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园在线

荔园之美,在春之萌芽,在夏之绽放,在秋之收获,在冬之沉淀

[回到开始] [上一篇][下一篇]


发信人: Ibe (芳龄十八零五十二个月), 信区: honglou
标  题: 红楼夺目红——甄、贾二玉
发信站: 荔园晨风BBS站 (Fri Apr 16 16:17:28 2004), 站内信件


                       甄、贾二玉

撰文:周公玉言

        很多人以为书中有甄、贾两个宝玉,而面貌、性情等等,一概相像,

乃是作者的一种“分身”的手法,本即是一个人而已,并无两个。这种看法对

不对?值得评量。

        再一个普遍的理解就是把绛珠草感恩还泪的对象“神瑛”派给了贾宝

玉,都无疑问。这儿实际上问题是太大了。

        第一,大石炼后虽说“性灵已通”,但它一动也不能动——向二仙施

礼也不能,特有道歉之言。那它在二仙“大施幻术”化为一块小美玉之前,并

未有任何“经历”情节,如何它又会成了“赤瑕宫”的“侍者”而且还日日在

“灵河岸上”(与青埂峰风马牛)游走呢?

        第二,僧道二仙的话,明确说的是绛珠愿随神瑛降世为人,拟将一生

眼泪作为酬报——故谓之有一干“情鬼”将要下凡入世,趁此良机,将石头“

夹带于中”,令它也去享受一番人生滋味。

        言词如此明白!这一场新奇的“情案”的正角是绛珠与神瑛,而石头

只不过是乘隙“混”入的一名“夹带人物”!它又怎么会“就是”神瑛呢?怎

么巧辩曲解,也是枉费心机的。

        有人定会申“理”,说黛玉初入荣府,宝玉一见她立即说是“好生面

善”,如“久别重逢”的一般,这正是二人“前盟”的为证。

        要知道,石头已经“挂了号”(批准“通过”),直到下凡时,是“

混”在人家“一干情鬼”当中的,它不但见过绛珠与神瑛,而且还“偷”了神

瑛的形貌——因为,大石本来不具人之体状,僧道只是把它幻化为美玉,也不

曾赋予它以人的仪表。石头实际上是“效法”了神瑛的一切外秀内美。

        绛珠入世成为了黛玉,神瑛下凡成为了甄宝玉——二人投在一处,而

绛珠认错了恩人,以为石头是神瑛,难以审辨“真”“假”了。这就是双层的

命运悲剧:一则“乱点”了“鸳鸯”,不会有相逢之机会。二则石头与绛珠又

本无施予和酬债的缘分;所以“两边”都是不幸的结局。

        但是这又绝不是说石、绛的感情是虚假的,他(她)既会于一处,情

缘就成了真诚的相敬而互怜的关系——这种微妙的错觉与真相,二人并无法得

知,只是到了最后,尘世情缘已满,应复归本位时,这才由僧道二仙为之点醒

说破。当此之际,二人如雷轰电掣,如梦之觉,如误之愧,然而悲喜交加的心

中,又不悔不忏,仍以至情厚意各自达成申信,这就是“甄”“玉”的精神意

义。(完)

--


                知错了,  沉沦处,神灭,魂归,灰飞。谁落泪,独酌。何处皈依,无眠
                却错过了。。。  重生时,那个粉身碎骨的笨蛋还是我

※ 修改:·Ibe 於 Apr 16 16:22:21 修改本文·[FROM: 192.168.72.182]
※ 来源:·荔园晨风BBS站 bbs.szu.edu.cn·[FROM: 192.168.72.182]


[回到开始] [上一篇][下一篇]

荔园在线首页 友情链接:深圳大学 深大招生 荔园晨风BBS S-Term软件 网络书店