手
中抢来的,削铁如泥。杀敌的军队叫我做什么都行,逃跑的军队我爱
做什么就做什么。”

    我道:“好,公孙浩,你救我与我妾二人,此恩必报。”

    公孙浩道:“我救你只为一事——和你试剑。先前我富比王侯,
安史兵祸一起,我家破人亡,人生激变,莫过于此。好比剑法,至盛
而衰,至急而缓,劫后而生,我从中悟出一套乱影剑法,以还当年之
耻。”

    我心想:到底是年轻人,以为剑法的怪异就可与我一搏。剑神未
到,纵有千奇百怪,也不过是走马纸灯。饮血剑人随剑动,神到剑到,
方可称雄于世百年不衰。剑法可随手拈来,剑神穷尽一生,又有几人
悟道。

    于是我们约定时日,再比高下。

    回到山中居所,我又忙着向我那老妻赔罪,还好我内功精湛,顶
了两天两夜的枕头才算罢休。

    比试的日子天降大雨,一洗长安的焦糊气味。风雨扫荡周围的树
林,直下到天地同色。我穿过淌水的林间小路,望见空旷的比武场地
中渐渐清晰的人影,停在当地。

    公孙浩一身破败。长发顺着雨水淌在面颊上,水流裹着泥土交错
地灌进脖子,直至从他手中泛着莹莹紫光的宝剑尖头飞溅到地。那水
中似乎有隐隐血色,好像是从剑柄上的青楼香巾上渗出。忽觉几滴血
水迎面飞来,正是公孙浩裹着雨水挥剑而至。

    我不得不承认对手的想象力,他舞剑的姿态简直是在进行一次行
为艺术。如果与庸手对阵的确可以唬住对方,但在我的眼中就像我妈
一样温柔。

    我依然没有拔剑,止挥舞剑鞘拨打他的剑风。为了答谢公孙浩的
救命之恩,我拼命舞动,作力竭之状,心想若是输了这次而换得后半
辈子的安生,也值。

    百余回合后,我脚下一滑,露出空挡,公孙浩一剑递出,眼看就
要削断我前额多余的头发,却硬生生地止住,冲我恶狠狠地吐了口吐
沫,道:“王思谦,你知道剑是做什么的。”

    “剑嘛,仇人面前是用来杀的;妻妾面前是用来耍的;上司面前
是用来夸的;带在身上是用来飒的。”

    “呸,剑是用来证道的,有剑说明我活着。”

    我想笑,但还是咽了下去。看来,公孙浩已看出我是有意相让,
对于一个剑士,这比杀了他还过分。不由分说,我轻盈地向后一跃,
内力到处,地上泥水层层向外抖动。脚尖刚一点地,即猛蹿过去,雨
水还未滴到我身上,便被震得向公孙浩噗噗溅去。公孙浩剑舞成圈,
一一当住,却被我用剑鞘狠狠地点中手腕,随即震碎了他的宝剑。

    公孙浩也昏了过去,泥水裹在他身上。我摸了摸他的人中,尚有
一息。看看四外无人,便落荒而逃。

                             三

    胡军已退,回纥大军已退,唐军已退。两都已像掏空的葫芦,徒
有干枯的外墙。

    乱世中,我的武术校场却声名大振,谁都想学两着去抢别人或以
防被别人抢。王思谦的腰包自然鼓得像打肿了的脸。

    乱世的特点是乞丐和妓女的泛滥,这是男人和女人不同的沦落之
路。我避着我那老妻小妾,回到长安,施舍一下那些落破的男人,还
有女人。

    登上剑香楼,寻到我那可人的翠雨和风雅的琴雪,温存一番。谁
不知道她俩是我王思谦的剑上香魂,除我又有谁敢“施舍”她们。

    我左拥右抱地上了楼台,看黄土街上满是一团团的乞丐。这世上
得意时是男人得意,落破了,还是女人的尊严值钱,换得一身的粉彩。

    正哀叹人间沧桑,又自鸣得意时,一柱尘土突地拔地而起。凭我
剑圣的天分,即刻大拇指单挑出佩剑,舞作一道光帘,挡在面前。
“饮血剑出,剑当饮血”,乱世中谁还管王法,又何况此人剑法如影
随形,几可与我比肩。因而六年来,饮血剑头一次重见天日,竟不加
细想。

