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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paranoid (你丫真tm傻B一个), 信区: Rock
标  题: [講座紀錄]從形塑搖滾樂的500首歌談起
发信站: 荔园晨风BBS站 (Sun May 11 21:35:10 2003), 站内信件

誠音搬遷開幕講座--
搖滾樂的耳內革命︰從形塑搖滾的500首歌談起

時間:2002/11/30 下午 14:00-17:00
地點:敦南誠品一樓大廳
主講人:馬世芳 (honeypie)
紀錄整理︰wd

很高興看到很多朋友來。今天要放的音樂,比較難在廣播或一般的
媒體上聽到。今天的題目是來自幾個月前一份500首歌的名單,由
Rock and Roll Hall of Fame選出。Rock and Roll Hall of Fame
位於美國的克里夫蘭(Cleveland),這裡有美國最早最早的搖滾樂
電臺,也是搖滾樂最早的誕生地之一。在那邊有一個博物館,收集
了搖滾樂史上大量的珍藏品和資料,是搖滾樂迷的觀光勝地。Rock
and Roll Hall of Fame每年會提名進入名人堂的名單,審核很嚴格
,出道30年以上才有資格提名,還得經過委員會審核,所以能進入
名人堂的歌手,一定要有十足的水準與影響力才能進去。

Rock and Roll Hall of Fame的館長找了一群有名的樂評人,一起
選出了500首歌,不只是搖滾樂曲式的歌,而是影響搖滾樂這門藝術
的歌,從二十世紀中期發展至今,直到我們現在所熟悉的形式。這
份歌單不是按照年代,而是按照字母排列,洋洋灑灑排下來,不只
是從50年代中期貓王的音樂開始,也回溯到1920、30年代的藍調與
爵士音樂。

不過,即使選出500首歌,這份名單還是有不完整的地方:它很美國
中心,比較忽略英國的脈絡;爵士樂的部份也很奇怪,選了Louis
Armstrong,但半首Miles Davis都沒選。另外它也很男性中心,對
女性歌手的認知標準很奇怪,像Joni Mitchell就只選了一首。這樣
的名單,一定會飽受批評,不過我們不妨就從它「選了什麼歌」的
角度來看,而不是「沒選什麼」。

偷偷算了一下,我自己只聽過剛好過半的279首。如果有人能花時間
聽過這500首歌,搞清楚它們的來龍去脈,對搖滾樂這門藝術一定會
有很深刻的認識。另外,這名單是以歌曲的形式來選,而不是專輯
,因為要到1960年代中期以後,專輯這種形式才有了他自己的生命
。在1960年代中期以前,33又1/3轉的黑膠唱片(全長大約三十至四
十多分鐘)的形式主要不是給流行音樂,而是古典音樂。另外LP唱
片比較貴,一般年輕人的零用錢不太負擔的起,諸多因素使得流行
專輯的形式很晚才發展起來。

最早的唱片是78轉,他的原料不是塑膠,而是蟲膠(shellac),
很重而且一摔就破,比現在的LP小一點,但一面只能放三到五分鐘
。單曲唱片有AB兩面,可以聽兩首歌,A-side是主打歌,B-side的
歌則是「附送」的歌。早期的古典音樂一張唱片放不下,必須錄成
很多張,湊成一大疊,封套釘在一起像相簿(album)一樣,所以一
直到現在,專輯都還是叫做Album。

今天不可能將所有的歌、所有的搖滾樂故事放完講完,所以我們會
從搖滾樂的起源開始,著重於搖滾樂發展的第一個二十年(1950中
期至1970年代中期),我對這部份比較熟悉,而且Rock and Roll
hall of fame本來就會有厚古薄今的傾向。

要談搖滾樂的歷史,一定得從貓王(Elvis Presley)開始,貓王為
什麼那麼重要呢?從這份名單可以看出一些端倪:貓王一人即有六
首歌上榜,其中除了Suspicious Mind是六○年代末的作品,其餘五
首皆產於五○年代中期。貓王重要的原因有幾點:第一,他是白人
:搖滾樂的源頭來自美國黑人的藍調音樂和白人的鄉村音樂,這兩
種音樂都是屬於社會底層的人聽的音樂,他們可能不識字,沒什麼
文化,每天就聽聽唱唱這種俚俗的流行音樂。鄉村音樂的歌詞很單
純,不外乎是敬拜上帝、喝醉酒、偷情、狗死掉之類日常生活的故
事,而藍調也是一樣,述說著黑人長年被奴役的悲傷情緒。

貓王這個小夥子,十九歲還在開卡車的時候,因緣際會進錄音間錄
了一張唱片,受到錄音間老闆的賞識,鼓勵他出唱片,果然一炮而
紅,成為家喻戶曉的大明星。貓王是第一個以白人身份唱出如黑人
歌曲般挑逗、快節奏、性感的歌,他把唱pop的方式結合了鄉村與藍
調音樂的特色。另外一個非常重要的是:貓王長的非常帥!他並不
是第一個唱搖滾樂的人,幾年前「搖滾樂」這個詞就出現了,但之
前的搖滾歌手像Bill Haley,是一個肥肥的中年人,唱起搖滾樂並
不是太性感。但貓王一出現,全國的青少年都想學貓王的打扮,全
國的青少女都想和他上床,青少年世代突然有了屬於自己的聲音,
再加上五○年代美國的經濟一路起飛,小孩子手上的零用錢變多了
,可以買自己想要的東西,市面上許多商品都針對著青少年世代而
來,貓王的唱片就是其中一個超級暢銷商品,貓王的魅力就這樣爆
發出來。

