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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jjwr (每夜的昙花), 信区: Reading
标  题: 有关公务员的问题
发信站: 荔园晨风BBS站 (Thu Mar  5 21:44:44 2009), 站内

    今天在某些系统版面发帖,有的人提到这个问题,我也表明了我的态度。但有的朋友依
旧不服气,我不好在那边回了,到这里来说说。某些朋友能否看到,我就不知道了。

    那位朋友提到一个问题,说我“尊重坏人的权力”,却不放弃对公务员的不待见,有点
二重道德之嫌。首先纠正一下那个“权力”,那是该网友打错字了。我尊重的是“权利”而
不是“权力”。当然,合法的“权力”也是要尊重的,但更加重要的还是“权利”。

    说到“合法的权力”,忽然想起跟“公务员”比较相关,顺便说说。所谓“公务员”,
一个“公”字,已经诠释得很清楚,代表的是公众,经过公众授权,拥有“权力”。而从公
务员拥有权力开始,他就同时还伴生着要受到监督,要接受公众的评判。“权力”如果合理
合法,合乎现代社会共有的通义,是应该尊重的。例如在职权范围内办实事,处罚伤害他人
权利的人,这都是应该尊重的。

    但公务员不要忘了,“权力”跟“权利”是有区别的。“权力”是用来保障“权利”的
。从法理的角度来说,“权利”大于“权力”。任何一种权力,首先要有相关的制约,可以
保证不会妨害到普通公民的“权利”。而公务员这个群体,由于接触到“权力”太多,往往
在自制力不够的情况下,会妨害到公民的权利。而在金钱的社会里,由于公务员距离权力较
近,也更加容易发生权钱交易。这个社会之所以有很多腐败,就是因为使用权力的人滥用权
力。所以公务员很容易发生腐败行为。

    当然,这位朋友也提出,公务员“大多数都是好的”。在我以为,这是一个乐观的估计
,既有可能是事实,也有可能不是事实。问题的关键,是普通百姓很难对每一个公务员进行
判断。在任何国家里,这个判断也不可能成为一个真理。因为就正如我的某个签名档一样,
每个公务员是不是好的,这个观点既不能证实,也不能证伪。因为法律是讲证据的。而好坏
则是一种对本身行为的界定,不是一个法律术语。法律只能界定是否合法,而不能界定好坏
。一个公务员,如果做了坏事,但法律拿不出证据,我们能够制裁他吗?不能。因为现代社
会不允许。但我们能够说这个公务员是好的吗?也不能。因为现代观念不允许。

    实际上就算所有的公务员都是不好的,社会也不一定秩序大乱。假设每个公务员只贪污
自己经手的百分之一,就还有百分之九十九是社会的。社会照样繁荣地运转,你能够说公务
员没有贪污吗?不能。

    所以,公务员“大多数是好的”,这个命题永远也不可能得到证明。本国不行,美国等
任何国家也不行。这是一个哲学问题。

    当然这位朋友也可以得出反证。既然不能证明“大多数是好的”,也不能证明“大多数
是坏的”。这一点我承认。但我是一个百姓,我要用百姓的眼光去看公务员。我要用自己经
历的事情来看待公务员。哪怕只有一个公务员做了一件错事,我照样可以对公务员进行抱怨
。因为现代国家,百姓应该监督任何公务员,也可以对公务员有任何批评。公务员本身只是
一个群体,公务员的权利,只能以普通百姓的身份来享受宪法赋予的基本权利。如果公务员
以公务员的身份跑来跟我说,我要享受普通百姓的权利,我只能认为,这是一个很好笑的笑
话而已。

    对于公务员的话题,目前只能这么多,作为回应某个网友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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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荔园晨风BBS站 bbs.szu.edu.cn·[FROM: 120.86.21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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