    正当我凝神对敌时,身后的琴雪竟呜咽起来。对方的剑一怔,我
亦划了一个守势,退出三步,看看到底是何方神圣。

    眼前明明是一个乞丐,满脸污泥,一身破败,手提一柄锈迹斑斑
的铁剑,剑柄上缠着一团丝絮。他长发遮眼,站在那里就像晾着一床
破被。我正好奇地打量,却听琴雪喊道:“公孙浩……”

    公孙浩扬起脸,呲牙一笑。轻轻撕下剑柄上的破丝巾,裹住左手
小指,生生拽断,鲜血迸飞,抛到琴雪脚下,道:“还你。”

    说罢,看了看我,又道:“来吧。”

    我仰天长啸,公孙浩,你又来证道了。今日我饮血剑已出,饮血
剑出,剑当饮血,你可听说,不如你自断另一只小指,也不算我违誓。
不然,且有性命之忧。

    公孙浩低念:“影剑。”便一剑刺来。

    我亦挺剑起舞,风尘雨雪,在我剑下化做亭台楼阁;日月星辰,
如堕人间柳巷。舞过三百合,血剑到处,斑驳如秋。我睁眼,但见影
影绰绰,亦有人随我起舞,不由大骇,适才饮血剑之天来地往,乃剑
神莫测,今日尽兴,方才使出,有百人不当之勇。

    不想,公孙浩铁剑紧贴我剑风,口中念道:“影剑。”我登时乱
了方寸,险些着道。毕竟我江湖多年,陡然变着,才勉强应对。心想,
今日不除公孙浩,日后更有他无我。便倒转剑锋,背向琴雪急退,一
股虚力乍袭过去。琴雪惊呼,公孙浩大吼,铁剑挥来。此时我又嗅到
了九年前那股臭不可闻的剑气,心中暗喜。猛然止步,抖开长剑,两
腿盘错,矮身划弧,公孙浩跃起劈剑。我知时机已到,冲他含媚一笑,
提剑上挑,此乃贵妃挑灯,暗和内力。公孙浩躲无可躲,两剑相碰,
铁剑立折,血剑直透其胸。

    待我拔剑,却如冻住一般。公孙浩双眉轻扬,两手错开,合击我
的宝剑,应声而断。我俩登时口吐鲜血,弹开半丈。公孙浩抽出半截
断剑,抖了几抖,嗡嗡作响,阳光下,我只见红光灿烂,倏忽间刺穿
了我的肋骨,耳畔雷鸣不已。

    我推开公孙浩,见他满眼血红,站立不稳,便道:“剑已断,人
将亡……你还证个什么道!”

    公孙浩嘿嘿冷笑:“饮血剑出,剑当饮血,你的剑,却饮的谁的
血!”

    言毕,轰地摔在地上,一脸安详。

    我也支撑不住,想靠住栏杆,栏杆却已被我削断。身子一空,翻
下楼去,砸起了一团尘土,久久不散。



--
风怕寂寞,追云去了。留下我,晴朗不起来,还要装得很幽默。
仿佛除了幽默外,不知怎样讽刺生命。这生命,如破臭的袜子,
不管冷热,仍紧紧穿着,不肯丢弃。

※ 来源:·荔园晨风BBS站 bbs.szu.edu.cn·[FROM: 192.168.36.139]


[回到开始] [上一篇][下一篇]

荔园在线首页 友情链接:深圳大学 深大招生 荔园晨风BBS S-Term软件 网络书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