現在重聽貓王當年的作品,不難想像為什麼當年全國的家長覺得這
是動搖國本的音樂,保守的基督教人士認為這是魔鬼邪教的聲音。
他的確是以一種呢喃、性感、挑逗的方式來唱,這樣的聲音一出來
,一夕之間,全國青少年的身體都被解放了。搖滾樂從第一天開始
就和「性」分不開,它最重要的意義就是解放--身體的解放、心
靈的解放,當然,身體永遠是先於心靈的。我們來聽聽1956年的冠
軍單曲Heart Break Hotel,這是一首慢版歌曲,當年貓王在電視上
登台演出時,不停地搖擺著屁股,但電視台只敢拍上半身,因為怕
鏡頭帶到下半身,全國會鬧革命。

[播放歌曲:Heartbreak Hotel]

當時的單曲都很短,45轉的小唱片由78轉發展而來,有AB兩面,現
在所謂的B-side珍稀作品就是源自這個詞。

現在聽貓王的聲音,還是可以想像到他當年要死不死的挑逗表情。
我們可以聽到吉他、鋼琴、貝斯等樂器編制,事實上,一直到五○
年代中期,受芝加哥藍調的影響,搖滾樂固定的伴奏樂器才慢慢確
立下來,鼓、貝斯和吉他是其中不可或缺的核心。

藍調起源於美國南方的窮鄉僻壤,黑人在農閒時,拿出吉他和口琴
唱著生活故事和民間傳說,這一直到二次大戰後才有些改觀。美國
南北部的經濟情況落差拉大,北方的景氣愈來愈好,加上北方對黑
人的歧視沒有南方嚴重,所以黑人展開歷時數十年的北向大移民,
成為美國當代史的傳奇故事。從紐奧良到芝加哥,沿著61號公路,
一路往北走,就是所謂的Blues Highway。許多黑人沿著這條公路邊
打工邊前進,一個一個城市上去,於是有了許多的故事。

到了芝加哥這個大工業城,還有更多的挑戰,在城市的南方有許多
小酒館、俱樂部,是黑人老鄉下工後喝一杯熱鬧的地方。在南方的
老家,拿著吉他,吹吹口琴,在棉花田裡唱著悠遠的音樂,在舞會
時吼一吼,大家同樂一番,都沒問題。但是到了大城市的酒館,空
間擁擠,酒客的脾氣又不好,環境很吵。要讓音樂能被聽到,就必
須在樂器上外接麥克風,放大音量的同時,樂器聲音的質地也產生
了變化。1940年代,電吉他就是這樣被發明出來的。

剛開始的電吉他就只是木吉他挖一個洞,插上擴大機的接線,後來
才創造出專門為電吉他設計的迴路。口琴也是,配上麥克風,調整
吹奏的角度,可以創造出很多有趣的聲音,比以前在南方老家聽到
的都更生猛有力。此外,配合從爵士樂團學來的編制,引進了整套
爵士鼓,電貝斯也在這時發明,取代原來double bass清潤圓滑的聲
音,使得樂曲的下盤變的非常穩固,力道變的完全不一樣,這樣的
插電藍調叫做芝加哥藍調(Chicago Blues)或是城市藍調(Urban
Blues)。

這樣的音樂發展到五○年代中期,節奏越跑越快,樂器的編制通常
會有兩把吉他、電貝斯、爵士鼓,偶爾有薩克斯風,比早期藍調多
了許多強力節奏的元素,所以叫做節奏藍調(Rhythm & Blues),
這與我們現在所知道陶吉吉、周杰倫的R&B不一樣。這時期的Rhythm
& Blues發展到了六○年代,又會衍變出很多不同的形式,但那是後
話了。

現在我們要聽錄於1956年很有名的曲子"Bo Diddley"。Bo Diddley
灌了很多唱片,最重要的是留給我們一種節奏,這種節奏從五○年
代發明至今,不停地有樂手用它做骨架,做了很多變奏,從The Who
到Bruce Springsteen到崔健到The Smiths到George Michael的歌都
可以聽到這節奏︰有人形容它是「剪頭髮剪頭髮剪頭髮,刮刮鬍子」
,其中的切分音帶來很有趣的跳躍感。這個節奏就叫做Bo Diddley
beat。現在要放的這首歌是Bo Diddley第一次發明這節奏,所以被
放在這500首歌的名單內。

[播放音樂:Bo Diddley]

這節奏已經變成全世界流行音樂的共同語言。在「節奏與藍調」的
時期,許多東西已經是搖滾樂了,只是黑白種族的界線還沒有被打
破,但這時期的作品還是影響到後世許多音樂人的風格。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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