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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alax (alax), 信区: Reading
标  题: 七步斋书话之三——贾平凹的小说
发信站: 荔园晨风BBS站 (Thu Apr 11 22:17:06 2002), 转信

昨夜看球,黄马不负我望淘汰败人。
睡一整天,晚上才想起七步斋,

遂疾书奉上。



有人在几年前曾说:就算贾平凹现在缀笔不书,他仍然是当代
一个无法绕过去的大家。
我深以为然。
贾平凹享誉的是长篇《浮躁》,而我在里面只学会了一样事情:
菩萨是拿来敬的,小兽是用来爱的。与主角金狗青梅竹马的小水
有着《边城》里小翠的清澈,但金狗却被另一个女人(忘了名字)
赢得,只因金狗对纯洁的小水不敢越雷池一步,而另一个女人利
用了金狗的血气方刚,遂奉子成婚。金狗起先大为恼怒,而后?
悟出上面那个道理。
所以在这里告诫女生们别总是高洁不可攀,会让男生敬而远之的。
当然,后来金狗成为了小水的阿拉丁神灯,而且唯恐小水有事不
找他。
我以前也有个女朋友,后来是我提出分手的,她很伤心。所以我
一直很内疚让她受伤,现在也成为了她的阿拉丁神灯。
我喜欢的作品是他的中短篇小说,写男人与女人之间的故事。我
最喜欢的是《五魁》、《晚雨》、《白朗》。还有一些忘了名的,
《太白山记》什么地,反正特别神。
贾平凹善于写女人,窃以为国内尚无人能出其右。他说过他写女
人是要写她们的“态”,这是一个很中国传统的概念。他笔下的
女人都很诱人,神色兼备,如同一串熟透的葡萄,一弹就破。
         “……她歪在炕沿上,一条腿曲压在臀下,一条腿款款
的斜横在炕沿板上,将绣花的小鞋就欲脱未脱的露出了脚跟的姿态。”
(《五魁》),意向极为古典香艳。
贾会造势,小说总会被一股湿气罩着,不读完人总是晕晕的,难怪
好像是汪曾琪说过贾平凹有鬼气。
不想在这部分说得太多,强烈推荐,自己看,自己体会。
最让贾平凹出名的是长篇《废都》(他另有一个中篇也叫“废都”),
皆因小说里面的大量空格子,及“以下省略××字”。现在看来实在
可笑,《废都》不过是“现实主义”小说,比起新生代作家的想象力
简直是小学生读物。我看不出贾平凹想表达什么,单单是“表现现世”,
这对于一本小说来说是不够的,但我却找不到更多的内在,如果说有,
只能说他失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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